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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去年底破獲一樁國內首例虛擬貨幣挖礦場竊電案,其中有恐嚇前科的 52 歲楊姓男子,透過人頭開設網咖、娃娃選物機店,再破壞電表、私接線路以減少電費支出。之後並且被查出他所藏身營業場所樓上,還設有挖礦機以太幣挖礦牟利,警方在該案共逮捕 11 人。不過,在過程中警方也發現,每次查緝行動對方似乎都搶先一步得到消息,緊急滅證,因此懷疑有「內鬼」洩密。
刑事局表示,鑒於消息走漏造成台電公司鉅額營業損失,警方特別與台電公司總管理處共同成立「專案小組」,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發現台電公司稽查人員呂嫌行跡可疑,研判他可能長期收取竊電大戶之非法賄賂,進行包庇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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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經警方縝密偵查,針對楊嫌竊電一案,他的住家及挖礦場遭查獲竊電後,呂嫌利用職務之便及台電公司稽查制度的漏洞,擅自將原本應「成案」之用電實地調查書竄改為「不成案」,讓用電大戶逃過鉅額的電費追繳。
承辦檢察官於8月12日親自帶隊將呂嫌等人查緝到案,除現場稽查竊電廠房外,並扣得現金新臺幣68萬餘元、洋酒禮盒等贓證物,訊後依違反詐欺、背信、洩密等罪嫌解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呂嫌業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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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業務處系統整合資深專業管理師李秀碧也說明,台電去年 7 月中收到相關竊電情資後,就和檢警合作,去年底查緝成效不彰,懷疑情資外洩,經專案小組循線追查,才找出是公司有內鬼,已停職處分,也將檢討、加強內部管理作業。
目前適值夏季用電高峰,刑事警察局呼籲大眾應透過合法方式節省電費,以免觸犯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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