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筆記本是死神的所有物,被寫在上面的人都會死亡。故事主角夜神月利用死亡筆記本剷除惡徒,引來偵探L的追查,兩人展開驚心動魄的心理戰。我們這裡做個有趣的假設:如果L真的逮到夜神月,並將死亡筆記送上法庭當證物,夜神月會被判處死刑嗎?答案絕對讓你大吃一驚,你有辦法猜到嗎?
(本文的法律條目皆為日本法律)
漫畫讀者站在超然的立場,從頭到尾觀察夜神月的行為,了解死亡筆記本的使用規則,無疑會認定夜神月是造成死亡的罪魁禍首。但是若站在警方甚至是L的立場,夜神月充其量不過是「將人名寫在死亡筆記本上」,並沒有實際執行殺人的行為,這樣能算是殺人嗎?
根據日本法律,殺人罪的成立條件是「加害者對被害者行使殺害行為」,像是用刀刺殺、用繩子絞殺,或是推落深谷等等。殺害行為與受害者之間必須要產生明確的「原因」與「結果」,殺人罪才能成立。舉例來說,加害者用繩子長時間勒住受害者的頸部(原因),導致受害者缺氧而死(結果),因果明確才能讓殺人罪成立。
▲用死亡筆記本產奸除惡的夜神月。
讓我們回到夜神月的案例。夜神月懷著殺意,將將罪犯的名字寫進入死亡筆記本內(原因),結果造成罪犯心臟麻痺死亡(結果),這個因果並沒有關聯性。根據世俗的認知,「將人名寫在死亡筆記本上,對象就會心臟麻痺而死」是不可能的事,而且也無法客觀證實此說法成立。因果關係無法證實,就無法以殺人罪來起訴夜神月。
要起訴夜神月,當務之急就是要證實死亡筆記本的殺人能力。其實故事中的調查小組就曾經討論過這點,調查小組當時已取得一本死亡筆記本,他們想證死亡筆記本確實可以殺人,卻碰上了瓶頸:找不到測試的方法。
最簡單的測試方法,就是將一個人的名字寫進死亡筆記本內,看看對方是否會因此死亡,但是調查小組卻找不到測試對象。L曾經提議用某國的死刑犯來實驗,並提出「如果無效就免除對象的死刑」來做為司法交換,卻被調查小組的其他成員反對而作罷。隨著L的死亡,測試筆記本的計畫跟著不了了之。
▲L宣稱要將基拉送上死刑台,真的能辦到嗎?
就算調查小組同意用死刑犯測試死亡筆記本,就真的可以付諸行動嗎?日本法律規定,死刑的唯一方法為「在刑務設施內實行絞刑」,用死亡筆記本處決死刑犯是不被允許的,畢竟死刑犯也受到司法保護。而且日本並沒有司法交換制度,就算死刑犯同意進行測試來逃避死刑,法律也不會允許。在無法證實死亡筆記本的殺傷力,又無法對筆記本進行測試的狀況下,夜神月可能連被起訴的機會都沒有。
L還真可憐,拚到領了便當不說,即使活下來逮住夜神月也無法送他上死刑台。
讓我們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檢察官與法官全部和讀者一樣,用超然立場檢視夜神月的行動,這樣有沒有辦法起訴夜神月呢?答案可能還是沒辦法。光靠死亡筆記本與夜神月的自白,甚至把死神路克與雷姆全部當成證人,證據仍然不夠充分。法院無法同意拘提夜神月,檢察官也無法對他起訴。
▲死亡筆記本能當成呈堂證物嗎?
那麼,若被害者家屬對法院提出抗告,是否有機會起訴夜神月呢?尤其是FBI檢察官萊.彭巴,明明不是犯罪者卻死在夜神月手下,家屬提出抗告的機會很高。另一方面,如果檢察單位宣布不起訴夜神月,陪審團員也能夠表達不服,要求法院重新檢視現有物證,並要求再度起訴。日本法律規定,如果一個案件的陪審團員連續兩度不服判決,法院指定的律師會強制起訴被告。可惜即使動用上述手段,也不能改變罪證不足的結果。在沒有新證據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會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將人名寫在筆記本上」無法當成殺害行為。
退個一萬步來思考,政府同意用死刑犯測試筆記本,而死刑犯也因此一命嗚呼,就真的可以起訴夜神月嗎?答案是否定的,就算筆記本真的有殺傷力,在無法證實筆記本殺人原理的情況下,夜神月依舊無法被定罪。
在現有的法律架構,以及死亡筆記本的超自然原理下,無論用什麼方法都無法起訴夜神月,更無法讓他上死刑台。人類的法律最後還是拿夜神月沒轍,作者只好用另一種犯規的做法來制裁夜神月,怎麼登場就怎麼結束。安息吧,基拉。
參考書目
盛田栄一、片岡朋行、高橋宏行(2012):空想法律読本3。メディアファクトリー
還振振有詞的分析勒
先弄本死亡筆記本出來再說吧
> 硬要把這部跟現實扯上關係就錯了╮(╯_╰)╭
> 還振振有詞的分析勒
> 先弄本死亡筆記本出來再說吧
能寫出這則回覆的你也蠻無聊的
> ※ 引述《Xerath》的留言:
> > 硬要把這部跟現實扯上關係就錯了╮(╯_╰)╭
> > 還振振有詞的分析勒
> > 先弄本死亡筆記本出來再說吧
>
> 能寫出這則回覆的你也蠻無聊的
真的蠻無聊的
不然我幹嘛來看這廢文多於好文
還轉載一堆大陸廢文的C客邦
要轉對岸文章
至少也改為台灣正式翻譯名稱「奇樂」吧
不是"產"奸除惡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