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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落格剛開始那幾年,我每年都會寫一篇有關「消費技術現狀」的年終文章;不過,我上一次寫這樣的文章已經是 2018 年,因為消費技術基本上已經被壟斷,Apple和Google主導了裝置這一端,而Google和 Facebook則把持著服務那一端,這個看起來相當沒有新意的領域註定會陷入到政治世界與監管之中(我對企業世界要更樂觀些,不管是在向公有雲的持續轉變還是 SaaS 公司的機會方面)。
這種看法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得到了證明,但這並不是技術第一次發生這種情況。這種模式以前曾經出現過兩次,每一次都為下一個時代播下了種子——播種的通常是在位者——然後上一個時代卻停滯不前。而且,每次遇到情況時,轉變的特點都是鎖定減少,越來越多的自主權下被放給個人使用者。
技術 1.0:從發明到 IBM
電晶體是現代運算的基礎,1947 年由貝爾實驗室的威廉‧蕭克利 (William Shockley) 領導的固態物理小組發明;九年後,為了住得跟帕洛阿爾托生病的母親更近一點,蕭克利搬到了加利福尼亞州的山景城,並創辦了蕭克利半導體實驗室。但一年後,在羅伯特·諾伊斯 (Bob Noyce) 的帶領下,他聘請的八名研究人員離開了越來越不穩定的蕭克利,創立了仙童半導體公司,1968 年,在第一批的風險投資家之一亞瑟‧洛克 (Arthur Rock) 的支持下,又創立了Intel公司。
不過,跟紐約相比,西海岸發生的事情只是個小插曲。在紐約這邊,IBM 已經給 7000 系列主機換上了電晶體(700 系列還是用真空管);真正的突破是模組化及可擴展的 System/360,大多數公司購買的第一台電腦就是System/360,這裡面也包括《廣告狂人》(Mad Men)虛構的 SC&P。
IBM 與月球之間也存在某種聯繫:IBM 幫助開發並追蹤了 NASA 最初的幾次探索飛行以及最終的月球任務。不過,1969 年的時候,美國司法部裁定該公司違反了反壟斷法;此案將在 13 年後撤銷,但那是在IBM 自願將軟體和服務部門跟硬體分開之後,這件事情的結果是創造出第一個軟體市場。
技術 2.0:山丘之王
請注意一下那些日期: 1969 年美國司法部起訴 IBM 時,Intel已經成立;兩年後, Intel 工程師Frederico Faggin設計出第一款微處理器 Intel 4004,然後IBM 那像一間房那麼大的電腦的很多功能就能夠濃縮進這塊小小的晶片裡面了。十年後,IBM 發布了內建Intel 8088 微處理器的 IBM PC。
IBM PC 平臺的開放性——至少在康柏(Compaq)可以對 IBM 的 BIOS 進行逆向工程的時候所具備的開放性——讓 PC 被商品化;但真正撼動PC 價值鏈的槓點是Intel晶片與 Windows 作業系統。後者是個雙邊市場:因為很多企業購買了基於 Windows DOS 的 IBM PC,使得開發者有動力為 DOS 開發軟體;而用於 DOS 以及後來的 Windows(向下相容)的軟體越多,企業就越是想採購基於 DOS/Windows 的電腦。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一開始在工作中使用電腦的人希望在家裡也能用上類似的功能,這意味著 DOS/Windows 也將主導消費市場。
然後美國司法部又發起了另一項訴訟,這次是針對微軟所謂的壟斷;該案最終也被駁回(儘管在歐盟以各種形式存在了很多年)。不過,下一個讓壟斷者看似的鎖定變得無關緊要的典範已經到位:也就是不管內建的作業系統是什麼,任何電腦都能連結網際網路。此外,作為對 IBM 自願拆分硬體與軟體業務的回應(這為技術的下一次演進創造了條件),微軟把 XMLHttpRequest API 引到 Internet Explorer上,此舉為 Ajax Web 應用架構以及技術 3.0 奠定了基礎。
技術 3.0:軟體蠶食世界
如果說技術 1.0 是關於硬體的,2.0 是關於軟體的,那麼 3.0 就是關於服務的。在企業端,這意味著開發公有雲以及軟體即服務(SaaS)應用,有了這兩樣東西,使用者只需要一個瀏覽器以及一張信用卡;馬克‧安德森 (Marc Andreessen)在 2011 年寫出了那篇著名的文章:《軟體正在蠶食世界》(Software Is Eating the World),文章其實講的是從安裝在電腦上的軟體到透過網際網路連結的軟體的這種轉變:
每一個行業的企業都需要假設一場軟體革命即將到來。這甚至包括當今軟體型行業。像甲骨文和微軟這樣的既有軟體公司愈發受到 Salesforce.com 以及 Android 等不相干的新軟體產品的威脅(尤其是在Google主導著主要手機製造商的世界裡)。
在某些行業,尤其是那些現實世界成分比重很大的行業,比如石油和天然氣,軟體革命主要是現有企業的機會。但在很多的其他行業,新的軟體想法會導致新的矽谷式新創企業的興起,它們會肆無忌憚地侵入現有行業的地盤。在接下來這 10 年的時間裡,既有者與軟體驅動的叛亂者之間將會有一場史詩般的戰鬥。對此,創造出「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一詞的經濟學家約瑟夫‧熊彼特 (Joseph Schumpeter) 會感到自豪的。
其中的一種思考方式是,在誕生之前 50 年裡,技術主要是在跟自己競爭:看誰能開發出最好的作業系統、最好的資料庫、最好的 ERP 系統。所有這些都獲得了傳統企業的採用,讓傳統企業取得了巨大的效率提升。然而,SaaS 革命見證了技術把目光投向那些傳統業務所服務的市場,帶來了解決問題的全新手段,這些手段一開始就把軟體的可塑性和可擴展性作為核心原則,而不僅僅是更高效地做同樣的事情的工具。
另一方面,消費者領域可以說比企業領域晚了十年。比方說,電子商務這個故事的主角基本上就是Amazon,而社群媒體差不多就等於 Facebook。兩者都是將模擬的概念數位化:Amazon是其實就是西爾斯‧羅巴克( Sears and Roebuck)的郵購目錄,只是產品更多和配送更快;Facebook 的名字其實就是以實物命名的,Harvard House的通信錄的暱稱就叫face book。
Facebook 之所以如此受歡迎——以及為什麼這款產品即使在今天仍保持著黏著度——首先是因為它是你線下的關係(不管是家人、同學、朋友還是同事關係)在線上的連結。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最成功的 Facebook 外掛程式(如 Marketplace 與 Groups)本身往往植根於真實世界。這些關係代表了一種網路效應——你在 Facebook 上認識的人越多,它對你的價值就越大——於是管理單位再次來敲門,只不過這次來敲門的是FTC 而不是美國司法部。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些案子的力度(如果有的話)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得越來越弱,至少就傳統的反壟斷來看是這樣:雖然 IBM 的市場力量是基於自上而下的整合,這種整合是完全排斥了競爭對手的整合;但微軟的市場力量則是一個雙邊網路——一邊對開發者開放,另一頭對使用者開放的雙邊網路。而Facebook 擁有的只是使用者以及使用者之間的關係;這是阻止任何人使用其他服務的唯一原因。
當然了,使用者確實有這個打算。
社群網路 2.0
回想起來,去年 12 月我寫的《社群網路 2.0》是這篇文章的重要前奏。
這不是我唯一的網路社群:雖然在Stratechery的寫作是個人事務,但要開發類似Daily Update Podcast之類的新功能,或者光是處理不斷會有的行政事務,就需要一支遍布全球的團隊了。我們會在Slack上聯繫。另外一群技術愛好者朋友又組了另一個Slack頻道,還有三分之一,主要是來自矽谷,大家會在WhatsApp上碰頭。此外,我在威斯康辛州以及亞洲也有自己的家人和朋友(美國的家人朋友用iMessage,亞洲的家人用LINE,朋友用WhatsApp)。最後結果令我感到自豪:
這種自豪來自於七年前我宣布要搬回亞洲時收到的一條忠告:我的一位導師擔心,如果我生活在半個地球之外的大洋彼岸的話,如何才能找到每個人都需要的支援和友誼;他告訴我,雖然這不是理想的選擇,但也許我可以把不同地方的友誼湊在一起,這樣也還算湊合。實際上,我不僅設法做到了這一點,而且我堅信最後的結果是一個很好的結果,並且出於對技術的前景感到樂觀的理由也非常需要這樣做。
那篇文章的觀點是,Facebook 和 Twitter 是社群網路 1.0的代表,這樣的社群網路對你的預期是完整的自我放在網路上;可是,這種期望就像一家用電腦來跑類比業務模型的傳統公司:效率也許會更高,但根本不是技術的最佳用法。軟體的全部魅力在於它具備可塑性與可擴展性,這些品質擴展到使用者身上,就意味著使用者可以根據所加入的特定網路社群創建完全不同的角色和體驗。
順便提一下, 就像之前的 IBM 與微軟一樣,Facebook也為這種演進做出了貢獻,尤其是它對 WhatsApp 的收購以及持續支援:從 Twitter 到 Facebook 群組再到 iMessage,雖然各種平臺都有群組,但在這些臨時搭建的私人群組中, WhatsApp 似乎佔據了比較多的比重,尤其是在國際市場上,但在美國的占有率也越來越高。WhatsApp 值得注意的一點在於,關鍵辨識字不是你的帳戶,而是你的電話號碼;這樣一來,任何形式的技術鎖定都已完全消失。
技術 4.0:元宇宙
2021 年最大的話題之一是元宇宙(Metaverse),這在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 Facebook 朝著 Meta 的變身(儘管微軟才是第一個涉足元宇宙的)。不過,要想準確定義什麼是元宇宙卻很棘手的: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定義。
不過,我想,我已經有了自己的明確定義,先從 Meta 首席執行長馬克‧祖克伯以下的評論開始:
我認為「現實世界」這個詞很有趣。我認為其實我們有一個真實世界以及一個數位世界,這兩個世界正日益疊合在一起,但我認為現實世界將愈發是數位世界和真實世界的疊合與融合,而現實世界不僅僅是真實世界。我認為,這樣一種思維框架考慮到了未來的走勢,是很有趣的一個。
對於祖克伯的觀點,我有同意的也有不同意的;一方面,我認為他說「現實世界」僅適用於真實世界這個看法是錯誤的的看法絕對是正確的。回想一下我前面介紹過的那些給我的生活帶來了如此多的意義的社群:那些社群幾乎是完全網路上的,但對我來說歸屬感卻是非常的真實。或者想想你正在看住的這篇文章:它不過是網際網路上可無限複製的字位,但卻是我的職業。
但我不同意真實世界與數位世界正在日益 「疊合併融合在一起」的觀點;事實上,我認為情況恰恰相反:真實世界與數位世界正日益分化。還是以我自己的經歷為例,我的真實現況是由我與家人在那座島的生活所決定的;不過,我的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放在網路上,主要是透過跟遍布在世界各地的朋友、同事以及客戶的互動來定義的。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我在這方面的感覺比較獨特,但 COVID 導致在我而言長期存在的現實成為了更多人的常態。他們的真實世界由他們的家庭和家鄉定義,這一塊不再需要靠近他們工作的地方,因為他們的工作已經完全網路化;從朋友到娛樂的一切也都走上了同一條道路。
所以我的定義是:元宇宙是一系列完全網路上的體驗,因此是由它們的可塑性以及可擴展性來定義的,也就是說,元宇宙已經存在。當然,今天元宇宙的體驗主要以文本和 2D 為主,但影片已經變成了一種主要媒體,首先是以娛樂的形式,但現在變成重要的工作工具。在我看來,這不可避免會走向虛擬實境:如果所有重要的東西都已經被數位化的話,為什麼你不想要最沉浸式的體驗呢?
加密貨幣的作用
這也解釋了加密貨幣為什麼有趣。Stephen Diehl 在一篇題為《Web 3就是胡說八道》(Web 3 is Bullshit)的文章措辭很嚴厲:
Web 3 的核心是一場乏味的行銷活動,試圖把公眾對加密資產的負面聯想重新粉飾為顛覆傳統科技公司霸權的虛假陳述。在尋求賣出更多的代幣,並繼續逃避證券監管的過程中,這是一種障眼法。我們在加密貨幣以及 Web 3 圈子對自身的討論中也能看到這一點。Web 3不是要解決真正的消費者問題。Web 3唯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在事後把自己的存在合理化。
這番話的第一部分並不是完全不公平的;Web 3的騙局和龐氏騙局確實無處不在,而且很顯然我們正處在不斷膨脹的泡沫之中。一整套的合法用例其實也不過是監管套利。加密貨幣的宣導者把當前貨幣體系的所有問題都歸咎於貪婪和腐敗,這個結論下得太快了,他們不承認複雜系統的出現是有充分理由的。而且,按照同樣的思路,Web 3 布道者往往聽起來就像是霸道的管理單位,把最大的科技公司取得的主導地位歸咎為非法的鎖定,卻沒有承認聚合者獲勝是因為它們提供了消費者想要的使用者體驗(而且這正是目前的加密貨幣應用非常欠缺的東西)。
不過,這第二部分對我來說不那麼有吸引力了,儘管它重申了對加密貨幣最常見的批評:「這些數位內容對現實世界來說沒有任何價值。」 當然,現實世界就是真實世界,我知道他們要批判的東西;我非常懷疑加密貨幣會不會會取代法定貨幣,或者不然的話在現實世界裡面會以其他的方式發揮作用,或者 DAO 會不會會取代有限責任公司或現實世界的企業。
但要記住的是,我把元宇宙定義成一組完全線上的體驗。在元宇宙裡,真實世界的限制沒有任何意義。比方說,在現實世界我不能同時跟多個人進行對話,但我每天都這樣做——我的桌面上甚至有個顯示器是專門用來放聊天軟體的!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代表我整個自我的帳戶(就像 Facebook 所提供的那樣)是一件十分令人討厭的事情;但現在,每一項服務我都設定了多個帳號,但就像我所指出的那樣,裡面有些帳號已經的基礎已經是我唯一的電話號碼了。如果每個帳號都是基於我獨有的數位辨識碼符,而且無人可以擁有它的話,那該多好,現在你應該瞭解加密貨幣錢包的情況了。
這又引出了 Diehl 在那篇文章裡面犯了另一個錯誤,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個錯誤跟很多的加密貨幣絕對主義者犯的類似錯誤遙相呼應:元宇宙,或者任何與此相關的 Web 應用沒理由會構建在區塊鏈的基礎上。如果集中式的資料庫具有更高的可擴展性以及性能的話,為什麼要用全世界最慢的資料庫?WhatsApp 或 Signal 並不是建立在普通老式電話服務的基礎之上,它們只是利用了電話號碼的唯一性,所以適合作為辨識字符這一點。這就是區塊鏈將填補的那種角色:在必要時提供獨特性與可攜性,這種方式不僅可以讓你的生活完全網路化,而且你想同時過多少種生活就可以過多少種生活,不會被鎖定在任何地方。
大分岔
我在上面已經指出,真實世界和數位世界正在分道揚鑣,這種情況也發生在技術領域。昨天,伊隆‧馬斯克被《時代》雜誌評為 2021 年度人物,雖然他以發布狗狗幣的相關推文以及對比特幣斷斷續續的支持而聞名,但他對這個世界的最大貢獻——電動汽車,以及可重複使用的火箭——卻是非常的物理硬派的。事實上,你可以說特斯拉與 SpaceX 根本就不是科技公司,而是科技優先型公司開始重塑行業的又一個例子,重塑那些只把電腦當作工具,而不是基礎的行業。
相比之下,元宇宙並不是要蠶食這個世界;元宇宙是要創造一個全新的世界,從娛樂到社群到金錢乃至於身份都是全新的。如果說伊隆‧馬斯克想要登月的話,那馬克‧祖克伯就是想在網際空間裡面創造全新的月球。在這樣一個地方裡,有限責任公司將變得毫無意義,監管是事後才會有的想法,就算有,也很容易規避。這是一個不需要傳統的金錢或藝術的地方;原生解決方案顯然更勝一籌。換句話說,「現實世界的任何東西在數位世界裡面都會變得毫無價值」——這種批判是雙向的。
到最後,元宇宙與真實世界之間最重要的聯繫將是你:現在你是在元宇宙裡面,你在閱讀這篇文章;也許你還會到 Twitter 上面逗留片刻,或者開始遠端工作。然後你會從電腦前站起來,或者摘下耳機,去跟孩子們一起好好吃一頓飯,然後突然意識到,虛擬與現實分道揚鑣的未來會跟那個你融為一體的過去有著根本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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