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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第四台節目最受到大家不滿的就是,有太多的舊片、舊節目在一再輪迴重播。每次只要你一打開電視頻道,大概轉了十台裡面有七、八台的內容你都看過了一遍以上。而現在NCC終於決定要修法,治治這些第四台的怪現象,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會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申設審查辦法」、「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評鑑審查辦法」及「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及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表示為提升消費者權益,並避免首播節目老舊,本次修正草案主要規劃首播節目以不逾新播之日起5年內為原則,並要求以促進高畫質內容產製及提升視聽傳播環境發展。
根據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民眾過去訂閱有線電視多半都是一個費用吃到飽,因此也沒有自由選擇頻道的權利。因此NCC積極推動多元選擇付費政策,最快明年消費者就能自行選擇、組合喜愛的頻道或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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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四台業者多年期盼NCC開放收視費上限600元的限制,翁柏宗也表示,草案規劃有條件放寬收視上限600元,前提是頻道授權費用占收視費用的50%,或者頻道內容數量品質顯著提升。
而頻道品質提升,也要消滅那些影響頻道品質的問題。針對一再重播的現象,NCC表示,目前衛星廣播電視申設、評鑑、換照審查辦法規定,新播節目係指該節目在各視聽播送平臺第1次播出,首播節目係指該節目在該頻道第1次播出。鑑於外界有認為相關首播率定義允宜進一步修正,避免頻道業者大量放送老舊節目一節,NCC爰針對衛星頻道首播節目播映年限進行調查,並依照調查結果規劃修正草案,未來首播定義修正為「係指該節目在該頻道第1次播出者,但首播之節目以不超過新播之日起5年內為原則。」
此外,為配合有線電視產業高畫質政策,申設、評鑑、換照審查辦法修正草案中,也明訂頻道節目供應事業應提報播出畫質,並應註明解析度規格,正式將頻道畫質列為營運計畫應載事項,並納入審查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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