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大廠之間的專利戰爭由來已久,例如最近的 Apple、HTC、Samsung 之間告來告去,造成 Samsung 的平板在歐洲銷售受阻,美國 ITC 認定 HTC 侵犯 Apple 兩項專利,而 HTC 對也在8月初在英國對 Apple 提起告訴。路透社以20家科技大廠為主角,畫出一張「對戰」圖,讓有興趣的人可以快速掌握整個狀況。
20家科技廠商分別是:
- Amazon (亞馬遜)
- Apple (蘋果)
- Barnes&Noble (邦諾,美國最大的連鎖書店,推出 Nook 電子書閱讀器)
- Ericsson (易利信,其手機部門於2001年與 Sony 合資成立 Sony Ericsson,目前專注於電信設備的製造)
- Foxconn (鴻海)
- HTC (宏達電)
- Huawei (華為,總部在深圳,最近在台灣推出平價的 Android 手機)
- Inventec (英業達)
- Kodak (柯達)
- LG (樂金)
- Microsoft (微軟)
- Motorola (摩托羅拉)
- Nokia (諾基亞)
- Oracle (甲骨文,知名的大型資料庫軟體公司,也是全球第二大的軟體公司)
- Qualcomm (高通,很多手機的 CPU 都是由高通所設計,例如 HTC Sensation)
- RIM (黑莓機 Blackberry 的製造商,主打商務性的手機市場,與台灣大哥大有密切的合作)
- Samsung (三星)
- Sony (索尼)
- ZTE (中興通訊,大陸的手機製造商,有數款手機在台灣上市)
專利案件對戰圖怎麼看?
先找到一家廠商,然後沿著代表控告的紅線或是互相控告的藍線前進,可以找到另一家廠商。以 HTC 為例,沿著藍線可以找到 Apple ,表示雙方互相控告。
Apple 是專利大戰的第一名玩家,有5個對手,包括與 Samsung、Motorola、Nokia、HTC 互相控告,Android 陣營的3家大廠都名列榜上。另外也因為手機拍照功能的相關專利被 Kodak 告上法庭。
從這張圖來看,Google 對於打專利戰似乎沒什麼興趣,只有因為 Java 的專利問題被 Oracle 提出告訴。
▲ 專利對戰圖長的像義大利麵,主要有3種關係。紅箭頭:表示控告對方;藍色雙箭頭:表示互相控告;綠色箭頭:表示授權技術給對方。另外,公司名稱上有綠色圓點表示採用 Android 系統。
資料來源:Reuters
大家做得好好的,何必相互控告呢?
想當初android專利不夠只好這樣,現在(⊙ˍ⊙)...雙重金鐘罩
2001年呢~~
> Ericsson (易利信,其手機部門於"2011"年與 Sony 合資成立 Sony Ericsson,目前專注於電信設備的製造)
>
> 2001年呢~~
感謝指正,不小心打錯字了。
> Apple喜歡找別人麻煩~~ ╯-__-)╯ ╩╩
> 大家做得好好的,何必相互控告呢?
第一步先禁止販賣,第二步禁止生產
當對手無法販賣也無法生產時,製造商、消費者也無從選擇,多麼完美的世界啊╮(╯_╰)╭
蘋果超富 能買歐元區所有銀行(⊙ˍ⊙)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20/16/2x8jn.html
Samsung 抄 iPad 抄多嚴重也不是不知道...連風呂蓋也抄
> 因為 Apple 都第一個做出新玩意的╮(╯_╰)╭
> Samsung 抄 iPad 抄多嚴重也不是不知道...連風呂蓋也抄
智能手機不是Apple發明的吧,他只是將手指觸控引入到智能手機而已,那些操控方式還要在microsoft surface上早已看過.而且iphone 3G也是抄samsung F700的.
http://www.gsmarena.com/samsung_f700-1849.php
看看貧果 這種醜惡的嘴臉
創新 是有啦! 阻礙手機發展的元凶也是他
多工.多點觸控講得好像都是自己發明的一樣
SE手機 MS系統很早就做到的多工.觸控
之前專利還是在鴻海手上勒╯-__-)╯ ╩╩
一定要大家都買A家的 A家才會停止這種惡性的互告?? 那消費者要選擇什麼?? 觸控手機也不過就這個外觀,是要怎樣才算抄襲?? 再者,把專利拿來當做壟斷市場的工具才是有罪,這種專利權應該受到抵制ˋ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