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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網路更美好
Chrome瀏覽器的工程師卡斯亭(Peter Kasting)說得很含蓄,他指出「開發Chrome的理由是為了促進網際網路的發展」,Google並不是那麼在意到底有多少人在使用Chrome,而是要透過良性競爭讓網際網路變得更美好。
其實這一點也不難想像,因為Google並不是像一般的軟體廠商,是靠著販賣軟體賺錢,它們是透過「服務」來賺取利潤,只要網路變得更加方便、更吸引人,Google就可以從中獲取更多的利潤,使用哪一套瀏覽器,並不會直接影響Google的收益。
▲Google與Firefox緊密的結合,就是為了要「美化網路世界」。
國寶觀點
說白了,這就是聯合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的老哏。孫子兵法有云「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是故以計謀奪取天下者,乃真聰明也。
不論Google對Chrome的態度如何,它沒有必要與Firefox爭權奪利,正如卡斯亭所言,越多人使用Firefox,雖不等於越多人用Chrome,但事實上就是越多人用Google的意思。
其實目前Google最大的敵人還是那個「有一點點軟」的傢伙,IE不但有著50%上下的市佔率,而且微軟也下海做起搜尋引擎的行業,雖然微軟的bing推出不過2年半的時間,不過靠著IE的暴力圍堵,對Google造成不小威脅。
▲微軟也玩起了搜尋引擎的生意,有著豐厚的後台,Google也不敢等閒視之。
Google討好Firefox最主要的好處,就是防止合作已久的戰友變節,如果哪天Firefox將預設的搜尋引擎改為bing的話,受傷最深的恐怕會是Google,以目前瀏覽器的市佔率來看,Chrome雖然略低於Firefox,但兩者加起來大概還有40%,等於Google陣營還佔有將近一半的瀏覽器預設搜尋引擎。
▲原本是自己人,跑掉之後就變成敵人,這差距還蠻大的
要是Firefox投靠bing陣營的話,瀏覽器預設搜尋引擎佔有率會從40對50,一下自變成20對70,bing可以一下領先50個百分點以上,這是一件多可怕的事情啊。所以Google才會願意燒這麼多錢,算是拜拜,有拜有保祐。
附帶一提,Google廣告的威力
或許讀者會有疑問,Google廣告除了有數量上的優勢,還有什麼是廣告主非用不可的原因嗎?國寶大師在文章最後反問一個問題,或許各位讀者思考一下,就可以瞭解其優勢所在。
如果你今天是廣告主,你願意放「部落格廣告」亂槍打鳥,賭運氣看誰會點擊你的廣告,還是要把廣告跟搜尋引擎綁在一起,把廣告播放給對關鍵字有興趣的網路使用者?
怎麼樣,Google還是有兩下子吧。
現在隨便開個網頁,裡面的google tracker無所不在
你上網活動是哪一類,旁邊小廣告就是那一類,絕對不會出錯
google市值的成長,代表它們提供的免費服務價值遠遠不及它們所獲得的利益
白話一點,就是老子大口吃肉,你們就聞香吧
FB更甚至只要有到過FB或有嵌入FB plugin的網頁都會追蹤呢
話說有些人覺得G讚助FF還有一個可能原因-避免反托拉斯的調查。
http://www.firefoxwithbing.com/
微軟也有補助應該無誤,只是沒有google多
bing台灣beta真的殘,不代表國外的作的爛...
我覺得GOOGLE很難被打倒~
其實要解釋這一句的關鍵重點
只在於變節前 vs. 變節後那張圖
相信 Google 也是這樣子在打算盤的 (≧▽≦)
> 好文章,不知道是否能轉貼......〒ˍ〒
可以麻煩您轉貼網址嗎?
謝謝
個人還是使用Google的搜尋引擎比較多~
為什麼GOOGLE能做到台灣跟外國都很好用??
這代表GOOGLE就比較強
以現階段來說沒啥好討論的
> 其實還是有bing版的firefox啦...
> http://www.firefoxwithbing.com/
> 微軟也有補助應該無誤,只是沒有google多
> bing台灣beta真的殘,不代表國外的作的爛...
个人感觉大陆的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