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常聽見的郵件或是電話詐騙多半發生在個人,而詐騙的金額可能幾百萬就很可觀了。不過,對於詐騙集團來說,更大的肥羊其實隱藏在企業裡。只要找到關鍵的人,一通郵件就可以騙到幾千萬。刑事局最近就公布了一起發生在10/26日的企業詐騙案,被騙金額高達新臺幣1億5,360萬元,為歷年來金額最大的案件,所幸該筆金額已被成功攔阻。
「我是執行長,正在進行1宗重要的資產併購案,請立即匯款美金480萬元至指定戶頭,過程須保密…」香港某投資公司會計陳小姐接到總裁的電子商務郵件,由於總裁在信件內容稱急需用到該筆款項,會計小姐不疑有他,將美金480萬元(約新臺幣1億5,360萬元)匯款至詐騙集團指定於台新銀行開設之存款帳戶,匯款後報告其直屬主管查證,發現當日執行長根本沒有寄出該信件,才驚覺受騙。
台新銀行發現某存款帳戶於105年10月26日進帳新臺幣1億5,360萬元款項,該戶頭先前並未有鉅額款項交易紀錄,因此該行員工認為疑似不法異常交易,即透過聯防機制洽165反詐騙諮詢專線諮詢,165專線員警依經驗判斷即時啟動圈存機制,通報台新銀行圈存以暫停款項之匯出,台新銀行與警方聯手合作,即時成功攔阻新臺幣1.5億多元詐騙款項,其機警獲警政署頒獎表揚。
今年國內企業發生42件電子商務郵件詐騙案
刑事局統計今年迄今國內企業共發生42件竄改電子商務郵件詐騙案例,其個案損失金額多逾百萬,下表為本(105)年國內企業因竄改電子商務郵件受詐前3名,此類詐騙對象係針對國際金融業務企業集團的會計部門,詐騙集團先駭入企業集團電腦、觀察各部門間聯繫、付款機制一陣子後,以竄改電子商務郵件方式,冒用集團的進出口廠商或老闆,要求變更匯款帳戶或緊急匯款,被害人未另以電話確認即行匯款,造成企業集團的高額損失,俟被害人匯款後再行確認或遲未收到貨物,聯繫對方確認始驚覺被騙,這段期間詐騙集團早已將詐騙款項轉移,使被害人求償無門。
另今(105)年度國外企業因此類詐騙受害,匯款後向臺灣警方求助之案例迄今共8件,其被害損失金額更逾新臺幣千萬元,今年年初刑事局也受理1件美國報案美國知名建設公司財務總監接獲以公司執行長名義寄發之電郵,稱公司要進行非國內資產併購,過程必須保密,並要求其配合「首席律師」操作相關匯款,財務總監在完成匯款程序後,再度收到執行長之指示電郵,遂開始懷疑郵件之真實性,才進執行長辦公室求證,執行長表示當日並未寄給他任何信件,財務總監緊急聯繫銀行要求退匯,並透過律師向刑事局報案。
刑事局表示,當企業遇到類似詐騙案,若能及早發現並盡快執行圈存及警示帳戶的設定,尚有機會圈存該筆被騙款項,就如這次台新銀行發現疑似異常匯款,主動聯繫165反詐騙諮詢平臺,成功攔阻美金480萬元(約新臺幣1億5,360萬元),為近期攔阻金額最高的詐騙案件,
國際商務往來日趨頻繁,刑事局再次呼籲各企業集團,對於往來廠商突然利用電子商務郵件出現變更收款帳戶或接獲公司負責人緊急匯款之指示等情況時,應睜大眼睛辨別該電子商務郵件帳號是否與以往有異,並務必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再次確認;另應強化公司電腦資安維護,避免駭客入侵、木馬程式植入之機會,更應教育所屬員工保持高度警覺,防止類似詐騙案件的發生。
資料來源: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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