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期待在年底前就能三讀通過。」在無人交通的發展上,本週台灣又邁向了一個新里程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17日通過《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審查,總算讓產業發展有了一個法源依據。
範圍涵蓋陸海空,無人載具條例拚年底通過
眼尖的讀者可能會發現,這款實驗條例的名稱是使用「無人載具」而非「無人車」,立委余宛如在台北101智慧趨勢展自駕車產業論壇論壇上,興奮地分享這款實驗條例會帶來的三大影響。
「這是一個全世界陸、海、空載具都能申請的條例。」也就是為什麼名稱上不採用「無人車」的原因,意義上代表打開了無限可能性,無論是 Google 的無人車、Uber 的飛天計程車、Intel 的無人貨船,都有機會在台灣展開測試。
此外,未來條例通過後無人載具除了可以上路測試,還能開始蒐集行駛中所產生的數據,藉由數據的累積,才能讓無人載具未來實際上路時增添穩定性;最後,余宛如認為藉由這款陸、海、空全包的實驗條例,可以讓台灣在無人載具供應鏈上,搶先一步占有一定地位,「無人載具條例,年底前就有可能通過。」她說。
軟硬整合,許毓仁:會有更多創新冒出頭
「政府不應該只把無人載具看城市單純的交通工具,這是台灣軟硬體整合的 reset(重啟)。」立委許毓仁則接著分享一個故事:「幾年前我去新加坡,當地政府安排我搭乘無人車 nuTonomy 在市區繞一圈,」他回憶:「官員跟我說,這台車有95%是台灣組裝的,那我問那5%呢?」
事實上,無人車新創 nuTonomy 是由麻省理工學院(MIT)的研究實驗室在2013年獨立而成,背後金主包括新加坡發展局、三星及福特等創投業者,而那剩下5%,就是來自MIT最為核心的關鍵技術,聽到了這樣的答案,也讓許毓仁反問:「我就想,台灣只能做這種組裝嗎?我們應該是可以做軟硬整合的東西。」
而或許剛剛通過審查的《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就是一個機會,這款條例是參考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的「監理沙盒」精神,所提出的草案,是以實驗為基礎,讓整個產業終於有了一個法源依據。許毓仁分享,軟體與硬體整合不是只有製造層面,可以在像是數據蒐集、地圖、感測器以及交通行動服務(MaaS)上,看到更多元的創新冒出頭。
不過,許多人可能仍對無人載具上路測試抱有許多安全上的擔憂,許毓仁進一步分享:「我們在法案中,有強制無人載具設置資料紀錄器;同時,我們也規定實驗申請人,在事故發生的時候,有通報主管機關的責任。」甚至還參酌今年剛上路的《歐盟個人資料保護規則》(GDPR),同時兼顧個人資料的保護。
對新事物的擔憂很正常,但不接觸永遠不會有解答
「我們常看國外的無人車影片覺得很興奮,但很多人不知道,那些車子有70到80%都是來自台灣。」台灣確實在硬體設備上有很大的貢獻,不過回頭來聚焦台灣的無人車發展,仍有許多人對技術抱有很大的安全疑慮,擔心、害怕的情緒都是很正常的,人的天性本來就會對未知的事物感到害怕。
交通部科技顧問室主任王穆衡認為:「不要有一個虛幻的想法,不是明天無人車就會跟一般車子一樣,現階段許多測試都是在受到保護的環境運作。」這句話的背後凸顯的是《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存在的重要性:「如果沒有人類跟他(指無人車)接觸,是無法進步的。」一旦條例在年底順利三讀通過,在監理沙盒的精神下,可以透過法律暫時排除相關規範,讓產業更有彈性,「你想想我們跟所有的新東西,一定都需要跟他相處一段時間,我們必須要有空間讓車子跟真人接觸。」
唯有透過接觸與互動,才能在過程中蒐集到最真實的意見反饋,讓廠商設計出符合人性的新一代交通工具,「如果沒有花時間跟產生摩擦、交流,我們對於無人車的種種疑問,是永遠不會有答案的。」王穆衡說。
- 本文授權轉載自:bnext(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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