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品牌能夠做到像北京無印良品這樣也算是一種成就。先前遭到中國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無印良品)搶注了無印良品品牌後,日本無印良品可以說是在中國節節敗退。現在,還被北京無印良品指控「散佈謠言」說北京無印良品為山寨貨,官司一審宣判要賠40 萬元人民幣。
近日,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北京“無印良品”)與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株式會社良品計畫(日本“無印良品”)等相關商業詆毀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佈,讓許多網友議論紛紛。
這份文書顯示,原告棉田公司訴稱,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等二被告,編造並傳播棉田公司「“搶注”其“無印良品”商標的虛假信息」,導致相關公眾誤認棉田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給棉田公司造成損失,其行為構成商業詆毀。
法院審理認為,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等二被告發布的公開聲明,客觀上存在違背事實的表述,進而實際上貶損棉田公司商譽。最終判決結果為,被告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無印良品(上海)商業有限公司共同賠償原告北京棉田紡織品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開支共計40萬元(人民幣)等。
諷刺的是,這份文書中寫著:
「北京棉田公司訴稱,2019年11月10日,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的兩間公司發布聲明,稱在中國,「無印良品」商標在布、毛巾、床罩等部分商品類別上被其他公司搶注。導致民眾足以將「其它公司」與棉田公司劃上等號,會誤會棉田公司為不法之徒,而非兩個民事案件的真正受害者。
北京棉田公司還表示,「搶注」一詞是透過不正當競爭手段將他人享有在權益的標記搶先申請註冊商標不法行為的一種簡便說法,株式會社良品計畫的這種說法,導致公眾認為棉田公司的「無印良品」毛巾、被子等商品為山寨貨,帶給棉田公司造成損失。」
等等,上面這些無印良品對北京無印良品的說法,哪裡有錯啊?你這擺明了不就是東西賣不好來碰瓷的嗎?
北京棉田以「无印良品Natural Mill」品牌在2015年就已經控無印良品(MUJI)侵犯商標權並獲勝訴,日本無印良品當時上訴,後來在2019年,北京法院判日本無印良品母公司良品計劃和上海無印良品,應立即停止侵犯「无印良品Natural Mill」母公司北京棉田商標權的行為,並判應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約62.6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75萬元)。
看來無印良品已經成為北京棉田的提款機,不但名字被人家拿走,就連對方產品賣不好,都可以控告他們跟他們領錢呢!
中國真是強盜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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