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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七年前的光碟機反托拉斯案,美國聯邦法院判決廣明需賠償惠普4.38億美元的天價賠償案,等同將廣明交出整個公司給惠普之後,整個案子震驚了整個業界。現在事情終於有了比較圓滿的結果,昨晚廣明召開重大訊息,表示雙方已經達成和解,法院要求的資產移交令也終止,事情至此告一段落。
美國聯邦法院在美國六月五日做出判決裁定,就惠普與廣明光電多年來的官司「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案」一案,判決表示廣明需賠償惠普4.38億美元(130.21億台幣),由於廣明光電市值僅99.23億元,因此法院判決廣明要進行資產轉移交出整個公司給惠普。
而昨晚深夜廣明宣布召開重大訊息,由由總經理何世池、財務長李志仁宣布,廣明已經與惠普達成和解,雙方之間所有既存的法律訴訟與判決執行都終止。除了資產移交令終止之外,原本廣明上訴要求重審也撤銷。何世池表示,雙方已簽定保密和解協定,未來兩間公司也不對訴訟進行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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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保密協定,廣明並未透露和解金額多寡,廣明光電發言人李志仁僅表示,本案和解結果對廣明業務並無重大影響,財務狀況應足以支應及維持公司正常運作。
外界猜測廣明和解所付出的金額,從廣明帳面現金近50億元來說,和解金額應該低於此。
總經理何世池表示,這個決定是以股東最大權益出發點去做這些考量,「做了決定就往前走。」所有的決策考量點都以「公司如何健康往前走」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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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起源於2013年,當時廣明也不算那起官司的主要角色,因為與它一起被告的還有索尼、東芝等大咖,誰也想不到這場官司之後會變成這樣。
當時惠普一口氣控告了索尼、東芝、日立、樂金、松下、三星、NEC以及廣明光電等生產光碟機的廠商,指控這些廠商壟斷價格,違反反托拉斯法,官司一打四年,其它光碟機廠商都選擇與惠普和解,但只有廣明選擇繼續打下去。
為什麼其它廠商都和解,廣明選擇打下去?他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他們是這些廠商中唯一的代工廠,並沒有定價能力,廣明認為反托拉斯法扯到他們身上不合理。但沒想到官司一打七年,差點把公司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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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美國法院判決廣明資產轉移令之後,廣明總經理何世池曾指出表示當初認為這是很簡單的訴訟案子,卻沒想到一樁以為會勝訴的官司案弄到法院裁定資產移轉,何世池曾說:「現在是事後諸葛,若當初和解,金額確實比現在所花的律師費都少,現在知道,當然當初早就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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