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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越獄並不等於盜版,但是其中的灰色地帶頗具討論空間,2年前美國版權局頒布了千禧年數字版權法的例外條款,給予越獄合法的地位,但是這個例外條款將在今年失效,你覺得法律該不該繼續保障人民越獄的自由?
越獄是合法的
1998年10月28日美國頒布了千禧年數字版權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這是一部保護智慧財產的法律,以刑事犯罪立法的形式禁止了拷貝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以及設法繞過版權保護的行為。
但是在2010年7月26日,美國版權局公佈千禧年數字版權法的豁免條款,讓iOS越獄成為合法行為,其內容為大意為使用者能夠自己想辦法並使用合法方式安裝軟體,在這樣的行為之下,安裝的軟體就不會遇到侵權問題。
簡單地說,只要越獄時沒有使用非法軟體(使用正版越獄工具),使用者手上的越獄iDevice就是合法的,在越獄之後只要不要安裝非法軟體(比方破解於App Store販賣的付費軟體),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但是使用了不正當的越獄工具,或是安裝盜版軟體,就是犯法的行為。這也是為什麼由pod2g所領導的「夢幻越獄隊」需要不斷尋找可以使用而且「合法」的漏洞,讓使用者可以在不違反千禧年數字版權法的前題下,將手中的iDevice越獄。
▲千禧年數字版權法豁免條款的去留將在今(2012)年10月決定。(圖片來源:Wikipedia)
駭客們意見也分歧
pod2g陣營雖然樂於和大家分享自己努力的成果,但是有位名為i0n1c的駭客,卻持不同的意見,它覺的有許多「業者」透過「協助」消費者將iDevice越獄並收取費用,這是竊取越獄工具開發者的努力結晶的行為。
這位來自德國的駭客,曾因帶來iOS 4.3.1版的完美越獄而風光一時,但是它在5.1版推出時,搶在pod2g成功越獄前,於2012年3月16日在自己的Twitter上放出搭載A5處理器的iPad2越獄的影片,之後又在5月8日、iOS 5.1.1版推出的12小時內放出New iPad的越獄圖片,但是它表示這些工具都不會向大眾發佈。雖然pod2g曾公開表示i0n1c應該是使用開發者帳戶的漏洞(無法合法向大眾公開的漏洞),所以i0n1c的越獄並沒有任何意義,但是由於i0n1c從未放出他的越獄工具,所以沒有人、包括pod2g本人能夠證實這項猜測。
▲夢幻越獄隊部分成員,右起為Pimskeks, Pod2g, P0sixninja。(圖片來源:iJailbreak)
版權重要?那自由呢?
不可否認的,有不少使用者將iDevice越獄的目地是為了破解App Store上的付費程式、免費下載正版遊戲,但是也有些使用者,只是希望能夠取得更多系統權限,以至於能夠修改手機佈景主題,或是透過手勢控制手機。
在Jobs的領導下,Apple一慣的風格就是「我的就是最好,使用者只要相信我就好」,所以開放給使用者校調的空間相對比較稀少,從筆者的觀點來看,我認為這是不道德的,消費者沒有道理需要因為廠商的喜好,尤其是因人為控制的因素,而無法依照自己的意願使用自己購買的產品,因此我支持使用者應當能夠獲得系統的最高權限(即root權限),在iOS上取得root權限的方式,就是透過越獄來達成。
雖然越獄後會衍生出很多問題,其中除了商業軟體的盜版問題外,甚至可能會產生系統安全性的疑慮,但是我還是覺得廠商如果執意限制消費者者的自由的話,法律就應該保障消費者追求自由的權益,也就是讓越獄合法化,至於將越獄後得到的權限用在盜版,則是消費者該為自己行為負起法律責任,而不是越獄或是提供越獄工具的人,因為越獄本身是「使用合法方式安裝軟體」。
不知道各位讀者對於越獄抱持何種看法,歡迎大家到T17討論區中發表你的見解,還有機會獲得精美的獎品唷。
▲筆者就是喜歡自己做主題。在官方不允許的前提下,只好透過越獄來達成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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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業者」透過「協助」消費者將iDevice越獄並收取費用...這才是Apple不爽的原因
不爽?不可能吧,消費者購入 iDevice 蘋果依然賺錢
像是遊戲機的歷史上,很多 Console 與 Handheld Game 的機器能賣得出去有一部分要歸功於盜版,只要盜版遊戲可以跑,買機器也值得,防太兇反而開始沒落
話說這篇文章被對岸的網站引用耶....
http://www.iapps.im/archives/35815
這樣犯不犯法~~~~XDD
一點智慧財產權概念都沒有的地方
> 對岸網站未經授權轉載T客邦的文章屢見不鮮
> 一點智慧財產權概念都沒有的地方
而且他還弄上他們自己的浮水印
> 要自由可以選android沒人硬逼要用iphone不是嗎?
> 話說這篇文章被對岸的網站引用耶....
> http://www.iapps.im/archives/35815
我個人的想法是,
Android的app是用Java寫的,執行上效能會比較差呀。
為了效能還是會想選iOS,
所以只好靠JB來多一點自由度囉。╮(╯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