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日前媒體報導海盜灣要將伺服器搬到北韓,後來證實這是海盜灣為了對抗 MAFIAA 美國音樂和電影工會,故意放的消息。事實上海盜灣之前就已經發起「備份海盜灣」運動,藉此對抗智慧財產權已經走火入魔。朝陽科技大學的洪朝貴副教授特別撰文說明整個經過,並加入備份行列,T客邦取得轉載授權,來介紹這場智慧財產權 vs 資訊自由之爭。
抗議反盜版團體追殺,海盜灣發起備份運動
反盜版團體用盡各種踰越法律權限的方式追殺海盜灣。海盜灣雖然持續強硬抵抗 (例如採用令人頭昏的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戰術),但已做好最壞的打算。 他們邀請大家 備份海盜灣 。 為了保護言論自由與隱私,我也備了兩份,並邀請大家在此分享您的備份的連結。
「海盜灣不是盜版人士的天堂嗎?貴哥為什麼要支持他們呢?」過去我也以為他們服務的對象主要是盜版者。 我自己沒在上網看影片,只有在聽線上音樂電臺,所以沒在關心海盜灣。 雖然羞於啟齒,但我還是必須承認:剛剛下載海盜灣備份檔的時候,還因為第一次看到什麼磁性連結(magnet link),換了好幾個軟體才成功。(其實應該不是軟體的問題) 平常根本沒在用 p2p 軟體,更別提海盜灣。(迷之音:是怕跟p2p 軟體 一樣,被污名化為盜版教授嗎?)
保護智慧財產?還是打壓言論自由?
但是如果你跟我一樣經常讀資訊人權新聞,特別是看了 許多關於 pirate bay 的相關報導 ,也許你心中的正邪雙方就會一百八十度大翻盤。
- 明明已經是公領域的 18592 篇學術論文,卻 被迫必須在海盜灣釋出 (中文);
- 海盜灣 推出 promo bay ,專門服務獨立音樂新秀,讓他們在網路上曝光,不再需要看唱片公司的臉色 (卻被英國法院 封鎖一段時間 ,引發民眾抗議);
- 因為上海盜灣下載了一首歌,九歲小女孩的維尼熊電腦被盜版警察沒收,海盜灣站出來幫小女孩和她父親說話 ;
- 美國和瑞典政府為了封鎖維基解密而 用骯髒的手段逮捕海盜灣創辦人 (中文)
服務創作者、促進社會文化知識流通、維護公民權益的,到底是誰?傷害社會的,又是誰?
要求網路平台為用戶違法行為負責,合理嗎?
海盜灣所提供的只是 BT 種子,並非數位內容本身。 他們提供的種子當中,有很多是合法的內容;但就算是盜版內容的部分,他們也並非真正的盜版者或內容提供者,而應該算是盜版行為當中的第三方。這裡的重點並非替海盜灣的行為辯解,而是提醒大家:如果網路平臺必須為用戶的違法行為負責、被迫扮演維護社秩序的網路警察,那麼民主人權就會逐漸被侵蝕。你以為中國網路的和諧言論都是靠偉大的人民解放軍在維持的嗎?中國的 ISP 和網路公司為什麼要自我審查言論?正是因為 「第三方入罪」,在民主國家依法無據,所以反盜版團體必須 滲透瑞典司法體系才能扭曲地將海盜灣入罪。(我們算是 中美共管的一個防火長城模範省 ,不太算是民主國家,所以 檢警可以不必經過法院判決,就直接抄 now in 的臺。)
最近另一個反盜版組織 Swedish Rights Alliance 已不滿足於將第三方入罪,還 進一步恐嚇 將對提供主機服務給海盜灣的盜版黨、提供盜版黨頻寬的 Serious Tubes、 Serious Tubes 的上游廠商 Portlane 提出法律行動。他們沒有說出口但已經脅迫檢警要做的,就是告訴大眾: 第四、 五、六方都應該要為盜版負責。 請想像某一條客運路線上經常發生竊案;很多竊賊都搭客運來來去去,但客運公司就是不願意停駛這條線。SRA 於是不只要對客運公司求償 (因為他們協助犯罪) 還要求保養廠跟客運公司解約,以免成為共犯。 還有保養廠的機油供應商也遭到威脅。(才到第五方而已,我已經掰不下去了...)
智慧財產權走火入魔,變成管制言論與侵犯隱私的工具
這就是智慧財產權走火入魔的現況。當你了解:智慧財產權大旗,其實是特定利益團體拿來管制言論與侵犯個人隱私的絕佳工具,你也會像我一樣對海盜灣和盜版黨逐漸改觀。他們的重點,並不是要協助竊盜,而是要站在沒有人敢站的第一線,捍衛著社會整體的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因為如果不徹底管制言論、 不檢查個人隱私,盜版是不可能杜絕的 -- 著作權跟人權只能二選一 。
寫過資訊自由鬥士 Aaron Swartz 的文章、認真讀過更多海盜灣的新聞之後,我突然領悟到: 當法律與司法體系被利益團體操作 (例如智財保護)、步步進逼公民人權與自由時,那些游走於這類法律邊緣、 不惜拿自己來建立判例的個人與組織,其實是在用他們自己的肉身抵擋失控的法律與司法列車、在保護一般不知情大眾的人權與自由。
我沒有他們的勇氣,拿自己的平靜生活去測試那些不敢苟同的法律;但至少,當我還享有撰寫部落格揭發真相的自由、當我的讀者還享有匿名發言的自由時,我可以當他們的啦啦隊、 對他們挺身捍衛我以及其他人的勇敢行為,用行動展現我的感謝。如果你跟我一樣不太惜慣用 p2p 軟體,這裡有精簡版 (75MB) 的海盜灣網站備份:ftp 、http 。 如果你也上傳到固定的網址,請留言分享。 臺大大陸社 3/22 (五) 晚上舉辦 TPB AFK 影片座談,我將在映後參與座談,也歡迎大家一起來討論。
- 原文出處:資訊人權貴ㄓ疑: 為什麼我要參與 「備份海盜灣運動」
關於作者貴哥(洪朝貴,朝陽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副教授)
如果世界上其他神人等級的工程師都已經製造出超光速火箭了,而且還願意分享給你玩,那麼身為初階高手等級工程師的你,會比較想 (1) 繼續開發自己的火箭,還是 (2) 興奮地乘著新穎的玩具交通工具去探索宇宙呢?
我的答案,和大多數人一樣。
對於資訊與網路技術,我也抱著相同的態度。
我從接觸自由軟體開始,逐漸體會到網路的強大力量。 覺得人生苦短,有趣有意義的好玩事太多了;不值得浪費在 「為了升等而寫論文」 上面。 現在甚至也不常為了 「純屬樂趣」 而開發自己的玩具,因為 「網路」 就是顛覆恐龍世界的廿一世紀最有趣、 不必開發的現成玩具。 現在,我的興趣是善用網路從事社會運動。
部落格:資訊人權貴ㄓ疑
延伸閱讀:
觀點:美國司法部如何追殺資訊自由化推手 Aaron Swartz?
精采精采刺激刺激<( ̄︶ ̄)>
還有賣主機給使用者的ASUS、Gigabyte都要一起被告~
因為他們所賣出的產品"可能"會造成智慧財產的損失呢 = =!
http://www.techbang.com/tags/9151
然後免空網站Megaupload,也因為類似理由,被美國司法部無預警關站
http://www.techbang.com/posts/8231
這麼多CASE,就知道智慧財產權 vs 資訊自由之爭,戰火燒得有多大了
集合一群偽正義的傢伙去迫害別人,當自己一人落單時卻又變成俗仔,這種自稱為正義之士的人(其實是垃圾)在這社會上還真不少呢!
智慧財產權是讓那些富人、財團用來牟利的工具罷了~
沒有一定的智財權保護這樣會造成抄來抄去喪失新話題
這樣真的好嗎?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ˍ⊙)
之前now.in事件還是很多人挺著作權
無奈我口才不好,沒辦法一針見血地指出問題點
只能期望多看文章長知識
聰明的守法者,同樣會採九分真實一分虛偽的理由,來矇騙世人,以從一分虛偽的行為中獲利,例如各類商業公司的某些調查數據。
人,只要有了貪愛心,無論是什麼身份背景,永遠都紛紛擾擾並且處於煩惱與痛苦中......
歇後語:
海盜灣玩的不漂亮,應該多向google 學習,如何被歡迎又能正常的賺大錢!
https://m.facebook.com/events/220321948110344
柿子還是要挑軟的吃起來才爽口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