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將於9月1日開始,在全國執行為期1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無論你是路人還是駕駛,都需要留心注意,以免被開單。
警政署這項「大執法」,重點有5個重點要注意:「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
至於在實際執法方面,則是各地警方執行的重點依照實際情況各有不同,以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來說,9月1日為期一個月的路口安全大執法,以汽機車在路口不暫停禮讓行人為執法重點,主要注意下列4種情形:
1.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2.路口有人指揮時,未聽從指揮通過路口者。
3.一群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完全通過路口,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迫使行人分散成兩群者。
4.行人穿越路口時,汽、機車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等。
警方表示,據歷年統計交通事故約有6成發生在路口;為加強路口安全,「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處罰1200到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處1800到5400元;汽機車紅燈右轉處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罰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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