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5 16:00

打LOL罵隊友帳號腦殘,法官裁決判公然侮辱有罪

ADVERTISEMENT

玩線上遊戲的時候,由於需要隊友配合行動,但是由於玩家不見得都知道這些隊友的真實身份,有時發現隊友不配合動作時,就會急的在聊天室開罵。有時罵得太難聽了往往就會惹出糾紛,最近法院的一樁判決值得那些有開罵習慣的玩家注意。

去年7月份,一位洪姓男子因為被控妨害名譽出庭,原因就是在玩英雄聯盟時,與陌生的隊友組隊,輸了比賽後洪姓男子在聊天室罵對方腦殘,因而被對方截圖提告,控告公然侮辱。

這次判決的重點在,洪姓男子認為他罵的是「網路帳號」,一個網路帳號的建立只需三十秒,沒有人知道這個帳號是男是女,因此並不具有人格權。

ADVERTISEMENT

不過在這次的判決中,法官認為網路世界是人的延伸,就像可以透過網路帳號購買物品,也可以透過網路帳號傳遞即時訊息,網路世界已經不是一種虛擬世界,而是人類在新社會領域中新角色的可能性。

法官表示,英雄聯盟每個賽季均有世界大賽,每場遊戲對戰輸贏均會核算積分,累積積分的等級從低至高分為銅、白銀、黃金、白金、鑽石、菁英及大師,也是在這「新社會領域」中的身分地位。

ADVERTISEMENT

因此,雖然使用者無法從帳號知道對方的真實身份,但是網路帳號所建立的「新社會領域」中的身份地位是可以知道的,這些代表該帳號自身的努力所建立起來的人際關係以及聲譽。雖然網路身份與真實世界中的身份並不見得相同,但不代表這個在網路世界建立起來的聲譽不該被保護。

本案最終法官判決洪姓男子公然侮辱罪成立,判洪拘役卅日、得易科罰金。

ADVERTISEMENT

雖然過去LOL或是PTT等網路控訴的事件相當多,但是這起案件法官罕見的討論了網路身份以及真實世界的人格權問題,「帳號」與「真人」之間的關係。不過也有法界人士表示,其實就像是過去有人用藝名或是筆名,當這個藝名或筆名被人用言詞辱罵時,你不需要知道這個筆名或藝名背後的真人是誰,一樣構成公然侮辱,這與網路帳號是類似的道理。

 

延伸報導:

ADVERTISEMENT

資料來源: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