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託付寶」在20日才推出,連續三天就引發街口集團執行長胡亦嘉與金管會雙方你來我往針鋒相對。街口表示事前已經與金管會一再溝通,但金管會則表示街口託付寶架構根本沒有提出來過。而今天,金管會再度針對此事發表三點說明,表示託付寶有違法疑慮,街口暫時不該接受託付寶的申購。
街口集團昨天還表示已經吸引1.5億元資金,並且表示託付寶架構早在6月就寄送給證期局,證期局卻說與當初繳交不符合,是「濫用職權逼迫、假造罪名給予業者,實屬不妥」。
不過,金管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由於託付寶的投資架構尚有疑義,將請業者暫時不能收受託付寶的申購。而保管銀行(彰化銀行)已經拒收資金,投資人收購交易就無法成立,等於實質停擺。
至於託付寶是否合法?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表示,託付寶架構還有很多疑慮,街口必須要證明街口金科可以達到調度資金能力,而託付寶所謂間接保證收益來從事促銷,也有違反法規的疑慮。
金管會表示,金融商品交易複雜且多層次,任何以切割方式,讓投資人不清楚或投資人保護有斷點,金管會會從整體觀察交易流程,檢視有無揭露清楚及符合法規保障投資人權益之目的。
雖然金管會對科技創新表示歡迎,但金融監理希望金融業者或與金融科技業者合作,要做到負責任創新。
金管會表示,金融產品應該要做到三點:
(一) 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
(二) 金融機構對合作的對象要作盡職調查及瞭解;
(三) 金融監理為保護投資人是從總體流程、經濟實質作監理。
而街口託付寶提供預期收益率1.2%~2.5%吸引民眾投入資金,並提供基金贖回即時付款功能,惟該服務仍存在下列疑慮,包括:
- 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係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
- 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
- 投資人的交易資料會在街口金科,街口金科如何做到投資人資料的保護。該金融商品的提供者,有責任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及投資人充分說明。
金管會表示,基金投資人投資要有風險意識,街口託付寶服務內容對透過電子支付平台投資基金僅強調預期收益率,有誤導消費者之虞,金管會希望提供基金商品之機構持續提醒投資人的風險意識,以健全基金市場之發展。
金融監理及金融消費者保護,會從實質上管理及保護,金融服務業對於合作對象亦應建立問責機制,進行負責任創新,未來金管會仍積極協助業者提供創新及適法之金融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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