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電源的國家標準
行動電源類產品的安全性如此重要,其共通的標準當然必須以國家層級的角度來制定。
事實上,針對像充電電池、行動電源這類產品,隸屬於經濟部的標準檢驗局(BSMI),多年前就已經研擬制定並公告相關的標準CNS(Chinese National Standards),例如99年6月25日公佈的CNS 15364〔含鹼性及其他非酸性電解質之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用於可攜式設備之封裝可攜式單電池及電池組之安全性要求〕、CNS 14857-1〔含鹼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之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封裝可攜式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之機械性試驗〕及CNS 14857-2〔含鹼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之二次單電池及電池組-可攜式應用之二次鋰單電池及電池組之電性試驗〕等等。
其中CNS 15364的內容是鋰系及鎳系等可重複充電電池,於正常使用及誤用情況下之安全性要求,而CNS 14857-1及CNS 14857-2等兩種國家標準,分別指的是可攜式二次電池機械性及電氣性試驗及判定基準,如二次電池組經充放電300次後,必須保有60%以上電容量等諸如此類的標準值,前面提到,去年行政院消保處抽查行動電源,所依據的便是這些國家標準,不過「標準」要成為「規範」,還需要法規的背書才行,在今年5月以前,這些標準對廠商而言,可以說只不過是參考用的。
什麼是二次電池?
雖然從字面上便能了解,但還是先來定義一下什麼是二次電池吧!所謂二次電池就是指電池蘊含之電能在釋放完畢後,仍然可以多次重複充電使用的電池,多使用於3C類產品,常見的種類有鎳鎘電池(Ni-Cd)、鎳氫電池(Ni-MH)、鋰離子電池(Li-ion)及鋰聚合物電池(Li-polymer)。而行動電源內部的電池,多以後兩者為主,自然也適用於上列標準。另外,電能消耗完畢後即無法再充電的,就稱為一次電池。
▲行動電源相關的國家標準可以經由標準檢驗局「CNS國家標準查詢」平台,免費查詢其內容。
二次電池類型比較表
國家標準檢驗的強制性
既然我們已經早就有了這些國家級別的標準,那麼為何還是屢屢有災情傳出呢?
國家標準與行動電源產品品質當中所產生的落差,其實這牽涉到我國的規定,從大原則來說,雖然國家標準已經制定出來,但我國是採取自願性而非強制性的方式實施,除非是經過各該目的的事業主管機關引用標準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並經立法成為法規者,從其規定才具有強制性的規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某些不肖廠商便混水摸魚,把產品送檢驗的鉅額成本省下來,然後推出看似物美又價廉的行動電源。
要求立法規範
購買產品時多方比價並選取CP值高的產品,本來就是人之常情,但也讓我們一不注意,就會落入了低價劣質行動電源的陷阱,不過還好,這樣的狀況應該不會再發生了,還記得前面所提到的新聞嗎?去年消保會在抽查行動電源之後,得到如此誇張的結果之後,便向經濟部提出建議,基於到行動電源內部裝有高活性之鋰電池,有起火爆炸之虞,因此研議於1年內將行動電源商品及其使用之鋰電池列為應施檢驗品目,並納入商品檢驗法管理,要求相關業者檢附完整中文產品說明書及警告標示,並對於進口之單電池及電池組,都應加以列管。
新制終於上路
於是去年11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終於函文公告「應施檢驗3C二次鋰單電池/組、二次鋰行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生效,後又延至5月1日,其實以政府單位來說,效率算是滿快的了,由此也可見到,行動電源衍生的安全性議題有多麼急迫。因此,今年5月1號之後,任何在國內販售的二次電池,包含行動電源、電池充電器,不管是國產還是進口,都要經過標準檢驗合格,授與證書及標章才可放行。
▲由BSMI所核發出的行動電源證書。(圖片來源:ATC網站)
▲新納入經濟部標準局應施檢驗商品項目的,除3C鋰電池行動電源外,還包含鋰電池與充電器。
▲行動電源產生的安全性疑慮,也引起立委關切舉辦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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