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1:19

這 15 款電視盒被 NCC 呼籲別買也別賣!(更新:OVO來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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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今日在官方粉絲團上公告抽驗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最新進度報告,目前共有 15 款機上盒被 NCC 廢止審驗證明, 其中包含熱賣的知名品牌 OVO 以及千尋盒子在內,審驗證明被廢止的原因多是因為不符合 NCC 所定的技術規範或是違反審驗辦法規定,NCC 呼籲民眾別買也別賣。

NCC 表示市售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因具備無線射頻功能(Wi-Fi 或藍牙),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依電信法第 49 條第 3 項規定,應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始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

雖然取得審驗證明即可販賣,但 NCC 的認證範圍僅限硬體射頻功能,並不包含此類產品後端連網接取提供之影音內容。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證明作為內容已認證之宣傳行銷手法,且為維護射頻管制器材之市場秩序,通傳會除主動進行機關協力與協助權利人維護智慧財產權之權益,也積極加強抽驗市面上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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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 截至 107 年 8 月 13 日止,已抽驗市售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計 31 款機型,其中因抽驗不合格,被通傳會依規定廢止審驗證明共計 15 款,相關資訊均已公告於通傳會型式認證查詢網頁(https://nccmember.ncc.gov.tw/Application/Fun/Fun016.aspx)。未來 NCC 將持續更新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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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電信法第49條第3項規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非經型式認證、審驗合格,不得製造、輸入、販賣或公開陳列。違反該規定者,NCC 將依同法第 65 條第 1 項第 10 款規定,處新臺幣 10 萬元以上 50 萬元以下罰鍰。因此 NCC 呼籲,賣家們千萬不要存僥倖心態,偷偷在網路上或實體店面販賣被廢止審驗證明的機上盒,否則會受到處罰。

 

更新:OVO 來函說明

我們也接獲了OVO來信,針對這次的抽驗沒有通過事件進行了說明,以下為廠商來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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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 NCC 抽驗市面上的主要電視盒產品,OVO 的其中兩款產品也受到影響,經了解情況,是射頻元器件廠商在抽驗時提供的測試軟體版本有誤,導致不合格。抽驗到的市售產品,跟當初通過認證時的樣品並無二致。


我們已完成新型號的申請,且會將正確的測試軟體直接寫入,確保日後再被抽驗能合格。目前市面上 OVO任 一款機種,都是合法合規,且軟體持續更新等服務都不會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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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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