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旅遊旺季將屆,但是每到寒假也是旅行業與消費者爭議最多的一段期間。尤其是越接近過年,有些經營不善的旅行社會趁這段時間關門落跑,消費者面臨到了機場之後卻找不到人的窘境。為保障旅遊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局在昨天公告了104年6月19日至105年1月15日期間之旅行業營運狀況,以協助消費者警覺自己安排的旅行社是否有問題。
根據統計,從去年6月19日至前天為止,全台2700多家旅行社中,共計有38家業者營業出了狀況,這些列在名單中的旅行社,均已被觀光局廢照、停業或自行暫行停業、解散,均被禁止再招攬旅客。
交通部觀光局公告的名單如下:
一、廢止旅行業執照8家旅行社:
(一)蘿維亞(臺北市,暫停營業未依規定報備)。
(二)三菱(臺北市,因跳票遭品保協會出會,未補繳保證金)。
(三)山弘(南投縣,因資金調度異常遭品保協會出會,未補繳保證金)。
(四)翔富(臺北市,申請退出品保協會,未補繳保證金)。
(五)國洲(高雄市,因跳票遭品保協會出會,未補繳保證金)。
(六)元寶(臺北市,因保證金遭強制執行,未補繳保證金)。
(七)鳳翔(苗栗縣,申請退出品保協會,未補繳保證金)。
(八)東海(臺北市,申請退出品保協會,未補繳保證金)。
二、自行申請暫停營業10家旅行社:
文康(停業至105/7/23、臺北市)、明鴻國際(停業至105/6/30、桃園市)、喜信(停業至105/8/31、臺北市)、通億(停業至105/10/23、臺中市)、泰昌(停業至105/11/30、臺北市)、全國國際(停業至105/12/30、臺北市)、新世代(停業至105/12/16、臺北市)、巨喬(停業至105/12/24、臺北市)、上海旅遊國際(停業至105/12/31、臺北市)、惠東(停業至105/12/31、新北市)。
三、申請解散17家旅行社:
愛莉絲(桃園市)、即時通(新竹市)、信律(嘉義市)、原鄉清(桃園市)、日朋(臺北市)、走吧(臺北市)、天翔國際(高雄市)、富泰網(臺中市)、飛翔國際(臺北市)、瑞吉(桃園市)、萬豐(臺北市)、世梅(臺北市)、桂林山水國際(高雄市)、金龍裝運公司(臺北市)、悠荷(高雄市)、長麟(臺北市)、俊輝(新北市)。
四、經票據交換所公告為拒絕往來戶:翔安旅行社(臺北市)。
五、未依規定投保履約保證保險3家旅行社:天旅(臺北市)、翔安(臺北市)、哈雷(高雄市)。
觀光局表示,出問題的38家業者目前都沒有營業,也禁止再攬客,提醒民眾要小心外,若有消費者已向前述業者購買行程,根據規定,要在無法履約的1個月內向品保申請理賠,若已超過該期限,則須舉證申訴或提告。
選擇旅行社,請多注意這幾點
觀光局也提醒,參加旅行社舉辦之旅遊活動或購買國際機票,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醒旅遊消費者參團旅遊應選擇領有旅行業執照之合法旅行社簽訂旅遊契約較有保障,並應確認洽辦者係旅行業相關從業人員。合法旅行社、旅行社從業人員、合格領隊及導遊人員、參團旅遊應注意事項暨上述公告之業者名單可至該局行政資訊網(http://admin.taiwan.net.tw)消保事項專區查詢。另每季旅行團「參考售價」請至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下稱品保協會)網站(http://www.travel.org.tw),如選購低於參考售價之產品,宜多查詢比較了解其旅遊產品內容,確認團費包含及不包含之項目及是否有「自費行程」,及後續一旦解約之退費標準(例如:包機或促銷行程、廉價航空之票務資訊及退費規定等)。
二、旅客與旅行社簽約前請務必詳閱契約條款及行程內容,並宜向旅行社瞭解其營業狀況;繳費時應索取代收轉付收據並確認旅行社已辦妥履約保證保險及出發前投保責任保險;另旅客得視個人需求自行斟酌加保旅遊平安險。簽約後如衍生相關糾紛,得檢附相關收據及契約以書面向品保協會(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或觀光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申訴。
三、旅客於旅展購買旅行社之旅遊商品時,應有明確出發日期或使用日期,並與旅行社簽訂國內外旅遊定型化契約,避免與旅行社簽訂未經觀光局核准之旅遊契約書或訂購單。另旅行社僅得代售禮券,不得自行發行具對價關係之票券或會員卡,亦不得以旅行社之名義或簽定旅遊定型化契約之方式來包裝販售住宿商品,避免因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無法理賠,或品保協會無法代償,危害旅客權益。
四、提醒旅客選購國外旅遊產品或出國前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www.boca.gov.tw),隨時注意並蒐集國外旅遊目的地旅遊安全資訊,並參考公布之旅遊警示考量是否前往並注意自身安全;出國前亦請至該網站「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登錄個人資訊,以利駐外館處即時協助聯繫。出國前請及早檢查護照效期是否6個月以上,倘護照效期不足,請儘早申請換發。
五、近來有國外旅遊公司或傳銷事業以介紹他人入會即可獲取旅遊基金及在外國網站享有優惠價格訂購行程、機票、旅館等服務。該國外旅遊公司在國內未設有分支機構,消費者倘入會或參加其舉辦之旅遊活動,一旦發生旅遊糾紛,其權益恐無法保障,且亦非品保協會糾紛調處及代償之對象,爰請消費者參加旅遊時,務必選擇國內合法旅行社,以維護自身權益。另本局已責令旅行業不得與傳銷事業合作變質經營旅行業務,違反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規定從重處罰。
觀光局表示,旅遊諮詢可利用該局免付費電話 0800-211734、品保協會申訴專線02-25068185查詢。另旅客如於國外發生急難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國人急難救助聯繫中心(全球免付費專線800-0885-0885)」尋求協助。
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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