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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發展的速度相當快,每代產品的生命週期可能短至半年甚至3個月,在這麼快速的新陳代謝中,除了出現明星產品或成功的技術外,一將功成免不了萬骨枯,不成功的例子也一定不少,筆者挑選了5個成功與不成功的例子,並分析一下它們的成敗的原因。
在成功的案例中,最大的成因當然是因為產品夠強,其次也不乏進入市場的時間點成熟,帶給使用者更便宜適切的解決方案,讓使用者成為科技戰爭中最大的受惠者。
百大科技勝利篇
成功之一:iPhone
不好意思,筆者真的要錦上添花一下,蘋果的iPhone不僅僅從操作介面開始完完全全地改變了智慧型手機,它也一併改變了線上數位內容的消費模式,尤其是販售手機、平板電腦專用程式的App Store,從內容的供應、銷售、金流與拆帳模式,都走出平台、內容供應者、消費者三贏的互惠模式。
iPhone的另一特點就是非常完整、傑出的使用者體驗,蘋果專注的並不只在手機的硬體上,軟體層面更是為使用者貼心地做好所有準備。就拿備份與轉移手機資料來說,iPhone只需要透過iTunes程式即可完成全機完整備份與還原,購買新手機後也可以輕鬆地將所有資料轉移過去。
成功之二:固態硬碟
當處理器、記憶體都跑得比子彈列車快的時候,傳統硬碟還在用腳踏車的速度在後面追趕,縱使傳統硬碟的儲存容量不斷向上成長,但是效能的成長卻不是那麼順利,這時候固態硬碟適時降價,讓一般消費者都能一親芳澤,可以說是天時地利人合。
固態硬碟與記憶體雖然都算得上是儲存設備,但是它並不像記憶體會直接影響電腦的整體運算效能,不過當使用者只是用電腦上網、看影片以及進行文書處理等運算的需求不是那高的應用時,影響電腦流暢度的關鍵便落到磁碟存取效能上,固態硬碟強大的效能剛好可以補上這片拼圖。
成功之三:Ultrabook
雖然市場上有許多Ultrabook的售價超過當初設定的999美元,但是不可否認的,Ultrabook是PC陣營重振旗鼓的轉捩點,筆者認為Ultrabook的重要性不只在於為了面子推出輕薄筆電向MacBook Air嗆聲,而是Intel這次除了設立「規格面」的規範外,也一併將使用者體驗列入考量。
廠商想要為產品貼上Ultrabook的標籤,最基本的條件除了要使用Intel的處理器,並且達到尺寸、續航力的要求外,Intel近一步要求電腦從S4休眠狀態喚醒要在7秒內完成,並且需要支援Anti-Theft防竊技術以及Identity Protection身份保護技術。雖然還是有改進空間,但是持續在進步總是件好事。
成功之四:Google Chrome
Chrome瀏覽器的工程師Peter Kasting指出「Google開發Chrome的理由是為了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Google並不是那麼在意到底有多少人在使用Chrome,而是要透過良性競爭讓網際網路變得更美好。
其實這並不難想像,因為Google是透過「服務」來賺取利潤。只要網路變得更加方便、更吸引人,Google就可以從中獲取更多的利潤,使用哪一套瀏覽器,並不會直接影響Google的收益。或許Chrome是無心插柳,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它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根據網路流量統計工具服務商StatCounter的資料,2012年9月Chrome的市占率為34.21%,高居第一名。
成功之五:Fusion
Fusion的初始概念是異質雙核心,簡單的說就是把以往放在晶片組上的內建顯示功能移到處理器裡面,但是要怎麼規劃生出來的產品,就又是另外一門學問了。AMD在收購ATI之後獲得了不少顯示方面的研發能量,要做出世界上最強的內顯並非難事。
但是光有好產品是不夠的,如果沒有好的包裝與行銷功夫,很容易被對手用整體平台的優勢擊潰。筆者認為AMD當下最好的機會,就是專注於推廣與Ultrabook概念類似的Ultrathin,雖然AMD平台整體表現還是Intel有一點點差距,但是APU擁有Intel無法比擬的顯示技術,這正是眼下Ultrabook最缺乏的功能。
延伸閱讀:
從 Win 95 到智慧手機,PC home 16年科技巡禮、封面女星也有過去
(後面還有:百大科技含淚篇)
> 我的意思就是,iPhone 是成功的,Chrome 也是成功的
> 只是因為時代的關係,它們總有淘汰的一天
> 但它們的淘汰不是因為它們失敗,而是它們完成了階段性任務
>
> 這樣子傻眼哥看懂了沒?
懂了
Sorry 我是看不懂這句文法
"拿現在成功的東西來作為評論過去的東西失敗的原因"
而且也別小看失敗的產品
不要忘了 已同質性產品相比較的話
會成功的產品 就因為它背後有無數次的失敗 來襯托它
只可惜大家 太著眼於成功產品
卻忽略"失敗"給予寶貴的進步能量與無法忘記的教訓<( ̄︶ ̄)>
> 8樓也太搞笑了吧
你也發現了呀 <( ̄︶ ̄)>
電漿電視。
PDA。
雖然每個科技產品都是在過渡;
但全產品生命週期無法普及,也無法激發演化出更好的系列產品,應該就是一種遺憾吧。
科技產品一直再精簡、效率越高。
你自己都說了iphone之所以成功,在於整合行動電話、隨身播放器與PDA產品,再加上App與具備上網功能。實際上只算是整合以上功能的資訊家電(information Appliance),行動電話的再進化。
有什麼好不以為然的?是不是iphone奠定了這五年的手機樣子?這還不成功跨時代嗎?
基本上絕大多數不喜歡這篇文章的原因~
是因為作者把iphone擺第一個~
尚請大家再看清楚...
他指的不是"失敗"的產品
而是理念不錯卻沒成功的眼淚產品
如果認為「沒成功」=「失敗」~
那也沒什麼好說的..
很多產品其設計、理念、創意都是十分的優秀~
但是因為當時的市場、成本以及前後銜接科技的過渡期~
而導致該產品沒有辦法大紅大紫的熱銷~
所以才說「沒成功」~
但是如果沒有這些「沒成功」的產品~
很多「成功」的新科技都將無法被發明出來~
畢竟科技都是一步一步的演進的~
再者,有人扯到什麼未來科技...
即使未來科技再優秀、再佔領大部分市場,
你也無法否認這批文章中~
所提到的大部分產品都是這個時代的主流產品~
而文章所提及之眼淚產品~
並不是完全沒有使用者~
而是並非主流
功成身退跟失敗是兩回事吧?
硬碟式隨身聽怎麼會列在失敗呢
國文不好?
此外三通道記憶體當時的價位偏高
是因為當時記憶體均價本來就較高了
拿清朝的劍來斬明朝的官
實在不倫不類
> 真是一眼就看出來的反對動機~
> 基本上絕大多數不喜歡這篇文章的原因~
> 是因為作者把iphone擺第一個~
> 尚請大家再看清楚...
> 他指的不是"失敗"的產品
> 而是理念不錯卻沒成功的眼淚產品
> 如果認為「沒成功」=「失敗」~
> 那也沒什麼好說的..
不想砲你,但是筆者他百大科技含淚篇的序言都這樣寫了:「而在『失敗』的案例中,有些......所以筆者在這邊用「眼淚」替代失敗。」
筆者他就是把「不成功」看做「失敗」好嗎?
但試想一下:沒有網路的情況下,iphone只剩下什麼?一台具備多點觸控、以及播放音樂影片的酷炫行動電話。
在歷史上,真正影響科技發展產物:網際網路、處理器及輸出入設備,三者缺一,萬古如黑夜。
依照文章一開始所說的因為時代不同而光榮退出舞台。
那應該給予掌聲吧?例如將時代推向快閃記憶體等。
然後相對於成功又給了Iphone,不如給Itunes或App Store吧?
> 與ipod touch相比,iphone僅多了通訊這項用途。
>
> 但試想一下:沒有網路的情況下,iphone只剩下什麼?一台具備多點觸控、以及播放音樂影片的酷炫行動電話。
>
> 在歷史上,真正影響科技發展產物:網際網路、處理器及輸出入設備,三者缺一,萬古如黑夜。
所以你的意思是iphone會成功是因為有3G行動上網不是因為iphone?所以成功是因為時代背景的關係?
所以全球到了2007年才導入行動網路之前都用類比電話吧我猜
2007年以前都沒有廠商做類似的產品,所以apple成功只是剛好而已
在iphone智慧型手機市占率最高的去年
如出此文章實屬錦上添花
在此時此刻出此文章對Apple來說純屬雪中送炭
依個人喜好而讓文章內容有所偏頗 實屬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