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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偵七大隊第二隊宣布偵破兩名嫌犯,利用電腦程式來自動生產不存在的用戶,藉此來詐騙全聯APP的促銷點數的問題。兩名嫌犯五個月依此盜取了全聯1500萬點數,估計超過市價150萬元。
全聯去年10月15日開始,為了推廣全聯的APP進行了贈點活動,目的是要吸引消費者加入該公司的會員增加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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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在各個門市設點,請來店的消費者用手機下載該公司APP,下載完後由消費者自行輸入姓名、電話、出生年月日等資料,該公司再經由消費者所輸入之手機回傳簡訊認證碼,消費者以該回傳之認證碼開通會員資料,會員消費時就只要出示手機APP就會有點數回饋,而消費者第一次開通之會員會有100點數,如果再以推薦碼推薦朋友加入會員,推薦人可以獲取100點數,受推薦人可以獲取200點數。
而32歲的賴嫌與25歲張嫌,兩人平時透過掛網賺取虛擬寶物然後販賣,看到全聯這個活動覺得也可以如法炮製,今年五月聘僱他人撰寫電腦程式,針對「全聯」APP會員贈點活動可用自動產生的假帳號去登記會員,然後由門號認證服務公司回傳認證碼進行開通,進而達到詐騙點數的目的。
他們創立了「廖○竣(假帳號)」等1320個假會員帳號後獲得點數,再將所獲取之點數全數集中轉回「黃○曉」的會員帳號。遭詐之點數超過1500萬點。由於全聯的點數每10點可以折抵商品金額一元,因此約為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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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全聯發現所推出之APP會員促銷、推薦贈點活動,遭會員「黃○曉」疑似以不正方式獲得會員點數獲利,該公司因此指派法務至刑事局報案。於10月12日與刑事局科技研發科、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等人執行搜索,查獲賴○邦、張○傑2人到案,並於2嫌住處查扣行動電話3支、電腦4台、隨身碟11支、電腦硬碟47片等物,初步估計該公司遭詐之點數超過1500萬點,市價超過150萬元。
刑事局也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而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相關設備,藉以獲取公司促銷活動所贈與之點數,此行為已觸犯刑法詐欺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重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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