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法國後,德國也規定下班後不能發郵件到員工手機

繼法國後,德國也規定下班後不能發郵件到員工手機

先前在 2014 年 4 月,法國政府最新的勞動法規定,晚上 6 點到早上 9 點的非正常工作時間,公司不可以發送郵件給員工,也不能向員工打電話,這項勞動法訴求,引發了很多爭議和討論,但法國想保障一般員工下班後的生活,是反應了智慧型手機已經越來越深入人們的所有生活時間,可說是針對數位時代工作方式的一項約束。

不但如此,法國旁邊的德國,也有企業也跟隨這項潮流,包括福斯汽車集團(Volkswagen)在內的許多德國企業,在德國的工業公會要求下,於各企業的伺服器,設置了阻擋郵件用的虛擬 Gate,使得企業無法在下班時間發送郵件到員工的手機裡。


 繼法國後,德國也規定下班後不能發郵件到員工手機

這種虛擬閘門的設計,是讓系統自動把非上班時間的郵件,在每天晚間六點十五分到隔天清晨七點間,公司發的郵件不會經由伺服器發到員工的工作手機去,要到 7 點之後才會發送。目前除了德國金屬工業公會(IG Metall)旗下的相關企業參與,福斯汽車集團等德國企業也隨之響應。在先前於 2011 年,德國勞工部就有採納類似的意見,部份企業就有自主規定員工下班後停止發送工作郵件,上班前 30 分鐘後才發送到其信箱,不過現在是針對智慧型手機也進行約束。

德國、法國這類的規定,進一步來看,也就是手機簡訊、手機上的即時通訊軟體 ( Whatsapp、Line ) 、工作電話、工作手機上的電子郵件,應該都不能在非正常上班時間內使用,這點可說讓很多亞洲廠商與工作者傻眼吧,歐洲畢竟是勞動法規最完善也最先進的地區之一。(請參見:勞工權益保障地圖,丹麥世界居冠

數位時代的關機權日漸受到重視

法國的勞動法針對員工的的「關機權」(right to unplug),則是約束法國本土企業,還有Google等外商公司在法國巴黎的辦公室,同樣要遵守這樣規定,在晚上6點後,在IT、科技公司、諮詢顧問等類別的公司,其工作人員回覆工作郵件、工作電話和工作簡訊,都是不合法的,不符合法國勞動法的新規定。

如此看來,德國部份企業的員工,前述法國幾個產業的員工,可以在下班後關閉工作手機,公司可以減輕這些員工的工作外時間壓力。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的高階主管不受類似法規保障

不過,很有趣的一點是,法國的新勞動法規,並沒有將公司的高階主管們納入保護範圍,換言之,這些企業的高階主管,下班後還是要繼續處理繁瑣的公司業務才行。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畢竟高階主管們的薪酬還是相對高出很多,這也是這個法規只保障一般員工,未納入高階主管的原因。

法國勞動條件傲視全球,晚上九點後不准加班

法國的勞動條件可說是相當的特別,一週的法定工作時間只有35個小時,不但如此,法律規定,員工每年的特休假,也就是帶薪假期,至少是 5 週。同時,法國針對加班也有嚴格規定,如果沒有必要原因,晚間 9 點到早上 6 點的加班,是違法行為。2013 年,美商蘋果公司 ( Apple ) 在法國的辦公室,就因為蘋果讓員工於超過晚上九點後的夜間還工作,遭法國政府處以罰款。

亞洲廠商能否反思?

亞洲是勤勉勞動的市場,包括香港、台灣、中國大陸、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地,工時都相對比歐洲要長很多,要追上歐洲的勞動法規或工作環境潮流,相對是困難重重的,但也不乏企業會採取類似或較和緩的作法,提昇員工工作效率的同時,也設法兼顧上下班期間的工作環境與壓力。

本文轉載自 TechNews 科技新報

TechNews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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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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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esley (發表於 2014年5月29日 11:04)
盡量讓員工準時下班我覺得比較好~不管是老闆或員工。

台灣公司很多就是一種惡性循環,覺得員工是老闆花錢請來的,所以就物盡其用,反正下班責任制,但是太早做完,老闆就認為員工太閒,所以員工就不積極做事,盡量裝忙,不然就做自己的事,因為早做完就會有新東西跑進來,反正撐到晚上八九點就可以回家了。

但是員工回家後,還是想有自己的時間,所以就上網、看電視、打電動,弄到兩三點睡,早上又要去上班,長時間睡眠品質不好,所以上班也沒精神,到後來員工也不用裝忙了,因為工作效率很差,工作真的是做不完,出包率也大增。

最後就演變成老闆覺得員工很爛,員工覺得老闆很爛。
劈你是為你好
2.  劈你是為你好 (發表於 2014年5月29日 11:54)
按照1樓所言…
可以證實台灣的勞工應該都是屬於不誠實的上班族。



真是夠瞎的了
事情沒那麼多都能怪罪到是老闆要求的問題上
劍大
3.  劍大 (發表於 2014年5月29日 15:11)
標題的中文好奇怪,「不能發郵件到員工手機」?所以發到電子信箱就沒問題?(⊙ˍ⊙)
幽理之刻
5.  幽理之刻 (發表於 2014年5月29日 17:22)
※ 引述《劈你是為你好》的留言:
> 按照1樓所言…
> 可以證實台灣的勞工應該都是屬於不誠實的上班族。
>
>
>
> 真是夠瞎的了
> 事情沒那麼多都能怪罪到是老闆要求的問題上

大老闆你好= =
Hiro
6.  Hiro (發表於 2014年5月30日 20:11)
澳洲五點準時下班。老闆會趕人。加班費是時新x2.5

我住過很多國家,自身的 programming 能力讓我領月薪 30萬+ 臺幣都不會太過分。

亞洲文化… 唉…
Wesley
7.  Wesley (發表於 2014年5月31日 23:39)
※ 引述《劈你是為你好》的留言:
> 按照1樓所言…
> 可以證實台灣的勞工應該都是屬於不誠實的上班族。
>
>
>
> 真是夠瞎的了
> 事情沒那麼多都能怪罪到是老闆要求的問題上

其實新進員工都是很努力的,只是會慢慢就跟老鳥一樣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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