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的非營利組織會不會變成政府單位管制網路言論與思想的白手套/國防布?

民間的非營利組織會不會變成政府單位管制網路言論與思想的白手套/國防布?

NCC 管制網路的企圖遭遇網友強大抗議,於是轉個彎改找民間的非營利組織來承接管制網路的業務,希望能夠合理化管制行為。承接這項業務的非營利組織,正面臨著重要的抉擇。

民間的非營利組織會不會變成政府單位管制網路言論與思想的白手套/國防布?

NCC 管制網路的企圖遭遇網友強大抗議,於是轉個彎改找民間的非營利組織來承接管制網路的業務,希望能夠合理化管制行為。承接這項業務的非營利組織,正面臨著重要的抉擇。如果其理監事會不能夠發揮其智慧,看清楚政府各單位掩蓋/扭曲/封鎖各種資訊的歷史,如果不能夠明智拒絕被政府利用,那麼......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協會的初衷將因為這筆魔鬼交易而完全走樣。

WIN網路贏家單e窗口」 最早似乎是在 2012 年初上線 (更正:請在本文搜尋 「週年」),其宗旨是 「讓我們的青少年及兒童有一個健康、安全的網路環境」。該站鼓勵大家申訴檢舉 「性與裸露、暴力、粗暴言語及其他涉及犯罪的內容」。最近 NCC 表示:明年起將成立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延續並擴大 WIN網路贏家單e窗口的既有業務。此舉引發抗議。臺大國發所劉靜怡教授認為 NCC 如此假手透過「民間」機制侵犯資訊自由卻不須負責,完全欠缺法治國家最基本的正當程序保障。網友曼珠沙華指出:NCC 這招真是超完美犯罪,責任外推,民間業者認定問題,與政府無關。讓人民跟看不見的敵人對打,整個封網行動化整為零。但就是可以達成目的。NCC 喊冤,表示這是為了保護兒少上網的心智發展,絕對無關言論思想。NCC 認為近日之所以接獲1、2千封信要求關閉,可能是因為標案關係造成有心人士策動。

NCC 謊話連篇,小朋友千萬不要學啊!

首先界定本篇討論範圍。如果檢舉網站的後續動作,是找出實體世界的行為人,以實體世界既有的法律要求撤文/道歉/解散社團/賠償/... (又例如切斷金流) 那麼這並不屬於本文討論範圍。「WIN網路贏家單e窗口」 上面完全沒交代他們的處理程序;不過從 NCC 的動作與發言來看,他們更有興趣的是直接要求 ISP 把這些網站列入黑名單、 封鎖不讓出現。本文談論的,是後面這個情況。

其次,讓我幫意外光臨小格的讀者惡補一些事實。

從技術的角度來看,封鎖資訊流通是不可能成功的事。以下許多連結談的都是 「為何禁止侵權作品流通是不可能成功的事」;但從程式設計師的角度來看,不論想要禁止的內容是侵權作品/色情內容/國家機密/製毒方法/......或是揭發弊案的公文/相片/錄音,都會遇到相同的問題──這些不同類型的數位內容,都一樣不可能完封,而又會彼此成為掩護對方的藉口──例如澳洲封鎖合法企業網站好萊塢阻擋海盜灣紀錄片揭發真相微軟誆指Office競爭對手為盜版都是以「反色情」、「反盜版」之名,行資訊與知識封鎖之實的例子。

在廿世紀的極權國家裡,如果放棄人權──包含私密通訊的自由──那麼也許還有可能封鎖資訊。但是隨著 Google Glass 以及植入腦中電腦的出現,就連過去我寫的全民挖眼睛、割耳朵小說情境,也無法阻擋資訊的傳遞/散佈/流通。(作業:請採用上述兩項既有技術描述為何就算政府強制挖掉你的眼耳、 替換成乖乖版,你還是可以打破資訊封鎖、 傳遞圖/文/影/音。)

我很好奇:「封鎖資訊流通是不可能成功的事」 這一個基本的資訊科技概念,NCC 一直拒絕承認:到底是因為其中的資訊專業委員們欠缺資訊專業或欠缺職業道德,沒有告訴其他委員,還是因為其他委員摀住雙耳,裝聾拒絕溝通?NCC 的官網把網路管制講得好像真的可以實現 「保護兒少上網安全」一樣給民眾錯誤的期待,它本身根本就是一個詐騙網頁,懂資訊科技的人應該去「WIN網路贏家單e窗口」檢舉它才對

對於那些想要保護小朋友的家長/老師們,我推薦一個最簡單、不良副作用也最小的方法:在自家電腦 安裝過濾軟體。請試試看 WOT Safe Surfing、 Anti-Porn Pro、 CensureBlock、 WebFilter Pro、 Trust My Web 等等 firefox外掛。當然,這些過濾器只防不小心不防刻意打破門禁 -- 小朋友如果懂得搜尋技術文件,或是像小學三年級的 Linux 玩家一樣,懂得使用開機隨身碟,終究都可以翻牆出去的。

特別值得一提:比起爬文學技術,被封鎖的小朋友更有可能嘗試低技術門檻的 「Google 翻譯後再用看不懂的外文搜尋」。這招可以完全瓦解目前 NCC 的努力方向;而我推薦的方法對這招的防禦力則比較高,因為這些外掛所阻擋的網站清單是集合全球關心兒童身心健康網友力量所建構出來的。(如果有遺漏,就提供給外掛撰寫人,為全球父母師長小朋友做一點小小貢獻。)

但是,如果一個社會裡的一部分人企圖以自己的價值觀阻止某類型的資訊流通而與國家資源結合,藉由在國家骨幹網路或眾家 ISP 的層次安裝過濾軟體,導致不同價值觀的其他人也無法閱聽被封鎖的資訊,那麼這所引發的翻牆風潮,就跟上述小朋友翻牆看色情圖片有著很不一樣的社會意義了。這會造成過濾決策者握有黑箱作業的特權──就像國安法的企圖一樣。畢竟,如果把被封鎖的網站公告週知以取公信,那不就等於在替它免費宣傳?我很好奇下面這句話到底是 NCC 哪個官員說的,竟然敢公然說謊:聲稱「委託民間單位以公開透明方式處理,不會侵犯言論自由」。不僅過去不曾公開透明處理,如果想要認真封鎖,未來也不可能公開透明處理。

下一頁:封鎖資訊流通無法達成宣稱目標,還有嚴重不良副作用

資訊人權貴
作者

揭發「智財洗腦」/挑戰「學者的智慧」/阻止「舊電腦垃圾化」/繪製「網路現象地圖」/製作「sozi簡報」... (請搜尋)

液態氮
1.  液態氮 (發表於 2013年8月27日 09:21)
政府單位亦或任何組織皆有自主權利用任何規則來設置所謂的
「濾鏡」或者稱作「灰名單」(如垃圾郵件IP位置),
但是使不使用的決定權在人民自己,
而不是自以為是的把自己當作正義超人,
如果仍然一意孤行,
那就請出大法官解釋來判斷是否違憲吧!!
maybe
3.  maybe (發表於 2013年8月27日 13:50)
這文算是這邊的轉貼??
不是對這篇文有意見,但是對於這種轉貼的文越來越多的編輯群...,這不外也是一種責任外推的做法。
存有既有的立場,透過轉貼別人的文這種拾人牙慧的方式,去批判對立立場的一方...,卻沒有正面的作為;這種墮落...也難怪乎整個國家的墮落。
三十二朔月
4.  三十二朔月 (發表於 2013年8月27日 18:01)
※ 引述《maybe》的留言:
> 這文算是這邊的轉貼??
> 不是對這篇文有意見,但是對於這種轉貼的文越來越多的編輯群...,這不外也是一種責任外推的做法。
> 存有既有的立場,透過轉貼別人的文這種拾人牙慧的方式,去批判對立立場的一方...,卻沒有正面的作為;這種墮落...也難怪乎整個國家的墮落。

你有說出這些話的權利
但請尊重他人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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