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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於2016年合法化醫療協助死亡(又稱安樂死),最新報告顯示,2023年約有15,300人選擇接受這項程序,佔當年總死亡人數的4.7%,即約每20人中就有1人通過這種方式結束生命。這一現象引發了國際關注與討論。
自 2016 年安樂死合法化以來,加拿大已發布第五份年度報告。報告顯示,去年約有 15,300 人在申請獲准後接受了安樂死。這些人的年齡中位數超過 77 歲,其中絕大多數(約 96%)因癌症等嚴重疾病而被認為「死亡是可以合理預見的」。自實施以來,加拿大安樂死制度數次擴展。2021年起,不再僅限於「合理可預見死亡」的患者,也涵蓋罹患不可逆疾病且遭受「難以忍受痛苦」者。雖然原定於2023年進一步擴展至精神病患者,但由於各省對醫療系統是否能應對表示擔憂,該計劃再次推遲。
這次報告首次涵蓋了種族數據,顯示96%的安樂死接受者為白人,而加拿大白人約佔總人口的70%。東亞裔佔比1.8%,相較於其5.7%的人口比例明顯偏低。地區上,魁北克省的安樂死使用率最高,佔全國的37%,遠超該省22%的人口比例。該省政府已展開研究以探究高使用率的原因。
爭議與挑戰
儘管加拿大政府強調該制度設有「嚴格資格標準」,但批評者認為相關措施仍不足以保護弱勢群體。一些案例顯示,患者可能因缺乏住房或社會福利而選擇安樂死,例如一名患有化學敏感症的婦女因找不到適合其需求的住房而被批准申請安樂死。此外,一名癌症患者表示,在接受手術時不適當地被詢問是否考慮安樂死,這引發了對醫療人員建議方式的質疑。
加拿大的安樂死比例在全球範圍內屬於較高水準,但仍低於荷蘭的約5%。許多國家,如英國,正以加拿大為例討論安樂死立法,但批評者將其視為「滑坡效應」的警示案例,擔心法律擴展將威脅弱勢群體。
全球安樂死立法概況
近十年來,英國下議院議員首次就賦予英格蘭和威爾士的絕症成年人接受安樂死的權利進行投票。雖然安樂死在大多數国家仍然是非法的,但目前有超過 3 億人生活在已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
自 2015 年以來,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西班牙和奧地利都引入了安樂死法律,其中一些國家允許非絕症患者接受安樂死。
英格蘭和威爾士提出的法案附帶了一些保障措施,支持者表示,這些保障措施將使其成為世界上最嚴格的規則,患者需要獲得高等法院法官的批准。另一方面,批評者表示,修改法律將是一個危險的步驟,會將弱勢群體置於危險之中。他們認為,重點應放在改善姑息治療方面。
在美國,協助死亡(一些批評者稱之為協助自殺)在 10 個州以及華盛頓特區是合法的。俄勒岡州是世界上最早在 1997 年為一些患者提供協助死亡的州之一,因此擁有超過 25 年的經驗。它已成為其他美國協助死亡法律的範本。
在歐洲,有六個國家/地區的某種形式的安樂死合法化: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和奧地利。與英格蘭和威爾士的提案不同,在所有這些國家/地區,協助死亡並不限於絕症患者。
澳洲和紐西蘭在過去幾年中,自願協助死亡在澳大利亞大部分地區已合法化。而在紐西蘭,患者必須身患絕症,預計在六個月內死亡。對於患有神經退行性疾病的患者,在澳大利亞符合條件的地區,這一期限延長至 12 個月。
目前,包括澳洲、紐西蘭、西班牙和奧地利在內的多國已在過去十年間合法化安樂死。相比之下,歐洲許多國家的安樂死資格更加寬鬆,不僅限於末期病患。美國部分州也已實施相關法律,但通常僅適用於末期患者且需自行服用致命藥物。
加拿大安樂死制度的發展及其快速增長的使用率,為其他國家提供了寶貴經驗和教訓。同時,也促使全球進一步探討安樂死的倫理挑戰及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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