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求生:12條愛情、家庭、工作、私生活的安全之道

工作

我應該在臉書上加老闆為好友嗎?

臉書原本是為學生設計的社交網站,目前頻繁使用臉書者超過四億人,將近全球人口的6%。該網站目標是幫助你和生活中的朋友保持聯繫,但應該把老闆包括在內嗎?

「你將老闆加為好友的那一秒,就必須改變使用臉書的方式。」個人品牌行銷專家丹.蕭貝爾(Dan Schawbel)說︰「如果你忘了,說了公司的壞話,那會非常危險。」這是因為刺探員工之舉越來越常見了。去年,十六歲的金百莉.史旺(Kimberley Swann)被炒魷魚,因為這位少年形容新工作「無聊」,被同事轉給她的上司看。避免此事的方法之一是修改你的隱私設定,把老闆和同事都放到「職場朋友」清單,只讓他們看到有限的訊息。

一旦你決定接受老闆的「朋友邀請」,請時時注意自己的發言,因為他們會看見你寫了什麼。記住,臉書還會幫你的線上動態標上時間,如果你老闆發現你花太多時間上網,或許會覺得你工作量不夠多,這可不是你樂見的。

社交網站對我的職業生涯有害嗎?

根據最近對2667名人力資源主管所做的調查,美國有45%的雇主使用像推特和臉書這類社交網站來過濾應徵者。這些社交嗅覺敏銳的公司,有35%曾因在求職者的個人檔案裡發現挑釁照片或不當的資訊這類有問題的內容而拒絕對方。因此求職者應該當心,未來雇主可能會以用Google發現的事來評斷他們。「現在許多第一印象都在網路上形成,你甚至還沒能建立線外關係。」

《我2.0:建立有力品牌,發展成功職涯》(Me 2.0: Build a Powerful Brand to Achieve Career Success )作者蕭貝爾警告:「網路世界是公共場所。你在線上如何生活,代表別人在虛擬和現實世界如何看你。張貼在線上的任何東西都可能傷害你的職業與個人生涯。」

蕭貝爾表示,解決之道是創造個人品牌,以及增強線上曝光度,你也應該調整你在社交網站的隱私設定,限制用搜尋引擎搜尋時會出現什麼內容。但這未必能阻止認識的人在線上談論你,或在照片上標示你。由於網路是由網站互相連結所組成,他們所說的可能很快就會傳遍網際網路。

私生活

能否防止有我在內的照片出現在網路上?

臉書使用者都很熟悉在「個人檔案」頁面看到這樣的警告:有人在照片上標示了他們的名字。臉書的設定無法讓你自動避免被標示,因此若你不想被標示,就得到每張照片逐一移除標示,並告訴朋友以後別再標示你。

你到臉書這類網站註冊時就已接受網站的服務條款,讓他們有權發表你張貼上線的東西,而非由他人張貼的東西(未滿十八歲無法簽署這類條款)。要強迫網站真的去移除照片,照片裡的活動必須真的涉及隱私。「如果那是你做愛的照片,就真的是侵犯隱私以及不當使用你的隱私資訊。」維多利亞.麥克伊韋迪律師說,「你可以告那個網站和張貼者,要求賠償至照片移除日之前的所有損失。記住,你的權利只有在你能行使時才有用。」

「歐 洲 人 權 公 約」(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第八條規定了「尊重私人及家庭生活之權利」,內容包括性生活、宗教信仰及政治理念,加上敏感資料如健康與財務狀況等。麥克伊韋迪說:「這在法律上是備受爭議的領域,因為它是全新的。」她補充說,如果第八條嚴格執行,「很多報社明天可能都要關門了。」

我應該有多少朋友?

有些人在臉書上有數百位朋友,但《一個人需要多少朋友》(HowMany Friends Does One Person Need )作者、演化人類學家羅賓.鄧巴(Robin Dunbar)教授表示,你只應該有大約一百五十位。

鄧巴所指的一百五十人,是熟悉到足以建立「互惠關係」的人,擁有長久交情的友誼。「你凌晨三點身在香港機場的酒吧,也不會覺得去找他們會不好意思,因為他們知道你在他們社交圈裡的地位。你可以閒聊且不必自我介紹。」

為什麼是一百五十?鄧巴說:「這要回溯到靈長類在社交演化上的限制條件,亦即限制當時群體大小的因素。」鄧巴比較靈長類各族群,發現自然社交群體的大小和大腦新皮質區域大小有關,將此發現用外插法套到人類時,就會算出一百五十人。鄧巴檢查實際的關係,例如人們寄耶誕卡的名單,也發現了同樣的數字。

鄧巴說,我們無法應付超過一百五十個好友,因為大腦必須記住每段關係的細節,而腦力有限。除非時時保持聯絡,經常強化這些神經及社交的連結,否則這些連結就會弱化。鄧巴說:「最後你們就會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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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後還有數位生活嗎?

從相片到電子郵件,我們儲存在線上的個人資料越來越多。萬一你死了,這一切會怎樣?「很難搞清楚,」雪菲爾大學(University of Sheffield)的網際網路法律教授莉莉安.艾德華茲(Lilian Edwards)說:「要看你和社交網站或電子郵件網站簽的合約內容。」關於使用者去世後如何處理他們的資料,不同服務的合約條款各有不同,並沒有統一作法,因此不妨預作準備。

臉書可能是對此最敏感的網站。持有死亡證明的親人可以填寫一份表單,內含處理該失效帳號的選項,包括「刪除」在內。有些親友將逝世者的個人檔案設為「紀念」,臉書會移除聯絡資訊和最新動態,只讓在世的朋友找到紀念頁面和張貼留言。

雅虎(Yahoo!)認為,即使人過世了,線上活動也是個人機密,因此不讓他人讀取死者的私人資訊,因為死者或許想保密。二○○五年,一位美國海軍軍人的家屬還得將雅虎告上法院,才能讀取他的電子郵件(到最後,他們把死者的訊息複製到光碟,但並未提供密碼)。

對於eBay賣家之類做線上交易的人,密碼之類的身後數位資產特別重要,因為合夥人可能因為無法存取虛擬銀行內的錢,導致無法完成交易,而傷害到公司的商譽。

本文選自《BBC Focus》雜誌、作者/查馬瑞(JV Chamary)、譯者/王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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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同步刊載於2011年11月號

《BBC知識》國際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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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知識》國際中文版由全球公共媒體巨擘英國BBC集團授權,傾其科學、歷史、自然與攝影等專才匯編的內容,以及精緻壯觀的照片、層次分明的圖表,旨在為讀者提供一本內容權威、親近性高的知識普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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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
3.  LIS (發表於 2011年11月04日 19:33)
※ 引述《Shinwill》的留言:
> 以前沒看過你耶
> 請問你是新來的嗎 ?? (≧▽≦)
BBC知識是BBC 旗下的一本雜誌,T客邦取得文章授權,把適合的文章放上來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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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toppy368 (發表於 2011年11月04日 22:08)
還好我的臉書已經盡量保護隱私了
感情狀態只有知心好友(包含未來可能成為戀人的人)才能看到

另外打卡其實可以造假
因為我可以在自家電腦做搜尋
找尋不是自家附近的景點後再打卡
所以我覺得這是否侵犯隱私就見仁見智了(還要看如何使用)

例如我從台北的家裡開FB,可以利用打卡功能打到桃園機場
他人會以為我真的在桃園機場打卡,但其實我人還在台北


然後我覺得最容易侵犯隱私的地方是個人資料部分,例如你使用真實的名字然後又把就讀的國小、國中、高中、大學都標記進臉書的個人頁面,這樣就容易被他人Google了!(或人肉搜尋)

最後,我可以拒絕老闆,不加老闆FB嗎?(討厭被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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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SOHO一族 (發表於 2011年11月05日 14:13)
很郁闷,大陆的网民需要翻墙才能到达脸书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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