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知名 P2P 軟體「 Winny 」的開發者金子勇先生因為違反著作權法遭到起訴,在這個月19號做出了裁決,檢方決定放棄上訴。而金子勇一案也維持大阪高裁於二審判決,確定為無罪。這場歷時7年的判決讓日本的 P2P 技術開發形同陷入冰河期,也讓一個軟體開發者耗費青春在訴訟上。
2003年11月,2個Winny使用者因違反著作權法而被逮捕(後來宣判有罪),因此身為Winny程式開發者的金子勇先生也被以幫助犯罪為由遭到起訴,2006年12月京都地裁(京都地方法院)一審判決,以金子勇明知Winny會被用在違法的方面,仍進行程式的維護與開發,認為有罪並罰款150萬日圓。
2009年10月,大阪高裁(大阪高等法院)二審判決,軟體的作者未必能完全確定使用者會將軟體使用在非法的目的上,作者本身對軟體的非法用途並沒有需要負責的理由。真正需要起訴的情形應該是軟體作者去鼓勵使用者進行非法行為。
這次檢方放棄繼續上訴到最高法院,金子勇可以確定無罪,金子勇與他的辯護律師團在20號召開記者會,金子勇發表聲明,表示面對被控訴幫助非法者侵害著作權一案,在被判無罪後,對自己之前的開發方向引起許多訴訟感到遺憾,未來會對自己的軟體有更正當的開發態度。
▲金子勇(左二)與辯護律師團召開記者會。(圖片來源:Internet Watch)
金子勇表示,現今網路上對於P2P下載仍有不少類似爭議,自己會為了致力於解決這些是否合法的爭端,盡自己最大努力去解決。並呼籲使用者勿濫用Winny,停止分享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有觸法可能的著作物。並對那些在他被逮捕後仍持續關心並給予支持的人表達感謝。
擔任金子勇辯護律師團團長的桂充弘律師發表聲明,對最高法院、高等法院的判決表示認同,畢竟在此案對於Winny的技術與評價都有值得討論的空間,並且搜查上也帶有偏見。整起事件的開端,始於2004年的逮捕,並經過了7年漫長審訊,這失去的7年,對像金子勇這樣的優秀開發者,甚至對任何軟體開發者來說,都是相當大的損失。
詢問到無罪判決的感想,金子勇表示相當高興,等待這一刻的到來已久。被詢問到今後仍有什麼計畫時,他只提到「基本上沒有什麼變化。但會開始著手新作品的構思。」
Winny一案,讓日本的P2P技術開發倒退了相當多,辯護團的團長桂充弘律師指責,警察、檢方在查案的基準上有著曖昧模糊的地方。希望相關單位能夠為此做出反省,報導機關對於金子勇的成就也做出錯誤的評價。事件本身都有不少需要檢討的地方。
▲Winny至今仍有少量用戶運作,但已經不復當年盛況。(圖片來源:維基百科Winny條目)
消息來源:Internet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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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的特性是否也該列為犯罪的動作?
總是覺得很疑惑,當然一定有人會講:免空萬歲
不能說什麼...
判決的依據應是傳遞的內容,並非軟體的動作
但把這個當成一項罪證,總感覺是欲加之罪〒ˍ〒
拿菜刀砍路人算誰的?
無能警方抓不到持刀殺人犯就去抓賣菜刀的?
一個無罪,理由換成一般人語言就是賣菜刀的無罪.
一個有罪,因為這個賣菜刀的不只宣傳我家菜刀砍人很好用,
甚至賣菜刀的還偷偷砍人,自己去證明自家的菜刀砍人很好用.
警告:本公司出品的菜刀超好切,但僅限烹調使用,嚴禁拿菜刀來砍人!
這樣不知道會怎麼判?
P2P 的分享精神很好,錯在於使用的人心態不當。
P2P以網路概念而言就是對等式網路,對等的對象為每個用戶的硬碟,每部硬碟具有相等的能力與責任。
當然這部分程社的功力就很重要了,加上如運用不當真的很麻煩,比如那個妖狐FOXY就是設計不當。
我記得另一個美國知名的音樂 P2P 分享軟體也是因為著作權問題而中止開發。總之...這類東西最好少碰為妙。
思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