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紅人存在於各項平台,如社群為主的 Facebook 以及影音為主的 YouTube。逐漸把影片放到平台重心的 Facebook,為了跟 YouTube 搶網紅生意,宣布好幾項獲利新功能,吸引網紅來 Facebook 平台經營他們的網路社群。
幾項新功能如下:
- 更新 Brand Collabs Manager 後台工具,讓網紅們更輕易地管理粉絲互動、加強目標廣告投放成果。
- 讓粉絲頁管理者追蹤粉絲頁各項數據的 Creator Studio,新增一個獲益概要(Monetization Overview)的頁面,顯示網紅橫跨 Facebook、Instagram 與 IGTV 的營收數字。
- 給小費的 Stars(星星):觀看者可以用1.40美元價格購買100個星星,在觀看直播影片時,當觀看者送星星給直播者時,一個星星就代表1分美元的獲益(約台幣1元)。這個功能目前還僅限某些用戶測試中。
- 網紅能夠管理影片中廣告的顯示方式,如影片前顯示、照片廣告等,讓中間安插的廣告不會打斷影片播放。
今年初,Facebook 也推出粉絲訂閱的功能,讓粉絲支付4.99美元(約台幣155元)月費的方式,來觀看網紅上傳的獨家影片,等於是付費觀看的方式,套用到網紅的影片身上,讓雙方都能獲利。這個機制 YouTube 也已經開始套用。
然而,Facebook 也在這次聲明中表示,他們將會從2020年1月1日起,收取網紅訂閱收益中的30%作為平台中介費,與 YouTube 收取一樣的比例費用。
30%的數字只限於桌面版的收益。如果網紅們的收益來自行動平台,他們自己第1年就得付 App Store 與 Google Play 一樣30%的收益,因此在此情況下,Facebook 將不會收取任何費用,但第二年當行動 App 商店收取的中介費降低為15%時,Facebook 就會拿走那其他的15%。
這項新決策也代表,Facebook 自明年開始將會有行動廣告以外的一項主要收益,透過 Facebook 與 Instagram 上的許多網紅帳號來獲利。
資料來源:TechCrunch、CNBC、The Verge
- 本文授權轉載自:bnext(數位時代)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