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消費者普遍利用汽車點菸孔連接多孔汽車用點菸電源供應器(俗稱雪茄頭電源供應器),作為汽車內行車紀錄器、手機等3C產品充電使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為維護消費者安全,日前購樣15件商品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檢測查核結果僅有1件全部符合規定,14件不符合規定。而在與安全相關的品質查核方面,則15件商品僅4件符合規定!
消保處表示,目前已請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儘速對品質有安全之虞或標示不合格之商品進行後續處理。
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於臺北市各大賣場、汽車商 品連鎖店及網路購樣15件商品。樣式有USB型、圓孔型或二者混合型,孔數由2孔至7孔不等,委請台灣優力勝邦檢測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國家標準CNS 14336-1「資訊類產品電氣安全規範」(相對應IEC 60950-1)針對汽車用點菸電源供應器檢測「能量測試」、「電力限制型電源測試」、「溫升測試」、「考慮塑膠材料防火性」及「異常測試」。
▲汽車用點菸孔電源供應器在賣場賣得很便宜,但是品質則令人擔憂。
另就標示事項,則由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依據商品標示法進行查核。檢測及查核結果僅有1件全部符合國家標準CNS 14336-1及商品標示法之規定(編號6),14件不符合規定,情形如後:
一、品質部分:15件有4件符合規定為(編號5.6.11.14),11件不符合規定,說明如下:
(一)能量測試
1件未符合國家標準(編號3);1件測試時損壞,無法評估(編號13)。
(二)限制型電源測試
1件未符合國家標準(編號7);2件測試時損壞,無法評估(編號3、編號13)。
(三)溫升測試
4件未符合國家標準(編號9.10.12.13),可能造成產品及零組件溫度超出標準規定限制值而發生危險,或造成使用者燙傷;1件測試時損壞,無法評估(編號3)。
(四)塑膠材料防火性測試
11件未符合國家標準(編號1.2.3.4.7.8.9.10.12.13.
15),均為防火外殼無法承受標準所規定之能量,易引起熔化或燃燒。
(五)異常測試
1件未符合國家標準(編號13),在模擬異常操作與故障狀態測試時,產品塑膠殼因內部晶體元件及電路板高溫,將外殼溶出一個洞;1件測試時損壞,無法評估(編號3)。
二、 標示部分: 15件僅有2件合格(編號4.6),13件不合格(編號1.2.3.5.7.8.9.10.11.12.13.14.15)。原因為未標示(或標示不全) 製造商、委製商之資訊或進口商、代理商資訊;本體未標示商品名稱、型號或額定電壓,或商品名稱未標示中文。
本案產品樣式眾多(除USB插槽外,常混合圓孔插槽),且業者未針對每一孔電流電壓及總電流完整標示安全使用範圍,可能造成消費者使用過載而發生危險。故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44次會議決議,已請標檢局研議將「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納入商品檢驗法管理,以維護消費者安全。
以下為本次抽查的所有產品,以及所有產品的品質項目抽測結果
資料來源:消保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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