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昨天的第668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核定中華電信固定網路接續費率。NCC表示,本次核定將行動網路撥打市內電話時,市話端網路所收取之接續費率,由現行一般時段每分鐘0.5219元調降為0.4851元(-7.05%)、減價時段每分鐘0.2718元調降為 0.2531元(-6.88%),並追溯自104年1月1日實施。
NCC表示,這次的調降費率,主要是希望行動通信業者能適時檢討其成本,將所獲利益適度反映於零售價,與消費者共同分享。
NCC指出,電信服務之特色在於網網相連,使消費者可與分屬不同電信公司之親友通信;當消費者撥打不同電信公司用戶時,除消費者需依通話時間支付電信業者電話費外,因該通話是由2個業者共同完成,故業者間亦會進行彼此之接續費拆帳,因此接續費成為業者的一項重要成本。
為避免既有電信業者利用不當接續費率來形成市場參進障礙,NCC表示世界各先進電信監理機關均將接續費列為維持市場競爭之重要監理措施。而本次核定作業,除調降行動網路撥打市內電話之接續費外,並解除國際來話於我國市話之市話接續費管制,改由業者協商,提供國內業者與國外議價空間,有利我國電信產業發展。
至於國內市內及長途通信,因通信費率較低,且近來行動電話普及,通信量大減,該公司所計算成本高於現行費率,無調降空間,故NCC核定維持原費率,以保護消費者權益。
資料來源: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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