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議員提出法律案,禁止網路公司使用技術讓使用者「網路成癮」

美國議員提出法律案,禁止網路公司使用技術讓使用者「網路成癮」

「科技成癮」論還沒站穩腳跟,全球第一個要求網路公司限制使用技術讓使用者上癮的法律提案出爐了。7 月下旬,美國一位在科技界頗有影響力的議員賈許 ‧ 霍利(Josh Hawley)提出了一項關於限制互聯網公司使用心理學、腦科學等成果讓使用者上癮的法案

 

該法案名為《降低社群媒體成癮性技術法案》(the Social Media Addiction Reduction Technology Act,SMART Act),是全球首個要求網路公司限制使用讓人上網成癮技術的法律提案。

該法案認為,許多網路公司尤其是社群媒體公司的商業模式,讓它們必須盡可能地獲取使用者的更多注意力;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一些網路公司就會利用心理學、腦科學的成果,去設計它們的產品和服務。而這些做法,會影響使用者使用產品的自由,也就是讓使用者成癮。

在我們常用的這些網路產品中,這些像黑洞一樣吸取使用者注意力和時間的設計很常見。

美國議員提出法律案,禁止網路公司使用技術讓使用者「網路成癮」

無限下拉、無法暫停過多的訊息加載、自動播放、使用者勳章……這四個功能在法案中被直接點名。

如果這項法案通過,上面這些產品的功能可以會逐漸消失。

另外,法案還對網路公司提出了一些要求,其中包括:

  • 使用者需要在平台上擁有自主設置使用時間的權限;
  • 自動設置 30 分鐘的使用時間限制(使用者可以調整或關閉限制);
  • 為使用者提供詳盡的產品使用時間報告;
    ……

賈許 ‧ 霍利是美國密蘇里州一位年僅 39 歲的議員,在此之前,他曾經提出包括資料追蹤、兒童資料隱私、資料交易等多項方案,也曾經在聽證會上直接槓上網路公司的高階主管。

這項法案引來了不少人的關注,有支持也有反對。

雖然人們使用各類網路產品、手機等智能硬件的時間在不斷增長,但在學界看來,「社群媒體上癮」的相關研究依然處於初級階段。

使用網路產品、電子產品的行為上癮現象,已經被精神學學界提出,然而並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

有人認為青少年長時間使用社群媒體會增加患憂鬱症的概率,也有研究認為目前所謂「社群媒體上癮」、「科技上癮」的情況是被誇大的。

有學者把這種過度使用網路產品的情況稱為「行為上癮」。著名學者普林斯頓心理學博士亞當 ‧ 阿爾特(Adam Alter),關於行為上癮的研究中,他列舉了六項行為上癮的構成要素,分別是:

  • 誘人的目標
  • 無法抵擋且無法預知的積極反饋
  • 漸進改善的感覺
  • 越來越困難的任務
  • 需要解決卻暫未解決的緊張感
  • 強大的社會聯繫

矽谷曾有一家名為 「多巴胺實驗室 」(Dopamine Labs)的公司,他們有兩個產品,業務都與手機應用引起的行為上癮有關。

美國議員提出法律案,禁止網路公司使用技術讓使用者「網路成癮」

一個名為 「Boundless Mind」,向 App 售賣 API 服務,透過神經科學理論和人工智慧技術,幫助 App 產品優化他們的互動,廣告語是 「用多巴胺讓你的 App 令人上癮」。在這個產品的宣傳頁裡,我們還發現了招商銀行 App 頁面的蹤跡。

另一個則是幫助人們戒掉手機上癮的 App,名為 「Space」,同樣是使用神經科學理論和人工智慧技術,據稱可以 「讓你在呼吸的間隙裡拿回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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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目前看來,無論是將這些設計運用到極致的頭條系產品,還是Line等社群工具裡提示未讀的小紅點,亦或是臉書、Instagram 裡的點讚,主流的網路產品裡,基本都有促使使用者投入更多時間、注意力的功能和設計。

  • 本文授權轉載自ifanr
ifanr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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