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甲骨文10年版權案反轉再反轉,最高法院裁定Google免賠88億美元

Google、甲骨文10年版權案反轉再反轉,最高法院裁定Google免賠88億美元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裁定,Alphabet公司旗下的Google公司使用甲骨文公司的軟體程式碼所構建在全球大多數智慧手機上執行的Android系統,並未違反聯邦版權法。這是Google的一大勝利。

法官們以6票贊成、2票反對的結果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先前法院判定Google將甲骨文的軟體程式碼包含在Android系統中是不合理使用,違法美國版權法,需賠償88億美元。

大法官Stephen Breyer表示,允許甲骨文在其程式碼上執行版權,將使其成為「限制新程式未來創造力的枷鎖」,從而損害公眾利益。只有甲骨文才能掌握這把鑰匙。

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最新裁決免除了Google可能面臨的巨額損失裁定。據兩位知情人士透露,甲骨文一直在尋求超過80億美元的賠償,但最新估算高達200億至300億美元。

Google負責全球事務的高級副總裁肯特‧沃克(Kent Walker)表示:「這個決定為下一代開發商提供了法律確定性,他們的新產品和服務將使消費者受益。」

但甲骨文執行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Dorian Daley表示,這項裁決將讓Google平台變得更大,市場力量更強,「進入門檻更高,競爭能力更低」。「他們竊取了Java,花了10年時間打官司,這只有壟斷者才能做到。這種行為正是全世界和美國的監管機構都在審查Google的商業行為的原因,」

甲骨文為何認為Google抄襲程式碼?

當初 Google開始開發Android系統時使用了Sun的Java 語言作為開發平台,後來甲骨文併購SUN,隨即針對Google使用到Java平台的API程式碼,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整個關鍵就在JAVA的API是否有著作權。

甲骨文的訴訟指控Google抄襲其Java軟體,通過複製11330行程式碼,創造了Android系統並獲得了數十億美元的收入。手法是Google 在 Android 開發濫用 Java API,侵犯智慧財產權。

但Google表示並沒有抄襲,而是使用了Java軟體程式碼元素,API 軟體接口不該認為是專利,更何況 Android 平台免費。兩家公司還就Google是否合理使用了甲骨文的程式碼進行爭論。

大多數科技團體對這一裁決持正面態度,稱若甲骨文在此案中勝利將阻礙競爭,因為人們使用程式元素來確保計算機的協作性將變得更難。電腦與通信協會主席Matt Schruers表示,高等法院的裁決判定了合理使用程式碼的功能原則,意味著各公司可以提供相互競爭的、可互操作的產品。

大法官Clarence Thomas和Samuel Alito持不同意見,他們認為法院應該認定甲骨文應該獲得版權,而Google使用甲骨文程式碼「絕對不公平」。托馬斯指出,蘋果和微軟並沒有訴諸於像Google這樣的抄襲手段來創造行動系統,他說這一裁決將損害競爭。

 Thomas寫道,如果「公司現在可以在他們認為方便的時候任意抄襲程式碼庫,而不是自己編寫程式碼的話,其他人可能會猶豫是否需要像甲骨文一樣花費資源來創建直觀、有序的程式碼庫,以吸引程式員,並可能與Android系統競爭。」

 

cnB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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