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 HERO」 正式進入公有領域!獨立漫畫家扳倒漫威、DC

「SUPER HERO」 正式進入公有領域!獨立漫畫家扳倒漫威、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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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律師事務所 Reichman Jorgensen Lehman & Feldberg (RJLF) 近日宣布在一場指標性的商標訴訟案中取得重大勝利。該事務所成功地代表客戶 S.J. Richold 和 Superbabies Limited,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申請撤銷漫威和DC漫畫共同持有的「SUPER HERO」商標,並獲得批准。

這項裁決象徵著一個重要的轉捩點,因為「超級英雄」(SUPER HERO)一詞正式進入公有領域,不再受制於企業所有權。這項結果賦予了全球創作者和公司使用這個與英雄主義和創意劃上等號的詞彙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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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訴訟的焦點是「超級英雄」商標的專有性。漫威與DC於1967年首次註冊了「超級英雄」相關商標,並在長期內聯手抵制其他公司或個人使用該詞。這導致許多獨立創作者和小型公司無法自由運用「超級英雄」來形容其角色或故事,嚴重限制了該詞彙在創作中的應用。

S.J. Richold的公司Superbabies Ltd原本計劃推出一個名為「超級嬰兒」(Super Babies)的漫畫系列,故事講述一群擁有超能力的嬰兒組成的英雄團隊。然而,當Superbabies Ltd向美國申請註冊「超級嬰兒」商標時,DC指控該公司侵犯了其「超級英雄」商標權,並威脅採取法律行動。面對這一挑戰,Superbabies Ltd決定由RJLF事務所代理,提起商標撤銷訴訟,並最終在這場訴訟中取得了勝利。

RJLF 的客戶 S.J. Richold 則表示:「超級英雄的故事教導我們要為弱勢群體挺身而出,因此由最弱小的『超級嬰兒』爭取到超級英雄的解放,可說是再恰當不過了。我希望這場勝利能鼓勵更多小型公司與全世界分享他們的故事。」

漫威與DC從競爭對手到合作夥伴

在微軟對抗蘋果或 AT&T 對抗 Comcast 之前,DC 就在對抗漫威了。這兩家漫畫出版商之間的競爭堪稱史上最激烈,其程度絲毫不亞於超人與雷克斯·路瑟或蝙蝠俠與小丑之間的宿怨。多年來,漫威和DC這兩家漫畫公司多年來一直處於激烈的競爭關係中,他們會把握任何機會來挖角對方的人才、抄襲對方的角色或故事線,甚至還會嘲笑對方。

然而,儘管競爭激烈,DC 和漫威至少在一個領域攜手合作—— 他們是「超級英雄」商標的共同所有者。這段耐人尋味的合作關係始於 1967 年,當時 Ben Cooper 公司首次將「超級英雄」註冊為商標,用於一系列包含 DC 和漫威角色的超級英雄萬聖節服裝。1972 年,Mego 公司試圖將「World's Greatest Super Heroes」註冊為商標,用於一系列可動人偶。當 Cooper 反對這項註冊時,Mego 將其商標權益共同轉讓給了 DC 和漫威。面對如此強大的組合,Cooper 放棄了反對,並隨後將其在「超級英雄」商標中的權益也轉讓給了 DC 和漫威。就這樣,這兩家競爭對手的聯盟誕生了。

創作自由的新時代

隨著「超級英雄」商標的取消,全球創作者將能自由使用這一詞彙,無需擔心受到法律訴訟的威脅。RJLF的代表律師Adam Adler表示:「這不僅是我們客戶的勝利,更是創意與創新的一次重大勝利。『超級英雄』成為公有資源後,它將作為一個象徵,供所有講故事的人使用。」

Adler的言論反映了這一裁決對於創意產業的深遠影響。過去,漫威與DC利用「超級英雄」商標的專有性來抵制競爭者,這對獨立創作者構成了極大的限制。然而,隨著商標的解除,這一局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未來的創作者將可以更自由地構建以「超級英雄」為主題的故事。

商標爭議的背後:保護品牌 vs. 限制競爭

商標的目的是防止消費者混淆,並允許公司建立和維護其聲譽。然而,並非每個標記都可以註冊。要獲得商標保護,標記必須具有「辨識度」(distinctiveness)。有些標記具有「固有辨識度」( presumptive distinctiveness),例如無意義的詞彙,或與相關產品沒有明顯關聯的詞彙。這些標記相對容易註冊,因為它們可以作為產品、服務或品牌的獨特標識符,而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或抑制競爭。

另一方面,如果一個詞彙或片語僅僅描述了它所關聯的產品或項目,那麼註冊其商標就比較困難。為了註冊這樣的「描述性」標記,註冊人必須證明該詞彙或片語已經獲得了超出其基本詞彙含義的額外或次要含義。

「SUPER HERO」商標的未來:走向公共領域

漫威和DC曾多次利用其「SUPER HERO」商標來反對其他公司註冊與超級英雄相關的商標。然而,隨著USPTO撤銷了漫威和DC的「SUPER HERO」商標,這個詞彙正式進入了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它來描述他們的作品,而不用擔心侵犯商標權。這對於小型創作者和獨立公司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勝利,他們終於可以自由地使用「SUPER HERO」這個詞彙,而不用擔心遭到業界巨頭的法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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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個老派的科技媒體工作者,對於最新科技動態、最新科技訊息的觀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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