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線電視系統業者兼具頻道代理商身分的產業生態有其歷史因素,然而這樣的狀況沿用至今,已被認為是有礙台灣內容產業發展,也不利於消費者權益。不過今(16)日凱擘發表的聲明,很可能會開啟台灣有線電視史上新的一頁。
凱擘在聲明中宣告,將會自明(2018)年度起,放棄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的身分,並預期這個改變將會帶來三大好處:第一,建立頻道公平上下架機制,健全市場商業運作;第二,去蕪存菁,促使頻道商積極提升節目內容品質;第三,活絡電視市場,促進跨平台之交流。
當然,在發表聲明做出宣示之餘,未來的關鍵還是在於身為台灣有線電視龍頭,扮演關鍵平台角色的凱擘,將會如何具體實踐一套新的收視率與內容質量衡量方法,進而做到公平上下架;另外凱擘又將如何設計版權回饋、獎勵機制,真正達到促進產業發展的效果等等,都還有待持續觀察。
另一點值得關注的是,在凱擘做出這樣的聲明之後,其他身兼系統業者與頻道代理商兩個角色的業者,如中嘉,會不會也跟進放棄頻道代理商身分?
凱擘今日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本公司身為有線電視產業之領航者,自以產業之興衰為己任。為因應近年來市場潮流之巨大變化,本公司宣布自107年度起,將放棄有線電視頻道代理商之身分,以期引領推動有線電視產業跨步改革。
本公司股東於99年度正式承接凱擘有線電視之經營權時,即一併承接原本的頻道代理業務。早期境外頻道欲進入台灣市場時,其下游通路係為數300多家的有線播送系統與共同天線業者。為確保頻道順利上架,以及後續頻道的推廣、簽約、款項催收等相關事宜,宜有熟稔產業的人士處理,故尋求系統業者協助。後來,此一代理模式漸為市場接受,境內頻道為確保其頻道普及率,故亦採用此一商業機制,遂演變至系統業者身兼頻道代理商之生態。故而,代理商和頻道商於年度合約簽訂後,便支付頻道商全年度之授權金額。此商業條件保證了頻道商穩定的營收來源,對頻道商於財務規劃及節目採購、製作預算之編列大有助益。
惟,長久以來各方輿論及業界對頻道代理商之檢討聲浪不曾間歇,並質疑其存在之必要性。本公司於這兩年來經歷諸多爭議及吸收各方指教後,本公司以產業發展之大局為重,決定帶頭改寫市場規則,宣布放棄頻道代理業務。頻道代理商之角色如上所述,的確有其穩定市場及確保頻道商營運順利之作用。然而,隨著產業之發展趨於高度成熟,頻道商對於頻道上下架之洽談,必然已具備高度自主之能力。若於此時讓頻道代理商制度華麗轉身、功成身退,盼可重新形塑視訊產業新樣貌,以達下列三點之益處:
一、 建立頻道公平上下架機制,健全市場商業運作:頻道代理商角色之退場,將可打破現行代理制度下綑綁銷售、頻道搭售聯賣現況;此外,本公司已積極和產官學界研擬一套頻道公平上下架機制。此套機制之核心宗旨為一併考量收視率及收視質兩項指標,以期達到收視調查質量兼具之目標。讓系統業者及觀眾透過公平上下架機制,擁有更具彈性地採購和選擇優質頻道之權利。
二、 去蕪存菁,促使頻道商積極提升節目內容品質:為響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推動自製率、新播率及首播率之政策,透過公平上下架機制之建立,讓版權收益適度且公平地回饋予致力於製播優質內容之頻道,以期引領全體頻道商積極製作優質節目內容,提升自身市場價值,進而帶動產業良性正向競爭與發展。
三、 活絡電視市場,促進跨平台之交流:頻道商為拓增財源以利投入優質節目品質之製作,可考量各類收視平台之上架露出,以獲取最大利益,並藉此帶動收視平台間之良性競爭。未來對各系統業者而言,亦可同時考量頻道商之珍稀性及其內容價值,以強化系統業者之市場競爭力及觀眾滿意度。
近年來全球影視聽產業之變化速度甚快,網路的普及與傳播速度的進步,讓台灣面臨來自其他國家文化輸入的競爭壓力。有鑑於此,本產業之指導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已積極推動數位化及提升電視節目品質等多項改革。本公司深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決心,身為有線電視產業之領航者,本公司自當帶領同業夥伴展開改革的新歷程。透過放棄頻道代理業務此舉,本公司期盼能夠開創有線電視新局,再創產業榮景。
- 本文授權轉載自:bnext(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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