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s 說:要有iPhone,於是世界變了!--寫在賈伯斯逝世兩周年

Jobs 說:要有iPhone,於是世界變了!--寫在賈伯斯逝世兩周年
值得一提的是,賈伯斯也是「迫於群眾壓力」才決定要做一部手機。差不多從 2001 年 iPod 發表開始,賈伯斯就與Apple核心高層探討這個話題。理由再明顯不過:郵件、電話、音樂等功能都是消費者要的,要是能只帶一台設備,誰又願意帶兩台三台呢?但是,每回賈伯斯和高層團隊深究該 idea 的各種細節時,發現難度極大,簡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務。當時手機配備的晶片和頻寬並不足以支撐人們用手機上網或下載音樂和影片。郵件在手機上是個極不錯的功能,但可惜 RIM 的黑莓正迅速霸佔該市場。

而更重要的是,賈伯斯不打算和任何一家電信商合作。在當時,由於網路由電信商把持,手機廠商免不了要和電信商合作。而賈伯斯這個有名的控制狂是根本無法聽命於電信商的。Apple甚至還在 2003 年考慮過收購Motorola,但很快高層們得出結論:對Apple而言,這筆收購實在太大了。(兩三年後兩家公司也有過不成功的合作。)

到 2004 年秋季,手機廠商和電信商的合作變得省事些了。Sprint 開始考慮以批發的形式出售其無線頻寬資源。這就意味著,Apple自己可以扮演電信商的角色,也就是所謂的「行動虛擬網路電信商」。Apple可以開發自己的手機,同時也不怎麼需要和電信商打交道了。而賈伯斯任職董事的迪士尼已經在與 Sprint 就該業務展開談判,在思考Apple是否也要採用相同辦法的賈伯斯趁機問了許多問題。2006 年,在經歷一年多談判後,Apple終於和 Cingular(後被 AT&T 收購)簽下合約。一年多的談判,聽起來不易,但與打造 iPhone 比起來,完全是小巫見大巫。

許多高層和工程師一開始都認為,做手機就相當於做款縮小版的 Macintosh。然而,在 2005 和 2006 年間,Apple設計並打造了三款 iPhone 的早期版本。參與該項目的某員工稱,Apple當時研發了六款 iPhone 的原型機,每款都有自己的硬體、軟體方案、及設計上的微調。因為研發過程太折磨人,團隊裡一些精疲力竭的成員在 iPhone 上市後不久就離開了公司。「這和人類首次登月一樣,」該專案的關鍵高層之一 Tony Fadell 表示,「在一個專案裡,不懂一些東西對我而言是很正常的。但在研發 iPhone 時,要你弄懂的新東西多的驚人。」

賈伯斯打算在 iPhone 上運行 OS X 的修改版本。但是,之前從未有人試過在手機晶片上裝進像 OS X 那麼巨大的程式。iPhone 的系統需要瘦身成通常大小的十分之一,數百萬行的程式碼要被抽掉或是重寫,工程師也不得不模擬晶片的速度和電量損耗——到 2006 年才出現了實際可用的晶片。

在此前,也從未有人試過把多點觸控螢幕用在主流電子消費品上。電容觸摸技術在 20 世紀 60 年代就出現了。而電容式多點觸控——用戶可同時用兩個或多個手指觸摸,每個手指都可被單獨識別——就要複雜得多。這方面的研究從 20 世紀 80 年代就開始了。不過,iPhone 螢幕的研發和量產都要大筆的資金投入,膽量也一樣。而後面的步驟之複雜,讓可用原型的誕生都變得極為昂貴:把上述技術「隱身」於玻璃,讓它智能到可以顯示帶自動校正的虛擬鍵盤,讓它成熟到能可靠地在螢幕上擺弄圖片和網頁。能製造多點觸控螢幕的生產線僅有寥寥數條,當時消費電子市場通常都採用壓力感應螢幕的方案(用手指或觸控筆按),而就算 iPhone 的多點觸控螢幕易於製造,Apple的高層團隊也不確定他們炮製出來的新奇特性就是消費者想要的,比如虛擬鍵盤和點擊縮放。

早在 2003 年,就有幾位Apple工程師研究出來了如何把多點觸控技術應用在平板上。「坐在馬桶上時也能看郵件,賈伯斯想要這麼一款設備。」iPhone 項目最早期的工程師之一 Joshua Strickon 說,「但事實是,設備的續航還不足以拿出去用,也找不到有足夠圖形處理能力的晶片,讓它變得真正有用。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花了很多時間研究。」在 2003 年加入Apple前,Strickon 為他的麻省理工碩士論文特地做了一款多點觸控設備,但因為Apple無法就如何處理他和其他工程師做出來的原型達成共識,Strickon 在 2004 年離開了公司——他以為Apple不打算使用該技術了。

Tim Bucher 是Apple眾高層當中最推崇多點觸控的那位,據他的說法,當時的一大難題在於,原型機所用的 OS X 系統是為滑鼠而非手指操控設計的。「我們在 10 或 12 吋螢幕上使用迷你版 Mac 的操作介面…然後啟動有不同多點觸控手勢的 demo。在其中一個 demo 裡,鍵盤從螢幕底部升起——和兩年後發表的 iPhone 的鍵盤差不多,但它一開始並不漂亮,簡直是一團糟。」

甚至少有人把多點觸控技術放在新手機的核心地位,直到 2005 年中期賈伯斯開始大力推動這個 idea。Tony Fadell 回憶道:「他說,Tony 你過來一下。我們在做這麼些東西。你怎麼看?你覺得我們能用它們做成一台手機嗎?」他提到了賈伯斯上手的一個 demo:「它真的很大,差不多占了整個房間。天花板上裝了個投影機,Mac 的螢幕被投射到三四平方英尺那麼大。然後你用手指在 Mac 螢幕上點來點去,或是在上面畫畫。」 Fadell 知道有多點觸控原型的存在,但並不瞭解細節——它是 Mac 團隊的產品,而 Fadell 領導的是 iPod 部門。「於是,我們都坐到了一起,很嚴肅地開會討論:有什麼是我們能做的。」

把這個巨大原型大幅度縮小並順利生產——Fadell 對此深表懷疑。但他也清楚,自己是無法對賈伯斯說不的。他於 2001 年以顧問的身份加入Apple,並助力打造了初代 iPod,並躋身成為Apple的超級明星。這一地位可不是在棘手技術難題面前膽怯的人物能夠得到的。到了 2005 年,iPod 銷量暴漲,而這可能是Apple最重要的產品線歸年僅 36 歲的 Fadell 領導。
「我知道如何實現,」Fadell 說,「但知道是一回事,把滿屋子特有的、一次性的組件,以經濟且可靠的方式變成上百萬台手機大小的版本,又是另一回事。」任務清單之長,光是想想就夠讓人吃不消了。「你得找到能把這技術做到玻璃裡的的 LCD 廠商;你得把他們生產線的空檔找到;為了不讓像素元件在觸控式螢幕上產生各種噪點,你還得研究出相應的補償和校正演算法。」「光是研發觸控螢幕就是個完整的大工程。我們嘗試了兩三種製造工藝,最後才找到能量產的可行辦法。」

故事沒完,下一頁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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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璃月
1.  翡璃月 (發表於 2013年10月06日 00:14)
Jobs真的影響力好大,走了兩年大家還是很想念他
反觀庫克被批的要死 〒ˍ〒
iPhone真的是個偉大的發明之一
FUCXSOP
2.  FUCXSOP (發表於 2013年10月06日 00:56)
第一代的 iPhone
不是一支為了推出而推出的手機
而是一個堅持己見的瘋子
不計一切代價打造的充滿執著與賭注的產品

反觀現在的 iPhone 5s
已經變成了一個每年產品更新時程到了
而不得不趕鴨子上架加減塞些東西進去的手機

當年的「瘋子」已經不再
當年的「執著」也已經不再

現在的 iPhone 5s 無論做得再好再創新
都無法帶給大家第一代 iPhone 推出時的那種轟動
因為沒了瘋子的「執著」

廚師看到了瘋子的成功
試圖也想要學習瘋子的執著
但是瘋子的執著是與生俱來的
那是廚師永遠不會明白也永遠學不會的

最後
敬永遠的瘋子

╮(╯_╰)╭
redcell6
1人給推

4.  redcell6 (發表於 2013年10月06日 05:45)
╮(╯_╰)╭沒有Jobs賈伯斯的APPLE感覺真的少了很多精神層面的東西與所向無敵的氣勢╮(╯_╰)╭
液態氮
9.  液態氮 (發表於 2013年10月07日 10:18)
有人會覺得,
在發表會上做些"小動作"是欺騙大眾,
但是作為一個成功的發表會,
其目的是要將一切做到完美,
而不是發表到一半的時候出現藍白然後只能靠主講者的幽默來帶過。
更不用說當時在發表iphone的時候,
apple想發表的不僅僅只是一個產品,
而是一種新的理念,
以結果來看,他成功了影響了全世界至今。

PS:M$也曾經在發表XBOX的遊戲試玩DEMO時候,使用高階桌機作為載體,而不是真的XBOX,所以看起來這算是種普遍現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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