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4 16:30

中國一名演算法工程師被開除,因為公司說他每天只寫7行程式碼產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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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中國論壇有人挖出去年一起官司糾紛,內容是一名科技公司的演算法工程師,在試用期不合格被開除,而開除的原因之一就是程式碼寫得太少。

根據這起判決書的內容,這間公司叫做「中科尚易健康科技」,被告的則是李姓工程師,1979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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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顯示,李某某於2020年11月2日入職中科尚易公司,職位為機器視覺演算法工程師,雙方簽訂了勞動合約,期限為2020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1日,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6000元(人民幣)/月,約台幣16萬元一個月。

李某某工作內容為:1.參與醫療機器人計畫的研發工作;2.負責人體3D點雲資料的即時運動跟蹤程式及3D點雲處理演演算法研究、選擇和最佳化;3.負責基於深度學習的人體姿態識別相關演演算法的研發與最佳化;4.負責多個鏡頭聯合識別演演算法的研發;5.負責基於深度學習的樣本製作與訓練;6.負責將演演算法相關程式碼寫成規範的軟體並檔案化;7.參與產品計畫的內建、偵錯、測試、驗證等相關工作;8.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科尚易指出,自聘用合同生效後,李某某並未按照合同中約定的內容以及公司安排完成相應的工作事項。李某某作為視覺演演算法工程師,在職72天,只完成了深度學習識別演演算法422行程式碼的編寫,3D點雲演演算法和多鏡頭聯合演演算法程式碼編寫均為0行,其間除去約9天的樣本訓練和拍攝,也就是63天內每天只寫了7行程式碼。而作為該職位相同水準的員工,同行業同等級每天的正常程式碼工作量100-20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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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李某某在試用期的工作完成程度,嚴重不符合試用期考核評分的要求,並且在日常工作中多次違反規定越級匯報,以個人主觀判斷誤導領導、傳遞不實資訊影響公司整體工作氛圍,嚴重耽誤工作進度和效率;和同事之間不能很好的協作,容易以自我為中心,缺乏全域意識;不服從直接上級和部門領導的工作安排,不能良性溝通,耽誤部門整體工作進度。

最終法院裁定:公司以李某某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與其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事實及法律依據,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最終判決,公司支付李某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36000元,並支付李某某2021年1月1日至12日期間工資13241.37元。

為什麼很多公司都以程式碼行數來衡量工程師的產能?

上述這個案例披露的內容看來,看起來這位李姓工程師還有負責一些公司的其它工作,因此這間公司要開除他,只寫「7行程式碼」恐怕只是導火線之一,但礙於沒有更進一步的資訊,也難說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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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所有程式設計師當年在學校學程式碼的時候,老師一定都說過程式碼要寫的精簡、乾淨,而不要寫的又臭又長。原本以為這是常識,出了社會後,你卻會發現有很多人是以你寫程式碼的行數長短來衡量你的能力。

這說來雖然諷刺,不過,因為程式設計師的工作內容本來就很難量化,但很多公司又會要求必須要有一個量化的管理辦法,而且,對於專案管理來說,也的確要有一個依據做為參考的指標。到了最後,就還是只能看行數。

那麼,工程師一天要寫多少行程式碼,才算是「正常」呢?或許可以看先前Quora上的這個問題來當作參考: Google工程師們每天寫多少行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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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的 AdMob 全棧工程師 Raymond Farias 在 Quora 回應表示:「我的同事最近和我分享了一組調查研究資料,一名高效的工程師每天能寫 100-150 行 程式碼,我嘲笑了他,並表示這項預估值絕對要比實際值低很多。」

Raymond Farias 為了證明上述估計值的錯誤,決定以他在Google工作效率最高的一個月為例,並使用了 Google 的一個內部工具來檢視每天程式碼的增量(包括新增、刪除和更改的程式碼行數)。

最後他將一個月的資料彙總,除以總的工作天數 20 天,最後得出的資料是 —— 150! 隨後,他也對其他同事進行了檢測,最後得出的資料基本一致。

甚至還有人以此估計,Google 有 4 萬工程師 。 其中有部分工程師的程式碼產出量比較少,像技術主管等可能會因為會議或假期而減少程式碼產量,因此,每位工程師每天 100 行程式碼的估計會比較準確。 最後求出,Google 程式碼量可粗略估計為每天 400 萬行程式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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