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取得滑動解鎖專利,其它手機、平板廠商大難臨頭?

Apple 取得滑動解鎖專利,其它手機、平板廠商大難臨頭?

自從 Steve Jobs 在 2007的 MacWorld 首度推出 iPhone,介紹觸控螢幕帶來的滑動解鎖(Slide to Unlock)功能,已經成為各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常用的螢幕解鎖方式;美國專利暨商標局經過將近6年的時間,將滑動解鎖專利判給 Apple,未來其他陣營恐怕都無法使用滑動解鎖功能。

美國專利暨商標局(The United States Patent & Trademark Office)在美國時間26日上午,將滑動解鎖(Slide to Unlock)專利判定為Apple公司所有。多數人認識滑動解鎖功能,是在2007年iPhone首度問世時,當時Steve Jobs在記者會介紹iPhone帶來的觸控螢幕革命,示範了滑動解鎖功能。

Apple 取得滑動解鎖專利,其它手機、平板廠商大難臨頭?

▲美國商標局將滑動解鎖專利給了Apple公司。

▲Steve Jobs在2007年發表第一代iPhone時,介紹了滑動解鎖功能(15分30秒開始)。

9to5Mac網站介紹,iOS系統軟體資深副總Scott Forstall是滑動解鎖的7位發明人之一,其它發明人則是Apple工程師,包含Imran Chaudhri、Bas Ording、Freddy Allen Anzures、Marcel Van Os、Stephen O. Lemay和Greg Christie。Apple早在2005年12月就提出了滑動解鎖專利,直到2011年底才申請成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進入美國專利暨商標局網站的搜尋引擎,在Number Search輸入專利編號8,046,721觀看專利內容。

滑動解鎖專利原文:

"A device with a touch-sensitive display may be unlocked via gestures performed on the touch-sensitive display. The device is unlocked if contact with the display corresponds to a predefined gesture for unlocking the device. The device displays one or more unlock images with respect to which the predefined gesture is to be performed in order to unlock the device. The performance of the predefined gesture with respect to the unlock image may include moving the unlock image to a predefined location and/or moving the unlock image along a predefined path. The device may also display visual cues of the predefined gesture on the touch screen to remind a user of the gesture. In addition, there is a need for sensory feedback to the user regarding progress towards satisfaction of a user input condition that is required for the transition to occur."

美國商標局將滑動解鎖專利給了Apple之後,也意味著將來多數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恐怕要換一個解鎖方式了。目前多數手持裝置系統皆使用滑動解鎖,包含Google的Android、Microsoft的Windows Phone系統,每個系統都有一些不同的變化,例如Android有滑動解鎖條、以及設定9宮格滑動順序;Windows Phone系統則是向上滑動解鎖,甚至連Windows 8作業系統的平板版本也用了類似的滑動解鎖方式。

令人玩味的是,早在2004到2005年間,有一家Neonode的產品N1m,就已經使用觸控螢幕做出類似的滑動解鎖功能了,這可是比iPhone還早好幾年就有的東西;荷蘭法院則是裁定Apple的滑動解鎖專利並未成立,因為它並非是一個實體的裝置。Apple一直很擅長將設計元素申請專利,讓對手在產品設計和開發上受到限制;科技大廠利用專利大打專利戰爭,以造成許多人觀感不佳的感受,讓專利已經變成企業的競爭工具,而不是保護專利者。

▲Neonode的N1m據說是滑動解鎖的始祖(4分開始)。

資料來源:9to5Mac

延伸閱讀:

20 家科技大廠專利戰爭:誰告誰一張圖馬上了解

Samsung 說他沒有抄襲 Apple,有圖有真相!

氣象部落客勞倫斯
作者

有一個都市傳說,只要勞倫斯猴買了新東西,就會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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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烏賊
1.  小烏賊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07:31)
讓我想到的是把手上的十字鍵好像是任天堂的專利,但到最後大家不是都在用??~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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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d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08:09)
樓上
我記得筆電的翻蓋設計也有專利
應該大家都乖乖的去買專利吧
Shinwill
3.  Shinwill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08:55)
應該不是說不能用
而是說如果以後其他廠要用滑動解鎖時
要繳一筆保護費給 Apple 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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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賈伯斯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09:03)
果然是專利蟑螂才會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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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小智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14:46)
windows phone7 不用擔心啦,只要蘋果這種解鎖方式有點過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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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Joe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15:51)
令人討厭的除了蘋果這專利蟑螂外,還有總是以為 蘋果=創意 的無知又聲大的臭果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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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專利 (發表於 2011年10月27日 21:06)
是該把專利加以限制的時候了

把它加上費用上限吧

例如,某某專利只能收上限五千萬美元的費用,收滿專利消失

當然,自已的產品也必須設算進去

不然,現在專利的狀況根本是阻礙世界進步
fb:100000301980041
11.  fb:100000301980041 (發表於 2011年10月28日 03:54)
※ 引述《專利》的留言:
> 是該把專利加以限制的時候了
>
> 把它加上費用上限吧
>
> 例如,某某專利只能收上限五千萬美元的費用,收滿專利消失
>
> 當然,自已的產品也必須設算進去
>
> 不然,現在專利的狀況根本是阻礙世界進步

不過專利好像有時間的限制
時間一到就解除專利
但是還是看不慣APPLE的態度
Re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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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Regi (發表於 2011年10月29日 00:30)
唉...連這個也要告...這麼單調的鎖屏...
雖然很喜歡Axxle的App很多,但是現在Android都快追上來了!(50萬vs60萬...根本差沒多少,因為超多重複的軟體)
我看以後都不要買Axxle的東西好了!那麼愛告別人...現在"順"的優勢也漸漸沒了阿...除了介面還是很簡潔~話說ios5那個下拉選單不是也侵犯Android的了嗎?
以後真的都不想買Axxle的東西了!反正也用快膩了說(除了遊戲跟一些特別的App)但現在Android也後來都有了...<( ̄︶ ̄)>
而且現在最順的系統好像是芒果的嗎?感覺影片上的操作都超級流暢的!!
LaiYM
13.  LaiYM (發表於 2011年10月29日 07:05)
一堆人只希望先研究的人把專利釋出來,那誰要當第一?誰要去創新?如果這個方法不好,其他人為何要跟進?簡單又好的方法,有那麼容易想嗎?如果說維護自己專利就是專利蟑螂,那只期待別人專利而不自己開發新方法的,是不是可以叫做專利土狼/禿鷹(只想分一杯羹)?
把專利分享出來,才真的會沒有進步。當第一沒好處,誰要投入?2007年之前,蘋果可沒想到別人會直接把它的方法直接拿去「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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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Parklion (發表於 2011年10月29日 09:46)
※ 引述《Regi》的留言:
> 唉...連這個也要告...這麼單調的鎖屏...

如果單調 為何各大廠手機要抄襲

加上這一篇文章只是說apple的到這個專利
並沒有說到apple提告 你反應也太激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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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Parklion (發表於 2011年10月29日 10:00)
※ 引述《專利》的留言:
> 不然,現在專利的狀況根本是阻礙世界進步

專利是智慧財產權的其中一種
看來 還是很多人不了解 也不尊重創作者的智慧財產權
盜用 竊取 抄襲 別人的專利
跟小偷去偷竊別人的有形資產一樣
都要附上法律的刑事民事的法責

不了解的什麼是智慧財產權及
我國對智慧財產權刑事民事的法責
可以看這裡
http://www2.nuk.edu.tw/lib/copyright/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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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Turkie (發表於 2011年10月29日 14:58)
※ 引述《Parklion》的留言:
> ※ 引述《Regi》的留言:
> > 唉...連這個也要告...這麼單調的鎖屏...
>
> 如果單調 為何各大廠手機要抄襲
>
> 加上這一篇文章只是說apple的到這個專利
> 並沒有說到apple提告 你反應也太激烈了吧
>
> 說得好像阿婆的專利戰打還少的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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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why (發表於 2011年10月30日 15:07)
幾歲人了,像個小孩為這種事情吵
100002395795155
18.  100002395795155 (發表於 2011年11月06日 13:48)
有人說apple這樣是阻礙世界的進步
真的是有點好笑
抄襲別人的,讓開發者的創意跟努力白費才是阻礙進步好嗎

我android跟ios都用了~現在是用apple
但我也想說android的軟體也很多樣取得又方便
不像apple一定要用itunes同步?

但是又如何?個人有個人不同的價值觀
不管你反不反蘋果
他確實是改變了很多東西也促進了android更加進步
這是好的
就算apple未來要告
我相信android也不見得會怕
android軟體也很多種~並不需要擔心不能使用這種技術就挨天哭地的

機迷更不用想太多了
你想不想用iphone都改變不了他很紅的事實
但也不需要擔心
android也不是省油的燈
更何況除了apple外其他幾乎都是android的系統
別擔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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