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首席網際網路傳道者文特·瑟夫 (Vint Cerf) 本周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的一次活動上認為,隱私保護可能是一種反常行為。隱私,可能源於網際網路導致的自我封閉、孤獨,是網際網路產生的「副作用」。
網際網路時代,人人都在說隱私,我們一邊熱衷於上傳私密照片,同時也在小心翼翼權衡著私密照片可能引起的效果。我們熱衷於向商業網站提交個人資料,以便享受更好的服務,與此同時,當發現他們收集個人資訊來賣廣告時,心中又充滿憤懣。
而在網際網路出現之前,隱私似乎還沒有被當成一種問題存在過。在小鎮上、農村裡,哪家出點什麼事大家都知道,大家熱衷於八卦,討論別人的瑣事,就連房屋也不建得像今天這麼嚴密。
網路擠佔了大家群聚的時間,大多數人的生活只要兩點一線即可,因為一切都可以在網上完成,包括戀愛。人們熱衷於封閉在自我的世界裡,孤獨感使得人們越發願意在網上宣洩生活,尋求關注。
Google 首席網際網路傳道者文特·瑟夫 (Vint Cerf) 本周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的一次活動上認為,隱私保護可能是一種反常行為。
▲Vint Cerf(圖片來源)
隱私,可能源於網際網路導致的自我封閉、孤獨,是網際網路產生的「副作用」。Cerf 被稱為「網際網路之父」,他提供了隱私另一個角度的解讀。
事實上,網際網路使得私密性更容易做到,大家可以匿名買東西、看電影、聊天、查資訊,這在網際網路之前是做不到的。儘管這些資訊仍有可能被商業公司記錄,存檔,出售。人們擁護隱私法律,認為是網際網路時代的進步,痛恨 Facebook、Google 收集資訊,然而網路的虛擬性,容易使人放鬆警惕,放大了懶惰和內心的孤獨感,從而「誘使」人把最真實的一面展現出來,可以說是自找麻煩。
Cerf 說道,大多數的隱私問題源於自己日常行為,科技(影響力)已經超出了用戶的社交直覺。
另一方面,隱私往往是相對,難以界定的,有的人會為了抽獎甘願將資訊提供給陌生人,卻對鄰居間的交往十分戒備。公共場所人們對 Google Glass 十分警惕,以致於 Glass 設定在拍照的時候必須閃光提醒,但對於使用者來說,他或許並無惡意,卻要被周圍人目光「拷問」,對於使用者來說,這又是另一種侵犯吧。
很快,物聯網、穿戴式設備就要來了,更貼身的設備,比你還瞭解自己,那時我們又需要更新的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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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要是有人這麼作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腦筋有問題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