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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13 年以來,詹姆士·豪威爾斯(James Howells)一直希望能找回一個筆記型電腦硬碟,他表示該硬碟包含了他在 2009 年挖礦所得加密貨幣的私鑰。當時比特幣的價值剛剛突破 1,000 美元,使得 7,500 枚比特幣價值 750 萬美元。
豪威爾斯目前表示他實際丟失了8000枚比特幣。上個月,比特幣價格突破10萬美元,截至撰寫本文時,比特幣價值超過95636美元,8000枚比特幣價值達7.65億美元。
高等法院法官凱瑟‧KC(Keyser KC)昨日做出裁決,支持豪威爾斯對新港市議會(Newport City Council)的訴訟被告方。法官裁定,豪威爾斯的案件在審判中沒有現實成功的機會。豪威爾斯要求「被告方交出硬碟,或允許他的專家團隊挖掘垃圾掩埋場以尋找硬碟,並作為替代,賠償相當於他無法訪問比特幣的價值。」
垃圾掩埋場管理機構擁有垃圾的所有權
裁決書指出,市議會表示,開挖垃圾掩埋場會讓有害物質逸散到環境中,使居民面臨「潛在的嚴重風險,引發公共衛生問題和環境擔憂」。
法官認為,這一案件「沒有合理的提出理由」,認為即使進行審判也「不可能成功」,並且「沒有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使其必須進行審判。法官批准了被告方的簡易判決,駁回了此項訴訟。
裁決引用了《1974年污染控制法案》(Control of Pollution Act 1974),其中規定「任何人在使用該設施過程中交付給管理機構的物品,應歸該機構所有並可相應處理。」豪威爾斯認為,「第14(6)(c)條僅僅表示任何交付的物品應歸該機構所有,但並未說明這些物品應停止屬於原主人所有。」但法官不同意這一說法,認為「條文中所述的『應歸該機構所有』為無條件且無限制的。」
法官認為,無理由認定被告保留硬碟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合情理」的。「我認為,不可能得出被告保留硬碟的行為是不合情理的結論。被告並不是為了獲利或因為需要而保留該硬碟,而是因為它埋在垃圾掩埋場中。」
訴訟時效
裁決書稱,該訴訟也因超過六年的訴訟時效而被駁回,因為豪威爾斯「於2013年11月已知曉與其訴求相關的事實,但直到2024年5月才提出訴訟」。
法官認為無需判定該硬碟是否真的包含比特幣的存取權,指出「本案中唯一相關的問題是硬碟的所有權及存取權。」豪威爾斯自2013年11月起多次請求開挖威爾士新港的垃圾掩埋場,但地方官員拒絕了他的要求。他聲稱該硬碟尺寸為2.5英吋,內含一個wallet.dat文件,其中包括可以啟用比特幣存取的私鑰。
市議會表示,挖掘垃圾掩埋場將違反其與威爾士自然資源管理局的許可條款,並可能對工作人員造成健康與安全風險,挖掘工作可能引發地面移動損壞,且阻礙市議會在掩埋場施工期間履行其法定廢棄物處理職責。
自2013年11月以來,豪威爾斯「多次要求被告允許開挖掩埋場以尋找和取回硬碟,但大多數請求被忽視。」裁決中寫道,「原告隨後著手尋求投資和專業技術,以組建專家團隊進行垃圾掩埋場的挖掘和回收工作,並於2023年正式向被告提出其要求。」
「這項裁決奪走我的一切」
英國廣播公司(BBC)昨日引用豪威爾斯的話稱,「在最初的庭審中案件被駁回,連解釋自己的機會或以任何形式尋求正義的機會都沒有。若進行全面審判,能夠闡明更多內容,而這正是我所期待的。」
「這不是關於貪婪,我很樂意分享收益,但沒有任何有權力的人願意與我進行合理的對話……這一裁決奪走了我的一切,讓我一無所有。這是英國不公正體制的又一次打擊。」他說。
2021年1月,CNN報導稱豪威爾斯「曾提議向市議會支付比特幣當時價值的四分之一,並表示這筆錢可以分配給當地居民。」
硬碟為何被丟棄
至於硬碟是如何被送到垃圾掩埋場的,豪威爾斯聲稱「2013年8月5日早上,硬碟在未經他的允許或同意的情況下被帶出他家,丟進了垃圾場。」
他的前女友哈菲娜·艾迪-艾文斯(Halfina Eddy-Evans)最近在接受《每日郵報》採訪時表示,她應豪威爾斯的要求將硬碟和其他不需要的物品帶到了垃圾場。「我認為他應該自己去做這件事,而不是我,但我這樣做是為了幫忙……我最希望他能找到它。我已經聽膩了」。
裁決書描述了豪威爾斯對 2013 年事件的說法如下:
「他在抽屜裡找到兩個硬碟:一個是裝有資料的硬碟(即爭議硬碟),另一個是空白硬碟,沒有任何資料。他原本打算丟棄空白硬碟,但卻錯誤地拿起裝有資料的硬碟,將其放進了黑色垃圾袋中。隨後,他將兩袋垃圾袋放到樓下,並要求當時的伴侶次日完成送孩子上學後,把垃圾袋帶到掩埋場。然而,她表示不願意帶垃圾袋去掩埋場,並拒絕這麼做。原告並未因此過於擔心,因為他計劃第二天早上檢查以確保放入垃圾袋的是正確的硬碟。然而,第二天早上9點,他發現伴侶改變了主意,已經將垃圾袋帶到了掩埋場,並手動將垃圾袋扔進了掩埋場的普通垃圾桶中。」
裁決中引用證詞稱,「掩埋場大約含有35萬噸垃圾,每年新增約5萬噸垃圾。一旦接待區的垃圾桶滿了,垃圾會被倒入掩埋場,並用惰性材料覆蓋,以減少氣體或液體的釋放,然後進行壓縮。」
豪威爾斯認為資料可以被恢復
豪威爾斯相信硬碟可能仍然可以使用,根據2021年《紐約客》的報導。「雖然硬碟的外殼是金屬製的,但內部的碟片是玻璃製的。」記者馬克斯(D.T. Max)寫道,「豪威爾斯告訴我,『其實碟片表面塗有一層抗腐蝕的鈷層。』他承認硬碟在被埋入垃圾和土壤中時可能經歷了壓縮過程,但無論過程多麼粗暴,它可能並未損壞碟片,也未摧毀硬碟的內容。」
2021年CNN的報導引述豪威爾斯的話稱,他希望「基於掩埋場的網格參考系統挖掘特定區域,按照所有安全與環境標準回收硬碟。之後再裝硬碟將被交給資料恢復專家,專家可用新零件重新組裝硬碟,並嘗試恢復存取比特幣所需的小資料片段。」
昨日的裁決提到,根據豪威爾斯的一份報告,「到2013年11月,硬碟『可能』位於掩埋場內『約2000平方公尺的區域內』,並『埋藏於大約10,000至15,000噸的垃圾中』。」
「原告或任何代表他的人擅自翻動或打擾掩埋場中的垃圾均屬犯罪行為,除非被告授予許可:根據《1974年污染控制法》第27條和《1990年環境保護法》第60條。」裁決中指出,「被告只能在向NRW申請並獲得新的環境許可後,才可授權或自行挖掘掩埋場,因為現有許可中允許的活動範圍不包括掩埋場的挖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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