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微軟因反對美國政府對用戶電子郵件執行所謂的「秘密搜查令」,起訴了美國政府部門。而就在上週五(該案支持者歸檔截止日),各大公司紛紛正式發出聲明或簡報表示支持微軟。其中不僅有蘋果、Google、亞馬遜這樣的科技巨頭,還有社會團體、媒體組織、醫藥公司等。
今年四月,微軟向西雅圖聯邦法院提起了對美國政府部門的訴訟,對政府部門搜查用戶訊息過程中無限制的言論禁令(即微軟不得告知用戶)是否符合美國憲法提出了質疑。
在這項指控中,美國聯邦政府在過去18個月向微軟發起了5624次對用戶訊息的查詢要求,而其中一半,被附加了言論禁令。微軟提出一項法律倡議,當聯邦情報人員索取用戶數位訊息時,應當告知用戶。
目前看來,亞馬遜、Google、Snapchat、Salesforce和其幾家公司已經提交簡報表示對支持微軟,蘋果、Mozilla和其他人做出了自己的檔案,Twitter也表示正在考慮加入戰團。
蘋果在文件中表示,政府在實踐中利用「秘密搜查令」的頻率和次數近乎無限,因為其出發點從一開始就不夠明確。2016年,蘋果宣稱已經收到近600次 「秘密搜查令」。
Mozilla方面表示,當要求提供用戶數據時,這些禁言令有時並沒有解釋清楚「禁言」之所以必要的原因。更糟的是,政府還經常提出無限期的要求以此來阻止各家公司通知用戶,甚至在很多年之後,多到都已經不再需要禁言令。
除科技公司外,像福斯新聞,國家公共廣播和華盛頓郵報等媒體組織也提交了簡報。此外這份名單裡還包括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美國商會、美國全國製造商協會,美國報業協會、電子前線基金會等公民自由團體。同時還有部分微軟客戶參與進來,包括美國禮來、葛蘭素史克兩個醫藥巨頭。他們稱,如果隱私權無法受到保護,雲端運算帶來的好處將無法實現。
福斯新聞網、美聯社以及其他27家新聞機構稱允許對電子郵件用戶使用秘密搜查令侵 犯了用戶的言論自由權。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與電子前線基金會等隱私權組織也尋求遞交所謂的「法庭之友」文件,以支持微軟的立場。
除去公司和團體外,微軟的支持者包括華盛頓州的4名前總檢察長、負責FBI西雅圖分支的前情報員。他們認為「秘密搜查令」違反憲法,因為取得搜查令卻不公佈,等於抵消了搜查令的必要功能,搜查令要求對被搜查目標發出通知。
在一份聲明中,微軟首席律師Brad Smith表示,在最後一天(上週五),他預計收到總計約80多家公司或團體的支持簡報。Brad Smith透過電子郵件發表聲明稱:「我們認為,在這起訴訟中憲法賦予公眾的權利非常重要。當自己的郵件受到政府搜查時,他們應該有權知道,除非真的需要秘密搜查。」
而司法部發言人Mark Abueg沒有立即對科技公司力挺微軟的行動作出回應。
美國司法部、總檢察長Loretta Lynch以及他們的支持者則為「秘密搜查令」辯護,他們稱需要數位工具來幫助對付日益複雜的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這些人正利用技術溝通和隱藏行蹤。
但是面對諸多的公司和團體,他們顯然需要更多的證據來說服他們。
資訊來源:www.business-standard.com,www.reuters.com,tech.qq.com,stock.10jqka.com.cn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