Google Play 付費 App 7天鑑賞期爭議,導致 Google 和台北市政府為此槓上一年、Google 爽快斷絕台灣使用者購買付費 Android App 的權利。繼台北高等法院判 Google 勝訴且不必裁罰 100 萬之外,北市府近日與 Google 協商後表示不一定要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讓台灣 Android 使用者購買付費 App 露出一陣曙光。
上個月 27 日 Google Play 付費 App 7天猶豫期爭議判決出爐,法院判 Google 勝訴,100萬裁罰也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全案可再上訴至臺北最高行政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中,表示 App 付費退款糾紛屬一般消費糾紛,主管機關無法介入,且台北市政府屬於地方政府、非「中央」主管機關,因此無權要求業者修改。判決書已經上線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有興趣的讀者可點此觀看完整判決書內容。
12 月 27 日判決出爐時,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聞稿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再次上訴,讓許多人認為購買付費 App 將再度無望、以及北市府花納稅人血汗錢打官司不公平。根據聯合晚報報導,台北市長郝龍斌在 7 日率相關首長與 Google 代表協商,已達成初步共識、有望達成和解。台北市長郝龍斌 8 日受訪時表示,在保障消費者權益前提下,並不必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這意謂著北市府可能不會再上訴。
這則消息對於多數 Android 使用者、及 App 開發者聽這消息應該都是好消息,畢竟無法購買付費 App 不僅麻煩,也嚴重影響 App 開發者的生計。台灣 Google 公關經理則表示將持續與北市府溝通,但目前還沒定論,也無法預測何時能在 Google Play 購買付費 App。
延伸閱讀:
Google Play 付費 App 7天猶豫期爭議,法院判 Google 勝訴,北市府表示遺憾
經濟部:Android Market 應有7天鑑賞期,支持台北市政府
15分鐘頂多能檢查App是否能正常運作
但是否順手、有無bug
不長期使用怎麼知道?
要是UI差、有bug,開發者又懶惰不更新,
難道要自認倒楣嘛?
有人說有試用版
但其實很多試用版只能用到最基本的功能
進階功能需要付費才能用
但要是付費後,發現進階功能不符合預期怎麼辦?
自認倒楣嘛?
遊戲類App,有人說7天玩完就退款
那為什麼不像App Store的黑名單機制去防止就好?
只能說Apple根本超佛
原本是30天鑑賞期
為了北市府才改成7天
而且App Store的開發者並沒有因此收入減少啊
還不是蒸蒸日上<( ̄︶ ̄)>
Android的消費者有比較少嘛?沒有啊╮(╯_╰)╭
只能怪Android的制度差又不想辦法改進,沒辦法╮(╯_╰)╭
一個15分鐘無條件退款
是不同的狀況...
個人認為,如果可以15分鐘無條件
超過的話7天內可以用申請審核的方式退費(不相容、有Bug之類)
> 一個30天要申請
> 一個15分鐘無條件退款
就是因為要申請,才能杜絕惡意退款
App Store通常申請退款
原因只要填一句「不符合預期」就能退款成功(親身經驗)
但若是太常退,就沒那麼容易了(國外網友經驗)
這句話講得真的是太好了!
當初真的很莫名,為什麼台北市政府會管到這件事情上?
好像台北市政府自以為自己代表了整個台灣一樣
如果台北市政府向google開罰可以成立的話
台灣有22個縣市
那是否22縣市每個縣市都可以向google開一張罰單呢?
> 有很多App不是15分鐘能知道好壞的
> 15分鐘頂多能檢查App是否能正常運作
> 但是否順手、有無bug
> 不長期使用怎麼知道?
> 要是UI差、有bug,開發者又懶惰不更新,
> 難道要自認倒楣嘛?
你知道在google play每個軟體頁面裡都有開發者都有email嗎?
你知道如果出現bug或是不合預期可以寫email要求退費嗎?
你知道每個軟體都有五顆星評鑑還有評論這種東西嗎?
你知道安麗嗎?
> 你知道在google play每個軟體頁面裡都有開發者都有email嗎?
> 你知道如果出現bug或是不合預期可以寫email要求退費嗎?
> 你知道每個軟體都有五顆星評鑑還有評論這種東西嗎?
> 你知道安麗嗎?
我有義務幫開發者debug嗎?要是開發者懶惰怎麼辦?
你是指跟開發者退費還是Google?
開發者要是不退怎麼辦?
Google如果可以15分鐘後寫信退費,
那不就跟App Store一樣,那北市府在抵制啥?
五顆星只是參考,不是每個人用起來都五顆星
你可以幫我收個簡訊嗎?
> ※ 引述《...》的留言:
> > 你知道在google play每個軟體頁面裡都有開發者都有email嗎?
> > 你知道如果出現bug或是不合預期可以寫email要求退費嗎?
> > 你知道每個軟體都有五顆星評鑑還有評論這種東西嗎?
> > 你知道安麗嗎?
>
> 我有義務幫開發者debug嗎?要是開發者懶惰怎麼辦?
> 你是指跟開發者退費還是Google?
> 開發者要是不退怎麼辦?
> Google如果可以15分鐘後寫信退費,
> 那不就跟App Store一樣,那北市府在抵制啥?
> 五顆星只是參考,不是每個人用起來都五顆星
> 你可以幫我收個簡訊嗎?
怎麼看都像是"我花錢我最大的人"
GOOGLE怎麼退費的
下載旁邊就能直接退
方便
APPLE還要申請
雖然也很好退啦
不過你要考慮到
說直一點某些只想投機的人
購買後把apk備份在退費
玩免錢的
APPLE沒那麼容易
不怕你30天啊
> 怎麼看都像是"我花錢我最大的人"
> GOOGLE怎麼退費的
> 下載旁邊就能直接退
> 方便
> APPLE還要申請
> 雖然也很好退啦
> 不過你要考慮到
> 說直一點某些只想投機的人
> 購買後把apk備份在退費
> 玩免錢的
> APPLE沒那麼容易
> 不怕你30天啊
沒有花錢最大,只是以防萬一碰到差的App或開發者。
Apple也能備份App,
只是退款後的App就無法更新,
這大家都一樣吧。
> ※ 引述《...》的留言:
> > 你知道在google play每個軟體頁面裡都有開發者都有email嗎?
> > 你知道如果出現bug或是不合預期可以寫email要求退費嗎?
> > 你知道每個軟體都有五顆星評鑑還有評論這種東西嗎?
> > 你知道安麗嗎?
>
> 我有義務幫開發者debug嗎?要是開發者懶惰怎麼辦?
> 你是指跟開發者退費還是Google?
Google提供15分鐘內線上按鍵立即無條件退款的機制,超過15分鐘,由消費者與開發者自行溝通,協商退費;如果開發者不願退費,在30天內對購買的軟體不滿意,則可以寫信給Android Market要求退貨.
北市府在抵制的就是無理要求google要有7天無條件退款,所以才會被人罵起來
15分鐘無條件退或30天內寫信申請
比蘋果7天內申請退貨好很多
一堆人搞不懂不知道再罵甚麼...
看著辦吧 葉狀濕&浩呆斌不會就這樣認輸丟臉的
還會繼續鬧的 有沒有人要跟我打賭
> 明明GOOGLE的退貨機制較比較好
> 15分鐘無條件退或30天內寫信申請
> 比蘋果7天內申請退貨好很多
> 一堆人搞不懂不知道再罵甚麼...
Apple基本上是30天無條件,
現在其實超過7天也是一樣可以,
只要不被列黑名單,
寫信過去填個「不符預期」100%能退。
Google Play要先寫信給開發者,
通常開發者不會接受「不符預期」,
這樣就要在去Google Play抱怨,
整個複雜多了╮(╯_╰)╭
認為消費者最大,一個商品一定要消費者使用到完全滿意後,才需要付錢,只要用到最後認定有問題,那完全就無需付費…
不管如何,上面那些人說的,實體商品一樣會發生啊
一款App不好用,就可以退款的話
那是不是我麵包也可以試咬兩口,發現味道不符合我的口感,然後退貨…?用食物也許太過份,那實體CD、電腦軟體呢,我在唱片行或是遊戲店買的光碟,最多只看到封面,也許我看到封面超漂亮的就買了,但拆封後卻發現裡面的歌曲超難聽的,那這是我能否退費?答案是不行…
可是我假設在網路上買App,App有圖片,有說明,更有評價,還有使用者留言,我所獲得的資訊比前面說到的光碟案例還要多上許多,這時購買後還是不滿意,那我還有15分鐘可以反悔,這不就已經很好了?
太過貪婪是不好的…,這樣當供應者賺不到錢時,還會願意繼續供應商品嗎?還是某些人認為當數位商品達到"7天無條件退費時",以台灣人的習慣,依然會乖乖遵守使用者付費的原則?
不過對一些果粉而言,反正一定是蘋果的方案最好,他們八不得Android被搞到最後全面退出台灣,然後他們就等於有先見之明的從一開始就選擇了蘋果╮(╯_╰)╭
看來是有效果的<( ̄︶ ̄)>
> ※ 引述《One2free》的留言:
> > 明明GOOGLE的退貨機制較比較好
> > 15分鐘無條件退或30天內寫信申請
> > 比蘋果7天內申請退貨好很多
> > 一堆人搞不懂不知道再罵甚麼...
>
> Apple基本上是30天無條件,
> 現在其實超過7天也是一樣可以,
> 只要不被列黑名單,
> 寫信過去填個「不符預期」100%能退。
>
> Google Play要先寫信給開發者,
> 通常開發者不會接受「不符預期」,
> 這樣就要在去Google Play抱怨,
> 整個複雜多了╮(╯_╰)╭
你若扯情理面,兩種各有各的特色
你若扯法律面,一個是不滿7天,另一個終究是有條件
不要說什麼黑名單之類的,法律可沒提到這種東西
這個法條的執行面就是,我只要在網路成功買了你的商品,買一個我可以一個,買一百個我也可以退一百個
就算真的有所謂的黑名單,那是指讓你無法購買,而不是不能退貨,這條法律管到的是「7天內,符合郵購的商品,無需條件皆可退貨」,如此而已,所以別再鬼扯什麼蘋果是合法的…,除非本法律照你們這些果粉的想法去客製化修改一次,不然就算扯再多,蘋果對本案件還是違法的…,只是台北市政府不想兩面開戰,且又用公款買了大量的蘋果產品,所以對蘋果的違法處視而不見罷了…
> 那些人沒有罵什麼,只是目光很短淺
>
> 不過對一些果粉而言,反正一定是蘋果的方案最好,他們八不得Android被搞到最後全面退出台灣,然後他們就等於有先見之明的從一開始就選擇了蘋果╮(╯_╰)╭
有形商品和無形的軟體or服務根本不能一起比
麵包已經吃了代表商品價值已經不一樣,當然不能退
另外實體店面買的東西不能退 是因為不是網路等無形交易環境
線上購物都有7天的鑑賞期,這就是北市府對Google Play的訴求
我看你連重點都搞不清楚....
Apple的制度或許對開發者有些不公平
但卻促成了App Store的高品質
而且事實上iOS的開發者平均獲利比Android高很多
> 你若扯情理面,兩種各有各的特色
> 你若扯法律面,一個是不滿7天,另一個終究是有條件
> 不要說什麼黑名單之類的,法律可沒提到這種東西
> 這個法條的執行面就是,我只要在網路成功買了你的商品,買一個我可以一個,買一百個我也可以退一百個
>
> 就算真的有所謂的黑名單,那是指讓你無法購買,而不是不能退貨,這條法律管到的是「7天內,符合郵購的商品,無需條件皆可退貨」,如此而已,所以別再鬼扯什麼蘋果是合法的…,除非本法律照你們這些果粉的想法去客製化修改一次,不然就算扯再多,蘋果對本案件還是違法的…,只是台北市政府不想兩面開戰,且又用公款買了大量的蘋果產品,所以對蘋果的違法處視而不見罷了…
你馬幫幫忙...
蘋果早就針對台灣,
特別設立7天內無條件退款了,
只是沒有像Android有個專屬退費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