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連鎖咖啡店、速食店、影城等推出儲值卡,讓民眾用行動支付「嗶」一下,3秒內完成付款,免付現金超方便,卻延伸不少消費爭議,消基會針對最常接獲申訴的8家熱門儲值卡進行調查,公布最不友善及違反規定名單。
連鎖影城「國賓A+卡、行動卡」、連鎖餐飲「星巴克隨行卡、電子卡」及「西雅圖二代家族卡」、「麥當勞點點卡」都違反規定。消基會表示,違反規定者,可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可處5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可按次處罰。
消基會針對時下8家連鎖業者發行儲值卡進行「儲值與退卡規定」、「記名卡帳密安全與掛失約定」、「交易紀錄查詢」、「系統異常」調查實測,包括「星巴克隨行卡、電子卡」、「西雅圖二代家族卡」、「丹堤e卡、行動e卡」、「怡客A卡」、「麥當勞點點卡」、「摩斯二代卡、行動卡」、「國賓A+卡、行動卡」、「威秀ishow卡」為實測對象。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說,8家當中,以國賓卡最不友善,空卡雖免收卡費,但按照儲值卡會員約定,申辦儲值卡需先繳交保證金1000元,若消費者網路訂票、未依規定取票付款,則從保證金扣款,並暫停會員所有權益,必須補足保證金後一天才能恢復權益,等於變相要求儲值,另外要退還儲值金得繳100元作業處理費、入會要滿2年才能退還保證金等,這些規定不合理,恐違反《電影片禮券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3條規定,可處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
徐則鈺也舉出,「星巴克隨行卡、電子卡」、「西雅圖二代家族卡」採記名,但現今個資外洩嚴重,一旦帳密遭盜用,在記名情況下,任何人卻可使用,等於有記名跟無記名一樣,但消費者不見得能舉證證明不是自己使用,業者卻對這些情況及造成消費者損失一概不負責,這樣的規定並不合理,對消費者有失公平,也違反《餐飲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在系統出現異常時,業者對於無法提供服務及造成消費者損失,「星巴克隨行卡、電子卡」、「西雅圖二代家族卡」、「麥當勞點點卡」同樣也違反規定,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說,對於各類型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政府應盡快統一,消費者要辦理儲值卡時,最好看清楚約定及多方比較,才不會影響自身權益。
-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聯合新聞網,T客邦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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