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視斷訊事件,NCC昨天8日繼續邀集民視、凱擘、台固、大新店民主、屏南等業者調處,但民視二度缺席,NCC表示明天還會繼續調處民視與凱擘及台固體系,雙方因為授權費談不攏引發的爭議。不過,民視現在發表的聲明似乎讓整個事件走向有了不同的發展。
先前認為這次事件的主因是民視希望能夠把旗下的新聞台、台灣台、第一台三個頻道包在一起銷售,但是TBC台灣寬頻、凱擘等系統商,都只想買收視率高的「民視新聞台」,不想買其他的頻道,因此與民視公司在授權問題談不攏。先前NCC出面協商,所以TBC以及凱擘都取得民視的的暫時延長授權,TBC取得的臨時授權時間為5月3日、凱擘取得的臨時授權時間為5月10日。
不過,先前在5月3日,TBC臨時授權的時限已到,雙方依然沒有解決的辦法,而民視也不提出延長臨時授權的辦法,因此TBC停播了民視新聞台,引燃了這次的風波。但是其實更值得關注的是,如果這個局面持續不解決,5月10日等到凱擘的臨時授權時限到期,凱擘如果不依照民視的「一次綁三台」的作法購買授權,勢必也只能跟TBC一樣斷訊民視,而凱擘旗下的收視戶有110萬戶,到時影響的層面更廣。
根據民視昨天晚間發表的最新聲明稿,正面說明了許多關鍵問題,不過在這份聲明之後,卻讓大家疑惑了,因為民視表示,他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求捆綁合約,不僅願意單獨授權,且為單獨報價。
如果民視說的是真的,那麼整個事件的走向又完全不一樣了。但比較讓人不解的是,為什麼要到現在才說呢?另外,在聲明稿中,既然他們表示一直都遵從NCC長官的協議,那為什麼遲遲不肯出席協調呢?
NCC於5/4的新聞稿中,都認為民視公司於協商及調處過程中係向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提出捆綁銷售民視新聞台、及其他包括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3個頻道,且自始至終堅持此交易條件,全文如下:
「NCC表示,自受理民視公司依有線電視廣播法第55條規定申請調處後,由於其中民視新聞台名列觀眾最喜愛收視頻道之一且為基本頻道,業已召開11次頻道授權爭議調處會議;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於本次授權期間屆止前原僅播送民視新聞台,惟民視公司於協商及調處過程中係向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提出捆綁銷售民視新聞台、及其他包括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3個頻道,且自始至終堅持此交易條件;另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亦於調處會議中,提出有違市場行情之報價。雖NCC於4月16日起,連續5日提供場地請兩造協商,後續召開5次調處會議,惟雙方仍然維持原先之立場,互不退讓。」
所以,顯然不是TBC或是媒體單方面的誤解,就連出面協調的NCC也都誤解了?
不過,我們細看民視這次的聲明,民視這次強調的重點之一在於TBC跟他們收取上架費的問題,這是先前沒被強調出來的。關於「上架費」以及「授權金」的差異,可以看我們前一篇報導。
更新:經過網友的提醒,點出民視在聲明中第二點表示「民視早已開出單獨只銷售民視新聞一台的價錢,附帶的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兩個頻道係NCC核准的頻道,並未收授權金,且全國系統商除TBC外絕大部分均已上架」...咦?這句話的意思不是在要求TBC上架這兩個頻道嗎?或許是民視的意思是,這不是綑綁,而是贈送?
綜合上述,我們還是來撇開那些文字遊戲,過濾掉所有情緒性的文字,歸納民視這篇聲明傳達的意思:就是民視新聞台是銷售的,而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是贈送給TBC的,而且民視新聞台的授權金非常便宜,不到三立新聞的十分之一,已經對TBC很優惠了。但是TBC竟然還要跟我們收取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的上架費,費用還超過民視新聞台所得到的授權金,民視不同意這樣的作法。
從這樣看來,NCC、TBC、民視所知道的事情其實是同一件事,只是NCC、TBC所謂的「綑綁」在民視看來是「贈送卻被收取上架費」。
既然民視選擇在這樣的時機發出這樣清楚的聲明,今天NCC也會繼續舉辦第三次協調會,判斷今天民視應該總該出席協調會,不管斷訊會不會解決,整起事件應該能有進一步的發展。
以下為民視聲明稿全文:
謬論一:「民視新聞不願意提供訊號,TBC無法播出。」不是這樣!!!
事實是:民視新聞至今仍持續提供訊號給TBC,民眾無法收看民視新聞完全是TBC單向斷訊!
民衆無法收看的原因是由於TBC於5月4日凌晨0:00悍然將民視訊號拔除,下架民視頻道;此舉不僅嚴重違反NCC原來規定下架必須先行跑馬公告之標準程序,更是故意藐視NCC在雙方協商期間一再強調的「不斷訊、不下架」最高原則,直接挑釁NCC主持協商、想作公道伯的威信。
TBC自今年1月1日迄今,均未支付民視仼何授權費用,且於長達四個月的協商過程一再表明未來也不會支付任何授權金;TBC此種主張悖乎常理,但民視尊重NCC的要求,由郭倍宏董事長親自領軍出席大大小小各種會議25次以上,並一再配合NCC長官指示,將TBC臨時授權期限由2月15日延至2月28日,再延至3月31日,再延至4月15日,再延至4月30日,再延至5月3日,總共延期六次。
遺憾的是,民視為維護消費者收視權益、尊重NCC、顧全大局的苦心完全白費,在4月26日NCC居然建議將TBC臨時授權一次延至今年年底;由於若接受此項建議將和其他系統商與民視今年度之交易產生重大差別待遇,造成有嚴重觸犯公平交易法之虞,民視不得已遂向NCC提出正式書面聲明,表明「為維護消費者收視權益,民視家族四頻道絕對不斷訊,所以請NCC長官直接授權TBC播送民視家族四頻道,民視會完全尊重其決定。」
民視迄今仍持續提供TBC訊號,完全遵守NCC長官在協商會議期間「不斷訊」的最高指示,無法收看民視新聞完全是TBC單向斷訊,但NCC竟以民視「未持續提供臨時授權」作為TBC停止播送民視新聞的藉口,試圖為TBC「斷訊又下架」使其顏面掃地尋找替罪羔羊,此種是非不分的作法正是目前媒體界亂象的根源,民視深表遺憾!!
謬論二:「民視捆綁銷售,逼迫TBC購買!」不是這樣!!!
事實是:民視新聞從未要求捆綁銷售頻道!
民視新聞不僅願意單獨授權,且為單獨報價,價格和過去二十年授權給代理商的價格完全一樣,每月每戶2元,不到三立新聞的十分之一,非常優惠。汚衊民視新聞捆綁銷售,係TBC羞於承認自己向用戶收取大筆月費,卻不肯支付頻道授權費用,所以為混淆視聽刻意編造及散播之謠言。民視早已開出單獨只銷售民視新聞一台的價錢,附帶的民視台灣台及民視第一台兩個頻道係NCC核准的頻道,並未收授權金,且全國系統商除TBC外絕大部分均已上架;TBC除要求民視必須支付此兩頻道上架費,還故意魚目混珠,説民視捆綁銷售,逼迫TBC購買,真是無恥之至!
謬論三:「民視授權金賺飽飽,是想要漲價才談不攏。」不是這樣!!!
事實是:民視今年之授權金不僅未漲,還比往年更為優惠!
過去二十年,民視新聞一直以每月每戶2元委託代理商銷售授權,今年則直接以此價格授權各獨立的系統商;此價格只為維持收視戶收看民視新聞台之權利,不到TBC給三立新聞的十分之一,然而TBC於今年一月重新議約時,不僅不肯支付授權金,還變本加厲要求民視新聞支付上架費用,等於TBC不但不必付錢給民視,還反過來要跟民視新聞收取上架費,所以説民視授權金賺飽飽,是想要漲價才談不攏,完全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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