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與甲骨文在 Android 智慧手機系統軟體工具應用方面的 Java 版權紛爭由來已久,美國陪審團作出裁決。判決結果:Google 擊敗了甲骨文(Oracle),關於 Android 是否屬於 Java API 的技術抄襲的版權糾紛告一段落。
陪審團一致認為,Google 使用甲骨文的 Java 平台去開發 Android 符合版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條款,甲骨文不應獲得 90 億美元的賠償。
整個案件審理的關鍵在於 Java API 的使用是否需要授權,如何界定合理使用。
在此項案件審理過程中,Google 的出席證人包括了 Alphabet 執行董事長 Eric Schmidt 。甲骨文 2010 年收購 Sun Microsystems 時,儘管 Eric Schmidt 本人參與了 Google 的授權談判,不過根據他多年研發 Java 的經驗來看,他認為 Google 無需透過談判就應該被允許使用 Java 應用程序接口(API),Sun Microsystems 以開源和免費方式推廣它們,而非透過授權或出售方式。
Google 要說服陪審團,Google 使用了 Java 技術去創新,並不是簡單地抄襲程式碼。
而甲骨文曾嘗試證明 Android 系統對於其公司本身的 Java 授權業務的影響是毀滅性的,並認為 Google 在 Android 上獲利已 420 億美元。甲骨文方面的觀點是,「許多我們以前要授權才能拿到Java技術的公司,因為用了免費的 Android 之後就不再買我們授權了。」
儘管這一訴訟已經宣判,但 CNBC 在影片報導中提及甲骨文認為有很多理由繼續上訴,並會將付諸行動。「我們堅定認為 Google 非法抄襲 Java 核心技術開發了 Android 系統,並打入行動裝置市場,」
Google 則認為這是「Android 生態系統、Java 程式社群,以及依賴免費開放程式語言開發創新性消費產品的軟體工具開發商的一次勝利。」
知產力曾在去年曾發表文章,提及了這一案件的深遠影響。如果Google敗訴,除了將要提供大量的賠償金,可能還需要為大量的 Android 裝置支付源源不斷的版權費。
對於整個產業來說,該案件審判結果很可能作為先例,程式師們也會痛苦的領悟到原來他們一直使用的電腦應用API(以及其中的程式碼),特別是「JAVA API」,竟也是受到版權保護的,從這重要意義上來講,對於開源軟體工具界而言無疑是一場難以承受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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