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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疫情造成酒精需求的增加,桃園有一名許姓酒精代銷業者,於今年2月間指示員工在其銷售群組上張貼「政府要開始徵收酒精了,台灣已有社區感染,所以政府已準備發文,公文一到就停止販售」不實訊息,企圖引起民眾恐慌、搶購,藉此銷售酒精牟利。現在桃園地檢署已經表示許女涉犯散播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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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表示,「政府要開始徵收酒精了」一案溯源追查發現係許姓女子(48歲) 為代銷酒精牟利,散播不實訊息。全案移送本署由民生專組檢察官吳佳美偵辦,業經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許姓女子所為已涉犯散播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地檢署表示,許姓女子係酒精代銷業者,於109年2月17日,未經查證,即指示不知情之潘姓員工在許姓女子用以銷售酒精之Line團購群組上,張貼「政府要 開始徵收酒精了 台灣已有社區感染 所以政府已準備發文 公文一到 就停止販售」之不實訊息,造成民眾恐慌搶購,許姓女子藉此銷售酒 精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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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09年2月17日發佈新聞時強調:「依現有資訊分析,一般民眾社區感染的風險很低,大家僅須 提高警覺,無須過度恐慌」,且行政院及經濟部公告,僅徵用「一般醫 用口罩及外科手術口罩」,當時並未徵用酒精。而「領有藥品許可證之 藥用酒精」、「防疫清潔用酒精」,係至109年3月18日始經衛生福利部公 告為防疫物資。許姓女子於行為時所散播之訊息明顯不實。
核其所為涉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之散播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檢察官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桃園地檢署也再次強調,流行疫情或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均由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佈,民眾接獲來源不明或未經證實之疫情資 訊時,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查證,或向各地衛生單位洽詢,千萬不要 道聽途說,隨意散播假訊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 別條例」自109年2月27日起正式施行,民眾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 已提高刑責,將可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 元以下罰金,國人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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