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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場監管總局宣布,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人民幣,約等於792億台幣。
不過,中國當局對於阿里巴巴的動作,恐怕也不會在這個反壟斷的開罰為止,甚至,可能只是一個開端。
先拆分、再各個擊破
根據先前《華爾街日報》3月15日引述不具名的知情人士表示,北京已經要求阿里巴巴分拆旗下所投資持有之龐大的媒體資產,包括其遍及中外紙媒、廣電和社交平台等諸多媒體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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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表示,阿里巴巴擁有中國媒體包括《第一財經》、《36氪》和《商業評論》等之持股,且先前還斥資高達20億美金買下香港的《南華早報》。在社群影音平台方面,阿里巴巴據傳持有新浪微博三成的持股、並全資掌控影音串流平台優酷,也入股娛樂製作公司光線傳媒、華誼兄弟和文化中國等。
《華爾街日報》報導,中國官方據傳對阿里巴巴所持有的媒體資產規模之大感到震驚,且已要求阿里巴巴分拆這一長串的傳媒投資,因為官方相當忌憚,阿里巴巴龐大的傳媒影響力會對中國的大內宣和大外宣工作持續帶來挑戰。
反壟斷罰款超越高通天價罰金
這波反壟斷的罰款,阿里巴巴並不是第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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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3月12日正式對騰訊、百度等十二家涉及壟斷收購的中國網絡公司祭出總計六百萬人民幣(92.3萬美金)的行政罰金,消息一出,騰訊股價接連兩日重挫。市場也開始議論紛紛:中國這一波反壟斷的打擊力道將有多強,當時馬雲的阿里巴巴集團作為眾矢之的的電商龍頭企業,會面臨何種反壟斷的裁罰也格外矚目。
當時《華爾街日報》已引述知情人士表示,中國的反壟斷監管機構正在考慮對阿里巴巴開出創紀錄的天價罰單,金額可能超過美商高通公司( Qualcomm)於2015年之壟斷行徑所付出的約9.75億美元之罰鍰,而且官方要求阿里巴巴要完全終止強迫商家“二選一”獨家合作的不公平競爭手法。
而現在證實果然是天價罰金,而且沒想到比當初預測的9.75億美元,還要高出了2.5倍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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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在馴化科技巨頭、逼使與馬雲劃清界線?
不過《華爾街日報》引述熟悉北京高層思路的官員表示,只要阿里巴巴未來和其發言輕率的創辦人馬雲劃清界線、並更緊密地聽從中共的指示,官方對阿里巴巴的處置和整頓計劃有可能出現轉圜,趨向更溫和,因為中國也不想打擊中國消費者普遍使用的平台或廣受國際投資人關注的公司。
對此,一位北京顧問公司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外籍觀察人士表示,最符合北京政權之利益的做法是「馴化」這些科技巨頭,而非一棒打死或分拆他們。不過,一位中國的經濟學者則認為,中國監管機構和科技巨頭間的博弈可能還在拉鋸中,最終如何演變,還有待觀察。
這位在北京的外籍顧問分析了中共近期收緊平台經濟監管背後的政治思維,他表示:全球反壟斷浪潮給了中共彈藥來扮演負責任的強權國家角色,以「馴化」境內的科技巨頭,使其未來不再野蠻成長、搶食國企的市佔率。他說,北京還打算讓各大型科技公司與其昔日所挑戰的國企並肩成為「國家隊」的成員,攜手為北京政權的利益服務、扮演支撐國內經濟的引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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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外籍顧問表示,北京正在籌謀一個非常不同的國家和市場間關係,在此“鎖鏈”關係下,科技公司要為國家效命,並長期投資核心研發領域(例如,人工智能),以支撐產業和實體經濟。因此,他說,北京的重點在培育出一群大型、但服從的科技公司,而非祭出死刑般的罰鍰或分拆命令。
在此前提下,這些民營科技公司未來很可能將無法再高舉私人股東權益,來進行野蠻擴張或挑戰中國國企的市場。
公平的競爭環境
該外籍顧問說,面對官方的強力監管,中國科技公司無力抵抗。尤其相較於其他大型的跨國網路企業,中國公司的營收過度集中來自國內市場和中國用戶,因此,避免踩到官方的底線,以免遭到官方打壓,對私人股東權益來說,也是比較好的作法,因為中國監管機構的底線往往比歐美國家監管機構所設下的底線更令人難以捉摸。
不過,他也預估,中國科技巨頭仍將持續在市場上具有主導性,雖然其未來幾年的擴張將走緩,尤其是在具有“系統性風險”的領域,因為中國的監管單位將為小型的新進公司、國企和中小企業打造一個更公平的競爭環境。
在反壟斷法的法規增修進度方面,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已於2月7日公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於平台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其中,明確定義最新的壟斷標準和相關規範、以及四項基本的執法原則:
一、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支持創新,增強國際競爭力等。
二、依法科學高效監管:依據平台經濟的發展現況、規律和具體特性,不斷加強和改進監管,強化執法上的針對性和科學性。
三、激發創新創造活力:營造有序開放的競爭環境,降低市場進入壁壘,引導業者將更多資源用於技術革新、質量改進、服務提升和模式創新,防止和製止限制競爭行為或抑制平台經濟創新發展。
四、維護各方合法利益,包括經營者、消費者和從業人員等。
阿里巴巴是「反壟斷」的指標企業
除此之外,中國自2008年8月以來所施行的“反壟斷法”也已於今年1月底完成增修版的“公開徵求意見稿”階段。目前各界普遍預期,“反壟斷法”可望於今年完成增修,屆時人大通過並公佈施行後,新版的“反壟斷法”將作為各級執法單位依法查辦違規事項的最新法源依據。
根據新法草案,在罰鍰可能提高至“達公司年度營收10%”的嚴懲下,中國官方將一改過去對新經濟較包容的監管態度,進入從嚴管理的時代,以強化市場公平競爭的遊戲規則,並加強對數字、金融和稅收的管理。
對此,分析人士皆預期,此一監管環境的緊縮將為中國的科技巨頭,包括阿里巴巴和京東等旗下的電商網站或是支付寶、微信支付電子金融業等科技業,帶來不小的衝擊。
針對中國官方未來可能對各科技巨頭祭出的反壟斷罰則,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北京經濟學者表示,他認為,監管機構和科技巨頭間的博弈還在拉鋸中,最後誰的勢力勝出,還得看這博弈未來如何繼續演變下去。他說,北京的立場現在看來也不是鐵板一塊,因為這也牽涉到科技巨頭背後股東所代表之政經勢力間的角力結果。
以阿里巴巴為例,他說:「一部分人主張反壟斷來打擊阿里,另一部分人還眼巴巴地要看著阿里能夠上市,(讓)他們趕緊(將投資)兌現......所以,馬雲和阿里(巴巴)成為一個符號,更為複雜,一部分人要打擊他的,是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場上來說話,而支持阿里、(希望)趕緊上市變現的那一幫人,(則)都是準備割韭菜的一幫人。」
這位經濟學者說,如部分產業觀察人士所分析地,可能也有一幫人希望留著阿里巴巴,因此,找方設法因勢利導,使其為中國經濟,包括農村經濟提供服務。因此,他們會積極遊說不要一棒打死阿里巴巴。
不過,該學者質疑,如果阿里巴巴壟斷市場的強勢地位不被打破,在一個缺乏具有競爭性的市場下,就算北京政權引導阿里巴巴為國家效命、為農村經濟提供更好的服務,天底下也沒有白吃的午餐,農民付得起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阿里巴巴所提供的服務價格嗎?不會被壓榨嗎?
阿里巴巴背後的利益結構包含「神秘國家隊」
他說,阿里巴巴背後的利益結構複雜,雖是民營,但也有國企股東,而且兩派皆可能是中共權貴、也可能具有官方色彩,差別只在於哪一派能從中獲得利益或受益的多寡程度。因此,阿里巴巴的利益結構很可能就決定了它最後的命運,到底是哪一派勝出?到底最後會不會被分拆?到底會不會反而打擊到國企股東?他說,這背後的利害算計錯綜複雜、且糾結不清,步步都可能有變數。
據阿里巴巴最新公佈的2020財年年報,截至2019年底,阿里巴巴的最大股東仍是日本軟銀(Softbank),持股佔比為24.9%。至於原第二大股東Altaba(雅虎的前身)的持股目前都已經全數出清。而仍是公司決策核心的創辦人馬雲和副主席蔡崇信則分別持有4.8%和1.6%的股權。
從阿里巴巴最新年報所揭露的大股東看來都屬民營投資人、不具官方色彩。不過,據諸多媒體報導,早在2012年阿里巴巴回購第二大股東雅虎持股的過程中,中國政府所主導的主權基金中投公司、前中國國家領導人江澤民的孫子江志成所創立的博裕資本(Boyu Capital)、以及中信資本和國家開發銀行的投資機構國開金融(CDB Capital)都曾出資幫馬雲趕走雅虎,當時回購了雅虎近半持股,被形容為「神秘國家隊入股」。之後隨著阿里巴巴上市後股價的走漲,這些馬雲密友和中共權貴的投資回報也相當豐厚。
目前這些官方機構和太子黨還持有多少阿里巴巴或馬雲事業帝國旗下其他公司的持股,未見公開資訊揭露,也難以一窺全貌。
「太子黨」必須走?
不過,據《華爾街日報》2月中旬的另一份調查報導顯示,自阿里巴巴獨立出去的螞蟻集團,其上市案之所以被叫停,關鍵原因疑似為,中國政府在調查螞蟻不透明的股權結構時發現,螞蟻背後秘密的投資者還是包括許多馬雲的密友,如江志成、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的女婿李伯潭等「太子黨」成員。
《華爾街日報》報導,江志成所主導的私募股權公司為博裕資本(Boyu Capital)、而由江系上海幫、李伯潭所控制的投資機構則為北京昭德投資集團,都是螞蟻的大股東,這充分顯現出,馬雲和這些中共權貴(或稱紅色資本家)密切的長期關係。
不過,在一些分析人士看來,馬雲成也權貴、敗也權貴。他們表示,馬雲透過事業版圖和分送阿里或螞蟻等股權所建立的政商關係雖然綿密,但現在卻似乎成了習近平及其核心決策圈人士的眼中釘和潛在政敵,對其可能帶來的潛在的威脅和挑戰,無不高度忌憚,且急欲斬斷這些政敵權貴的金脈。
螞蟻上市案受挫後,據阿里巴巴旗下的傳媒《36氪》週六(3月13日)報導,螞蟻首席執行長胡曉明已辭去CEO一職,離職原因不明。但據他個人的信函表示,他未來將轉任並負責螞蟻集團的社會公益項目。胡曉明離任後,螞蟻集團董事長井賢棟將兼任執行長。
不至於將阿里巴巴收歸國有
針對中國的反壟斷監管,資深創投人士、現為藍濤亞洲公司總裁的黃齊元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和美國等全世界所有國家一樣,中國的監管單位擔心的是,科技日新月異的進步讓科技公司的規模越來越大,所擁有的力量也越來越大,而且他們持續擴張的結果恐變成“無法控管的怪獸”。因此,包括中國在內的各國政府必須及時介入,並整頓其所衍生的不公平競爭或貧富差距加劇的問題。
不過,黃齊元也同意,中國的監管確實帶有額外的政治考量。以螞蟻上市案為例,如果螞蟻成功募集到350億美元,再加上其用戶數高達8-10億人,這樣的規模和權力可能超越中國政府。他說,中國政府可能擔心,當民間的力量過於龐大時,會和政府產生抗衡。所以,中共的額外考量是,不要讓民間力量可以大到超越政府、或有能力與政府抗衡。
儘管如此,黃齊元認為,中共應該不會把大型科技公司收歸國有或將其納入以國企為主的“國家隊”行列,因為這樣會扼殺到民營企業的效率和創新力。
他說:「中國大陸,即使包括習近平在內,也不會走回過去國有企業的模式,因為這是很笨,國有企業就是沒有效率。中國大陸最好的這些企業都是民營企業... ...它(中共)是需要能夠監管(科技巨頭),但是並不是要到把它國有化,因為到國有化以後,就會扼殺整個企業化的精神,這種entrepreneur(創業家)創新的精神。所以,創新的精神和企業的管理都會因為國有的製度而失去掉,所以,從某個角度講,這是摧毀一個企業的真正的核心價值。」
黃齊元表示,國際人才,包括中國的海歸派,很少會願意進入中國國企工作,因為其管理模式太過僵固,也太注重與中央政策的配合,缺乏民營企業的創新和靈活度、以及與世界趨勢接軌的動力。因此,他認為,中國雖然加強對民營科技公司的監管,但前提還是在鼓勵創新,因此,不會回到公營、國營的老路來摧毀創新。
反壟斷符合國際趨勢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鄭建韓表示,他不便揣測中國強化科技監管背後的政治效應和可能有的閉門運作,但他認為,中國的監管方向和“反壟斷法”之修訂看來都符合國際趨勢,都是在解決大型公司所形塑的不公平競爭,例如“二選一”這種強迫性的獨家合作。
他說:「企業規模大不是問題,只要不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基本上,科技巨頭規模都很大,他們也會繼續找到新方法,來濫用自己的市場地位。反壟斷法和執法人員只能在後面不斷追趕。」
鄭建韓認為,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員額編制雖小,但只要中央政府決心要查辦,監管的力道不會打折扣,螞蟻上市案即為一例。他說,過去幾個月來,大型科技公司應該已經感受到中國政府打擊壟斷的決心,而且也都審慎因應,並密切關注“反壟斷法”的修法進度。
他還說,各國政府強化壟斷監管最常見的反對意見是扼殺創新,但他說,對於那種以創新手法剝削消費者、濫用消費者的個人隱私資料或者扭曲市場秩序的公司,實在稱不上是值得鼓勵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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