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一則新聞,某位市議員在Google上搜尋自己的名字,結果跳出「黑道」這個關鍵字,因此憤而一狀告上法院,將Google台灣區總裁簡立峰與台灣公司登記負責人提告妨害名譽。結果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最終給予簡立峰與台灣公司登記負責人不起訴處分。
先把不起訴的理由說明一下:檢方的理由是,他們認為,Google搜尋引擎網站是由Google Inc.所經營,並向使用者提供相關網頁搜尋服務,台灣無管理Google搜尋引擎的權限,因此將簡立峰與Google台灣公司登記負責人不起訴。之後,這則新聞在ptt上被鄉民取笑,笑說這位市議員是被Google認證的黑道。
不過,其實被Google這個搜尋建議(Google官方稱此功能為「自動完成」)困擾的人並不少,有些搜尋建議跑出來的關鍵字可能是被謠言所造成,有些可能是因為同名同姓,當然也有些可能是真實新聞,不管原因來自哪裡,對於無辜者來說,可以說是對他們造成心理上的霸凌。
幾則被搜尋建議所苦的案例
1.日本:與罪犯同名導致求職失敗
拿另外一則發生在日本的類似案件來參考一下。時間是發生在2012年,一名日本男性由於與一名罪犯同名,因此在Google搜尋引擎中,輸入他的姓名後,出現的建議關鍵字竟與犯罪有關,依據這些推薦單字按下搜尋,推薦網址中也有許多不利於他的言論。
據這名男子表示,因為這些搜尋建議,使得他在求職的過程中,始終過不了徵信的那一關。對方可能根本不用查證,只要看到他的這種搜尋結果,就影響了公司對他的觀感。
他多次向Google提出要求移除這些相關關鍵字,甚至得到東京地方法院的民事假處分命令,但Google依然以日本法律不適用美國Google而拒絕其移除要求。後來這位日本男性在2013年上訴到東京地方法院,東京地方法院的法官認為,Google搜尋建議關鍵字功能確實營造出一個可以看到許多中傷原告的途徑。建議關鍵字,以及連結到的那些網站,不只妨害他的名譽,也導致原本預定到職的公司取消就職錄取,對他的生活造成極大困擾。
2.香港:影視大亨與三合會掛勾?
今年八月,在香港也有另外一個例子。
楊受成是香港英皇集團的主席,為香港影視娛樂圈的重量級大亨,旗下事業除了娛樂業之外,還包括地產以及金融服務。他也於今年八月提告,表示Google「楊受成」的搜尋建議都將他跟黑社會聯繫在一起,就會自動跑出來「三合會」、「十四K」等犯罪組織的建議字彙。
而在香港,Google面對這項指控的說法是,搜尋建議是電腦程式基於使用者對某些詞語組合的搜尋頻率,而自動產生的,與Google無關。不過在這案例中,港高等法院認為重組字眼的電腦程式是屬於Google的,所以從法律角度上來說,Google仍算是發佈者。
3.德國:前第一夫人曾當過妓女?
在2012年,德國前總統Christian Wulff的夫人Bettina Wulff表示,在搜尋中輸入她的名字,即會自動出現伴遊 (escort)、妓女 (prostituierte)、與紅燈區 (rotlicht)等字詞作為搜尋建議。主因是之前曾有媒體報導她年輕時曾是妓女等的傳聞,但她均已否認。可是媒體的報導可以更正,但Google的搜尋建議她卻無法改變。
什麼是搜尋建議(自動完成)?
用白話文來講,搜尋建議就是當你輸入一組關鍵字的時候,預測你這次的搜尋,會搭配哪些關鍵字來輸入。而預測的方法,主要是根據其它人輸入相同關鍵字時,其它的字詞搭配組合而來的,依照相關比例越高、頻率越多的就放在搜尋建議的越上方。讓你省去輸入其它關鍵字的麻煩。
除此之外,系統還會根據下列項目提供預測查詢字詞:
- 過去的相關搜尋紀錄
- 符合搜尋人名的 Google+ 個人資料
Google在官網的解說表示,自動完成所提供的預測查詢字詞,是由演算法根據各種客觀因素 (例如搜尋字詞的熱門程度) 自動產生,並無任何人為介入。
要Google移除搜尋建議?難
雖然沒有特別針對自動完成的結果可以提出申訴的機制,不過,一般人可以透過Google的網頁,去要求Google把特定的資訊移除。
但是透過這樣的申訴機制,有多少人能夠達成目的,恐怕比例是少之又少。因此很多人在求助無門的情況下,或是無法忍受等待的時間之下,就想要依照法院的途徑要求Google去將這些資訊移除掉。
但我們從上面的幾個案例來看,可以看出一件事,就是不管是誰提告,不管你是「疑似」有黑道背景,或是真的純粹就是受害者,真的被搞錯了,Google收到這一類要求移除字彙的對應之道其實都相當一致,似乎所有的結果都是拒絕。
根據Google官網的公開資訊報告,從2009年開始,每一年由各國政府要求要移除搜尋結果或是內容的比例,每年幾乎都是呈倍數的成長。而且處理的原因中,幾乎是以毀謗佔了大多數的比例。
根據Google在資訊公開報告中說明:政府機關要求公司移除或審核內容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為內容涉嫌誹謗,也可能是因為內容疑似違反當地禁止仇恨言論或成人內容的法律。每個國家/地區針對這些議題所訂立的法律並不相同,而移除要求會反映出相關管轄地的法律體制。
但是從Google公布的處理結果,總是「我們並未予以移除。」或是「我們已聲明異議,而且並未依令行事。」可以看出,要Google移除這些結果,恐怕很難。
當然,Google也有自己的考量。從Google的角度來看,各國的法律體制都不同,要求移除的理由也不相同。而Google採用的是一種更超然的立場,來審視這些移除的要求。那麼,這些被搜尋建議所苦的受害者,是否就真的毫無辦法了嗎?
忘了我是誰,可能嗎?
最近整個國際的風向漸漸在改變。像是今年歐盟就通過了「被遺忘權」,強制要求Google必須要遵守這項規定。
所謂的被遺忘權,就是人民有權要求Google等網路搜尋引擎,移除個人敏感、無關、不當或過時資訊,強調個人擁有個資最高處分權。比方說,就算你十年前真的犯過罪,但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你不希望被人再透過搜尋引擎給找到這段過去,你可以向搜尋引擎提交被遺忘權的申訴。而搜尋建議的問題,應該也可以依循這樣的模式來申訴。
當然,沒有人希望自己在Google自己的名字的時候,下面跑出來的盡是一些「黑道」、「流氓」或是「妓女」、「小三」之類的負面詞彙,不管這是謠言或是事實。但是,在等到有相關的申訴機制出現之前,是否能有更有效的作法呢?
有的。Google的搜尋建議雖然沒有公布詳細的演算法,但原理就是依照相關字詞的搜尋頻率來計算的。既然如此,你就發動周圍的親友,每天用你的名字去進行搜尋,並且搭配一些正面的關鍵字,試試看能不能把那些負面關鍵字給擠出去。只要在你不是名人、你也沒有正巧跟名人同名、更也沒有上過報的狀況之下,這種作法可能會是最有效的辦法。
但如果你是名人,像是本文列出的幾個案例,以目前現實的狀況來說,恐怕就...只有認了吧!
> 我有一種感覺,五毛黨或許可以弄個程式,在目標對象後加一些不良名詞,然後用機器(甚至多路跳板木馬)連續搜尋,搜個兩三個禮拜,要把人搞臭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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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如果亂用關鍵字 搜不出結果也是白搭
> 我有一種感覺,五毛黨或許可以弄個程式,在目標對象後加一些不良名詞,然後用機器(甚至多路跳板木馬)連續搜尋,搜個兩三個禮拜,要把人搞臭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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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大陸就真的這樣搞過,記憶中是利用跳板在短時間內瘋狂查詢一些情色關鍵字,於是讓該關鍵字排名提高後,截圖下來發佈新聞(記憶中還是CCTV)說Google查到的都是情色資訊,請善良的中國人拒用Google,使用百度就好了,但重點是很多人就信了…
>.... 新聞在ptt上被鄉民取笑,笑說............
> .....
可以不要老是提到ptt上鄉民的反應嗎,那種網路上一窩蜂的"流行性"反應、行為,寫上來只會讓人覺得你們這些小編也是網路上挖新聞。
再者,老是提ptt鄉民,好像只有那少部分的"ptt上的鄉民"就能代表所有的人,只能反應出寫文者的格調、視野狹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