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航空松山飛往澎湖班機上周四發生民眾於班機起飛過程「開直播」情況,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今天完成相關調查、確認當事人身份與違法事實後,將全案移送法辦。
依民航法第102條規定,民眾違反民航法第43條之2,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5萬元以下罰金。民航局指出,陳姓當事人做了很不好的示範,將建議檢方嚴懲。
此案發生於本月18日。當天,華信航空自松山飛往澎湖的AE365班機旅客登機後,有民眾於班機在跑道滑行時違規使用手機,於網路上直播班機起飛過程,民航局強調,此一行為已有影響飛安疑慮,看過影片後,立即展開調查。
民航局指出,民航法第43條之2明確規定,除非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機組員宣布可以使用,否則,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當事人此一行為已明顯違法,民航局今天前往華信航空公司調查相關資料後,將此案移送檢方偵辦。
民航局指出,經調查華信航空艙單並詢問相關人員,已經確認該名旅客身份,比對影帶後,也確認該名陳姓民眾當天有登機,且陳姓民眾於網路直播前,機組員已經完成機上禁止使用手機相關宣導。
民航局表示,直播主有其網路影響力,且檢視影片,發現直播過程有多位網友留言提醒當事人此一行為違法,但當事人以「8萬是小錢」等言詞回應,無視飛航安全與法令規範,民航局將建議地檢署從重處罰。
民航局強調,此一直播行為可能對飛機通訊及駕駛艙儀表及設備造成干擾,嚴重影響飛安,特別是在飛機起飛及降落階段,呼籲民眾搭機時遵守相關規定與機組員宣導,保障自己與其他乘客的飛行安全。
- 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聯合新聞網,T客邦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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