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正式發布專法,確定Uber、滴滴出行等網路預定出租汽車(簡稱「網約車」)可在中國「合法落地」,回到台灣,我們仍然在同樣的議題上原地踏步,無法尋求共識。「政府也要思考,你希望台灣放在世界上是什麼樣的位置?」 Google台灣與香港政府政策與公共事務協理余若凡說道。
關於虛擬世界法規的鬆綁與否,一直是網路界熱議的話題,究竟我們應該如何取得合理監管與適當開放的平衡點?中國立定專法讓Uber、滴滴出行這類的網約車服務能夠合法落地,不必再遊走在違法邊緣,又能帶給台灣社會什麼樣的啟示?
政府別在初期就積極介入,等業界自我規範後再出手
從Google的觀點來看,要打造蓬勃的創業生態圈和友善的網路環境,除了要有人才、創新中心、文化及資本條件外,另一個最重要,也較少被提及的關 鍵要素,就是法規環境。余若凡認為,如果在創新產業發展初期,政府就積極介入、管理,試圖制定「完善」的法規政策,「是比較危險的」。
比較好的做法,是先讓不同的業者去發展「自律規範」,當創新到達一定程度,問題也較明確時,此時政府此時再跳下來做更明確的規範,是比較合適的時間 點。她也觀察,新加坡及香港政府的做法,也是屬於這種脈絡,亦即不會在新商業的發展初期就積極介入與管理,而是先放手讓業者去嘗試。
回頭看這次中國政府讓「網約車」(例如Uber、滴滴出行等)合法落地的事件,也是類似的發展進程。
在滴滴打車與快的打車打得水火不容、到最後合併為滴滴出行,再到Uber與滴滴出行在中國大打補貼戰,中國政府幾乎都是採取「隔岸觀虎鬥」的態勢,既不讓Uber這隻外來種在檯面上合法,但也不將它趕出中國,兩隻虎鬥到最後,甚至還傳出有可能「握手言和」的傳聞。
最後,再由中國政府「收尾」,制定網約車平台規範,同時也鼓勵傳統巡游車公司(即傳統計程車業者)與網約車公司以購併、重組、換股或入股的方式融合發展,並一併要求巡游車「升級」,改善自己的服務,提升競爭力。
回到台灣,數位經濟確實會帶來很多創新商業模式,也考驗著政府的反應速度。余若凡認為,政府除了要有「上位」的概念,思考法規保護了誰、犧牲了誰?生態圈裡面哪些人會受到影響等等議題之外,另一個更重要的是,還要拉到全球競爭的角度去思考。
她表示,台灣同時也在跟其他國家競爭不同的資源,當我們今天不允許某個產品或服務進到台灣,那麼未來更好的資源、平台與服務,可能就流到其他國家去了,久而久之,台灣便有可能被邊緣化,「政府要思考,你希望台灣放在世界上是什麼樣的位置?台灣要怎麼跟其他國家去競爭?」
那麼,什麼樣的法規環境更適合網路及新創產業?她也提出三個思考面向:
1. 平衡的法規環境
余若凡說,政府在思考法規制定時,往往只將平台、開發者、內容經營者等利益團體的利益納入考量,不過卻很少去思考公共利益以及消費者的權益。換言之,當政府選擇保護利益團體時,就犧牲了我們享受更便利的服務的權益。
以蔡玉玲任政委時推動的vTaiwan平台為例,當時雖然針對虛擬世界法規有很多討論,不過代表消費者的組織及相關NGO團體在這個平台上的聲量卻很小,很多時候都只局限在社群的討論,殊為可惜。
2. 彈性的法規環境
「當我們開始談要有『成功的法規』,我反而認為這是一個危險的開始。」余若凡說,網路科技業者很難知道未來一年會發生什麼事?商業模式會如何變化? 就像沒幾個人預知物聯網會如何發展,遑論要有「完整」的IoT網路規範政策;如果政府在新的產業、商業模式發展初期,就急著給一套框架,「積極」介入與規 範,反而會扼殺很多創新的可能。
「在很多創新剛開始的時候,保留彈性是很重要的事情。」余若凡建議,政府應在法規政策上保留彈性,讓開發者、業者在這個基礎上做調整,過程中則保持暢通溝通管道,讓業界、政府、消費者共同促進好的法規環境。
3. 法規永遠要向前看
在制定一套法規時,也要同時思考未來產業發展趨勢是什麼?什麼樣的法規環境可以因應未來的產業趨勢?例如過去我們在思考開放資料與資料分析時,常常 在討論「如何保護個人隱私」,隨著Big Data的應用越來越蓬勃,Big Data的大數據時代,政府還須多加一層「資料如何不被濫用」的思考層次。
最後,余若凡強調,「網路科技政策也會影響到開發者的意願,而且不管是國內、國外的投資者,也會思考台灣是不是正確的市場,最後都是由消費者來承擔最後的結果。」
他們自己做不到還跑來靠北法律不支持他們?
政府想幫他們合法,他們自己拒絕的,
創新?法規落後?都是Uber自己在那講的,
Uber對司機、對乘客都沒保障,怎麼不敢說?
網路上還有一堆腦殘(非指本文)力挺Uber,真是腦袋進水。
╮(╯_╰)╭
那請問搭幾乎沒有任何實質保障的Uber出了事後,面對民眾的陳情,政府可以袖手旁觀嗎?
還是Uber真的會主動一肩擔下,絕不麻煩政府單位?
搞到最後確定不會是最後政府出來收捨爛攤子…?╮(╯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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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很簡單,就是無論如何Uber先申請汽車運輸業許可
先有接受交通部納管的意願
後續有什麼經營形態的變化,再和交通部爭取、談判
而不是挾著創新直接要求開放,真這樣可行的話不就等於無政府狀態了嗎?
這種模式的"實質"優點到底在哪裡..
再說..出租車的執照數量若沒有有效的控制.那只會苦了所有的司機
更會造成社會亂象...
而且UBER的態度大家都看在眼裡..口口聲聲說要守法要自我約制
..出了事..就推說只是提供網路媒合平台..不關我的事..
簡直比流氓更無賴..
難怪世界各國都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