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蘋果擁有iPhone的商標應該是非常合理,不過,最近蘋果卻在中國打輸了一場iPhone商標的官司,北京法院裁定一間北京的皮件公司允許在生產的皮件上使用iPhone字樣,蘋果無權干涉。
蘋果是在2002年10月18日,向中國的商標局申請註冊「IPHONE」商標,核准日期為2013年11月21日,核定使用在國際分類第9類電腦硬體,電腦軟體工具等商品上。
而到了2007年9月29日,北京的皮件公司「新通天地」則向中國商標局提出註冊第6304198號「IPHONE」商標申請,申請在第18類仿皮、牛皮、錢包、小皮夾、皮製繩索地等商品上使用。
在2007年蘋果便針對這個商標提出異議,不過中國商標局還是予以通過。之後蘋果又向商標局委員會申請複審,之後依然裁定通過。裁定理由為,蘋果無法證明在被異議商標申請註冊之前(2007年之前),蘋果公司的iPhone商標已成為公眾熟知,成為馳名商標。雖然蘋果公司的商標在手機等商品上有較高的知名度,但一般公眾不致將被異議商標與蘋果公司相聯繫而損害其利益。
2013年蘋果再度告上北京法院,結果現在判決出爐,「新通天地」依然可以使用這個商標。法院的裁決理由為:被異議商標的申請日期為2007年9月29日,而蘋果公司針對其「IPHONE」商標提交使用證據絕大多數形成於被異議商標申請日之後,且數量很少,故蘋果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其「IPHONE」商標於被異議商標申請前達到馳名程度。被異議商標的申請註冊未違反2001年商標法的有關規定。故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
而之後蘋果不服判決結果,又向高等法院上訴。現在判決出爐,蘋果還是沒有成功。從此蘋果在中國失去了在皮件這部分的iPhone商標獨佔權,如果他們打算進軍皮件產品的話,也不能使用iPhone字樣。
所以,以後你也可以說,「IPHONE」也是中國的了。
資料來源:新浪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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