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司法部總檢察官辦公室向 Uber 重申,自動駕駛汽車必須獲得當地相關部門的許可才能進行測試,這條規定也同樣適用於另外 20 家在加州進行自動駕駛汽車測試的公司。
據美國加州司法部副檢察長 Miguel A. Neri 和 Fiel D. Tigno 共同簽署的聲明,如果 Uber 在未獲得政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繼續測試自動駕駛車輛,那麼總檢察官辦公室將採取禁令或其他行政手段來終止這一計畫。
Uber 方面認為,他們測試的汽車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自動駕駛汽車,因此堅持不需要任何許可。但矛盾的是,Uber 對外界則正在大力宣傳其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狀況。
更值得一提的是,申請一張測試牌照,其實只要150美元。
12 月 14 日,Uber 自豪地在官網上宣佈,舊金山的 Uber 用戶叫車時選擇「Uber X」選項的話,將會配對上 Uber 的自動駕駛汽車。但啟用當日有多位路人聲稱,目睹了 Uber 自動駕駛汽車多次闖紅燈的「劣跡」,並錄下了相關影片。
Uber 將此次事故歸咎於車上的人類操作員操作不當,但該車自動駕駛系統的安全性已經引發民眾擔憂。
縱觀世界各國,也正在就自動駕駛法規標準展開探索。
今年 5 月,日本制定了自動駕駛普及路線圖,表明自動駕駛汽車(需帶司機)將在 2020 年允許上高速公路行駛。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曾聲明,將在 2017 年允許純自動駕駛汽車進行路試。而日本國土交通省則決定最早將於 2017 年秋季制定有關在高速公路同車道行駛的自動駕駛安全法規。同時日本政府正在著手修訂《道路交通法》和《道路運輸車輛法》等相關法規。
今年 8 月,法國政府正式批准外國汽車製造商在公路上測試自動駕駛汽車,在此之前,法國政府只允許本土汽車公司在道路上測試自動駕駛系統技術。
請注意!留言要自負法律責任,相關案例層出不窮,請慎重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