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專利大戰:蘋果就算贏了官司,也輸了戰爭

蘋果三星專利大戰:蘋果就算贏了官司,也輸了戰爭

Vanity Fair 最近刊登了一篇文章,久富盛名的科技部落客 John Gruber 稱讚這篇文章「對蘋果三星大戰的評述是最酷的」。以下是該文的部分內容摘錄,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到這裡閱讀原文

蘋果三星專利大戰:蘋果就算贏了官司,也輸了戰爭
蘋果和三星的商戰史無前例:耗時 3 年,花費 10 億美元,橫跨 4 個大陸,寫下百萬頁文書,還有數不清的官司。這場代價高昂的戰鬥很可能以蘋果全面勝訴收場,但它仍是輸家。

一直在抄襲,從未在乎過

三星無視競爭對手的專利權是一種「傳統」。它根本不在乎,反正別人找上門了,就用一貫的應對套路:反訴、拖延、輸掉訴訟、接著上訴,實在沒辦法了,那就和解啊。

不只在抄襲,還謀動並濟地加強競爭

當別的公司推出很棒的新科技產品,它就抄襲模仿,賣得更便宜。三星一邊有預謀地抄襲 iPhone 的外觀和技術,一邊輔以低價、添加創新元素和產品來搶佔市場。

揣著一堆專利,找上門就反訴你

三星是全世界擁有最多專利的公司。平常就算被侵權,也不吭聲,但一旦被告,那它就丟出這張牌。

三星發跡起底:一直都不是什麼正規的方法

三星創始人李秉喆也是大學輟學生,但與賈伯斯不同,他的家境相當不錯(他爸是土地主)。李秉喆利用遺產做過許多生意,磨麵廠、漁業、制糖、羊毛紡織、保險、黑白電視(三星三洋電子公司,Samsung-Sanyo Electronics。關於三星電子產品業務的發展歷程,可以閱讀這裡)。

在 90 年代,日本經濟蓬勃發展,其國內科技企業(比如 Sony)開始進駐國際市場。三星也受到刺激,開始謀求更多發展。那時它給人的印象就是:造便宜貨、做次級品的。但它在商業實務上的非正規手法為它帶來了豐厚回報:無所畏懼地違法操控定價吧,只要有暴利。

這種商業原則應用在它旗下各種產品,比如:CRT(陰極射線管)——當時電視機和電腦的基礎原件;又比如:LCD(液晶顯示幕)。

建立合謀定價俱樂部,一起賺消費者的錢

他們和業界競爭者合謀操控定價。

為此,特別設有玻璃會(Glass Meetings,在南韓、臺灣、新加坡、日本舉辦)——高層和營運經理會參與「綠會」(Green Meetings)——邊打高爾夫邊談「生意」。後來這些「合謀俱樂部」曝光了,被韓國法庭判處罰款。

不怕罰,繼續膽大妄為

三星不光聯合業界勢力,還持續賄賂法務人員:名牌包、禮品卡、等等。

iPhone與Galaxy:畸形的「雙生子」

蘋果 04 年開始全力開發 iPhone。「務必保密」——這是賈伯斯的最高指令——員工要想到達辦公室,得帶著身份標籤穿過 4 道帶鎖的門,攝影機全天伺候,前門上還有一行字:「鬥陣俱樂部」(取名自同名電影。該秘密俱樂部的至高準則就是:誰都不許談論它)。蘋果希望透過諸多顛覆性的技術和產品屬性在手機行業大有作為:包括多點觸控——它開創了全新的互動設計。

為此,蘋果不惜重本,並想盡方法保密。在 iPhone 的 15 人設計團隊中,有許多工作超過十幾年的資深人才。他們會在餐廳切磋、琢磨設計細節,把桌上的紙質設計稿一步步轉到電腦上的設計模型。

終於經過數年苦工,第一代 iPhone 面世了。那時諸如黑莓、諾基亞等手機巨頭仍不以為然。

到了 2009 年時,iPhone 銷量已達 3000 萬,從 3 年前的零市場佔有率衝到了 16%。與此同時,有多年手機製造經驗的三星還相形見絀,它造了太多不同款手機,一直注重與Nokia競爭,但與蘋果橫空出世的 iPhone 比,用戶體驗天差地別。於是三星決定要做出自己的「iPhone」——好看、易用、酷、快。

有 3 個月的時間,三星的團隊拼命加班,有的人每天只睡 2、3 小時。2010 年 3 月 2 日,產品工程團隊拿出了 132 頁的 iPhone 的產品特性詳盡調研報告——在 126 個方面,iPhone 都比三星手機好。但他們堅持點對點模仿、追趕iPhone:圖示大小、Home 鍵、邊框...等等,向 iPhone「緊密學習」吧。以致於有 Google 高層在與三星接洽時表示:「Galaxy 設備不要這麼像 iPhone 和 iPad 嘛。」

賈伯斯的暴怒

Galaxy S 銷往海外市場 1 個月後,賈伯斯想要好好治治三星這個小偷。但 Tim Cook 建議稍安勿躁,畢竟其時三星還是蘋果的元件供應商(處理器、螢幕,等等)。如果此時開戰,蘋果會陷入零組件短缺的處境。時間轉到 2011 年 4 月 5 日,蘋果終於在加州發起聯邦訴訟,控告三星侵犯 iPhone 與 iPad 的諸多專利權。三星等的就是這個時刻,它馬上實施反控訴的手法,在韓國、日本、德國、美國反控訴蘋果侵犯其諸多行動通訊科技專利權。接著,在英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亞、荷蘭等地,兩大公司開始大打法律戰。

焚燒檔案、更換電腦:瘋狂的三星

2010 年 3 月,韓國的反壟斷組織成員突襲三星在水原市(首爾以南 25 英里)的設施。他們遭到門口警衛的阻攔於是報警,終於在半小時後得以進入。他們用錄影機記錄了當時的瘋狂情況:三星的員工們居然在焚燒檔案、更換電腦。

一年後,蘋果一支身處韓國的法務團隊在報紙上讀到三星因妨礙調查被罰款的新聞:有一名三星員工居然在調查隊進入前把文件給吞到肚子裡了。那時候蘋果已審問了許多參與三星專利的工程師和設計師,這些人都承認自己參與開發了某些技術專利,但是都說不出自己開發的專利的技術細節。

法律拉鋸

在首爾,法庭曾判決蘋果侵犯三星兩項專利,而三星侵犯蘋果一項專利。
在日本,法庭曾不受理蘋果的侵權訴訟請求,還要它支付三星的庭審費。
在德國,法庭曾下達三星 Galaxy Tab 10.1 的禁售令。
在英國,法庭曾做出偏袒三星的判決:三星的平板「沒有 iPad 那麼酷」。
沒有止境......

蘋果身、心、財皆傷,三星則埋頭忙成長

一位與蘋果相熟的人士透露,無休止的專利戰讓蘋果身心俱疲,財情皆傷。

而另一邊,三星呢,它就這樣持續侵犯著別家公司的專利,一邊埋頭改進自己的產品,以致於連在蘋果裡都有人覺得三星已經是個強勁的對手了。(資料來源vanityfa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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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羅
1.  希羅 (發表於 2014年5月06日 18:55)
只能說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相信認為三星這樣做對消費者比較好的人應該不少
因為消費者抵擋不了便宜

再加上許多消費者都認為告人的好像在欺負人
然後會去同情被告的

看來三星統一世界應該是不遠了
蘋果不久後就會被打倒
到時世界上就沒有人能與三星做對
三星出什麼,消費者就會照單全收
劍大
3.  劍大 (發表於 2014年5月06日 21:38)
小看對手的下場(≧▽≦),最好是純粹靠抄襲可以有今天的成就,消費者又不是智障
液態氮
6.  液態氮 (發表於 2014年5月07日 09:08)
※ 引述《劍大》的留言:
> 小看對手的下場(≧▽≦),最好是純粹靠抄襲可以有今天的成就,消費者又不是智障

的確,三星在後面的產品的確許多是自行研發沒錯,
但是他靠早期的抄襲賺到了智慧行動裝置研發測試期的研發成本,
已至於後期擁有比其他廠商多的資本來繼續研發。
當然三星自己也靠著在韓國境內的壟斷賺了不知道多少錢..
沒錯,三星是成功的,
但是很難令人為他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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